近年来,国内外开展了一些与物流产业测度相关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通过上述现状分析可知,目前的物流产业测度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分类不明确、核算内容不完整、核算方法不统一3个方面。
(1)产业分类不明确。长期以来,物流业没有被视为一个独立的产业形态,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也尚未将物流产业划分成一个独立的产业。这归因于物流概念出现的时间比较晚,在物流概念形成之前,和物流活动相关的许多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已经分别归属于其他产业领域之中。这就使得对物流产业进行独立核算显得并没有那么容易。如我国2002年、2007年、2012年的投入产出表中只有对运输业和仓储业的统计,而没有物流产业的相关数据;美国及日本的投入产出表也没有物流产业的相关统计,而是把Transport&Storage(运输和仓储)当作国民经济中的一个单独产业进行统计核算。随着物流的快速发展,物流活动的内容远远超出了运输和仓储的范畴,急需在合理界定物流产业的基础上,制定物流产业分类体系,以科学合理测度物流产业的经济效应(Schwärzler J,2002)。
虽然《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中对物流相关活动进行了描述,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其一,其仅限于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与社会物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行业进行分类描述,并未从物流产业的角度出发,结合物流产业的特征进行分类,因此并不能够替代物流产业的分类结构;其二,对物流功能的描述也并不全面,如餐饮配送、信息服务、物流金融等重要的物流活动在此分类中并未体现;其三,未考虑物流行业的延伸性问题,物流包装材料、物流设备的制造等行业与物流活动息息相关,影响着物流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但在此分类中未得到反映。
产业分类是计量和测度的前提,也是SNA所依赖的重要基础。然而目前物流经济的测度中所使用的产业分类并没有按照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要求进行界定,这也就说明当前的物流产业经济效应测度方法不能称之为核算方法,无法从宏观上全面地对物流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测度。测度物流产业经济效应首先必须对物流产业进行科学的界定与分类,明确其内涵与外延,把握其科学的测度口径,以避免人为夸大或低估物流经济的发展水平。物流产业分类的不统一,造成对物流产业的划分界定不清,各地统计口径不一致,导致物流产业统计数据可信度较低。因此,建立我国的物流产业分类体系迫在眉睫。
(2)核算内容不完整。我国物流统计核算工作开展较晚,直至2006年,我国才正式着手开展物流统计与核算工作,并每隔两年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但是2012年修订后的《社会物流统计与核算报表制度》,其统计指标仍然仅仅局限于对主要行业如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批发零售业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的统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流业的产业地位日益突出。然而现行的物流统计核算制度,无法全面反映物流经济的整体运行情况。同时,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为了避免行业增加值核算的重复和遗漏,非独立核算的物流活动如运输、仓储等生产活动作为次要活动随主要活动计入相关行业,而不将其创造的增加值计入运输业、仓储业的增加值。[17]因此,统计部门核算得到的运输业、仓储业等物流活动主要依附产业的增加值往往小于这些部门实际创造的增加值。也就是说,物流活动的价值被低估了。(www.xing528.com)
与整体国民经济核算标准相统一,现行的物流产业核算只是衡量营业性物流服务创造的价值,而不核算非营业性物流服务创造的价值。因为国民经济核算的原则是以基层单位为核算对象,且只针对基层单位的主要活动或次要活动生产独立计算投入和产出。因此在目前的国民经济核算中,虽然物流业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进行核算,但是作为主要活动或次要活动存在的物流活动,在其所依附的产业中已经被计算了投入和产出,只是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其识别并汇总成物流产业的统计数据。但是,仍然有一部分物流活动未被纳入核算范畴,如那些以辅助活动形态存在的,不具有市场性的,只供企业或住户自身使用的运输、仓储等物流活动,则不能独立计算其投入和产出。然而,那些尚未被目前的物流统计体系纳入核算范畴的内容,如为生产、流通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内部服务的物流从业人员数量及其贡献的国民生产总值,及数量较为突出的大型工业企业和批发、零售业自己拥有的非独立核算的码头、船舶、车队、仓库等,还有大量分散在军队、农村以及其他集体和个体所有者中的物流活动等,这部分“冰山”主体拥有的资源众多。据估计,它们至少占国内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市场的60%。[18]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车辆拥有量的快速增加,我国的非营业性货物运输如企业自有车辆运输、单位公车运输、居民私家车运输等规模将越来越大。不将非营业性物流活动纳入核算范围,是现行物流经济核算最重要的缺陷之一,这使得现行的物流经济核算存在严重的被低估情况。
(3)核算方法不统一。物流产业是一个充满潜力、富有朝气,且对国民经济贡献较大的产业,也是当前理论界及学术界比较关注的一个新兴领域。已有研究主要是从核算和指标体系两个层面测度物流经济。但是相对而言,中国官方研究机构和有关学者都大量采用统计指标体系方法以测度物流的发展状况。由于国内学者建立指标体系所依据的标准不一致,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上,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规范,使得原始数据可获得性差,导致指标可量化性较差。采用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并不易于形成用于物流产业经济测度的统一标准。既然物流统计指标是对社会物流水平的客观反映,因此通过指标体系的方式提供的相对评价,也仅仅能够局部地反映这种趋势预期。然而,对于物流产业的规模有多大、投入产出的结构如何、物流使用和供给情况如何等诸多问题,并不能够提供有效的答案。同时核算结果也往往是总量结果,而对物流产业内部结构等更为细致的内容无法体现,也不能观察不同物流活动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忽略了物流产业与其他产业部门之间的关联。因此,物流产业测度体系的构建应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联系,满足国民经济核算对物流产业核算的要求。
虽然近几年,国内越来越多的学者运用投入产出分析法研究物流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的内在联系,但主要集中在物流效率方面的实证研究,而对物流产业经济的宏观测度研究较少。投入产出技术在物流产业中的应用研究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准确科学的数据获取及合理的物流产业结构是当前投入产出在物流产业应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目前的研究多基于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既有数据的运算,一是数据的准确性大打折扣,二是可信度大为降低。
综上,虽然目前有关物流产业核算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实践应用上,我国物流产业核算还未形成较为全面及规范的方法体系。当前的物流统计核算的内容更适用于企业,而不是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由于物流产业核算未能很好地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接轨,使得物流产业的相关数据缺乏可比性。物流产业统计核算作为社会经济统计核算体系的组成部分,本该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具有相似的特点,它应是一套规范和标准,有明确的概念解释、准确的核算范围、完善的账户表式、配套的分析方法。因此,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物流产业的发展状况及经济贡献,须围绕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结合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即将核算方法与指标体系方法相结合,构建物流卫星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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