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劳动关系多层次性的突出表现就是大量的工会化企业与非工会化企业同时并存。在工会化的企业中,如果工会具有代表权,就能够解决普通员工的“集体行动难题”,从而具有了谈判权,在制度与规则的形成阶段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集体谈判或协商机制将起主要作用。在非工会化企业中,则少有工会的参与,不存在集体谈判或协商机制,主要由管理层与核心雇员共同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绩效等目标,即使企业重视雇员参与或劳资合作,也基本上是由部门经理牵头,以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或工作场所创新流程的形式实施,管理层通常掌握这些实践和流程的控制权。
无论是工会会员还是非工会雇员在各个国家都大量存在,只不过在不同时期,工会化率或雇员的入会率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1980至1993年,美国的工会组织共损失了350万会员,全国入会率为14%,私营部门的入会率不到10%,与50年代的35%相比,下降了一半多。[4](www.xing528.com)
20世纪80年代以来,大量无工会组织产生,人力资源管理技术替代了集体谈判机制,高级雇员、各种非标准雇员或年轻雇员对于工会及集体谈判机制的依赖降低了,工会化率急剧下降。大量的非工会会员较少依赖集体谈判机制,一些发达国家无工会企业的劳动标准参照和模仿了较为成熟的同行业工会企业的劳动标准,这节约了劳动关系的处理成本。新企业的无工会化反过来也带给了工会化企业无工会化的压力,同行业内无工会化企业的低成本促使工会化企业千方百计解除工会或改变工会的功能,减少集体谈判的比例,或将集体谈判机制降低到工作场所层面。在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新产生的企业基本都是无工会组织,无工会化特征吸引了大批海外投资,跨国资本的快速流动也是全球资本规避工会化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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