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家对企业产生原因的解释是,企业是用一个合约替代市场交易中的一组合约,因而节约了交易成本。企业之所以能够节省交易成本,是因为劳动力参与市场交易后,进入到了企业组织内部,与资本的结合即执行合约的过程实质上就不再接受市场力量的调节,而是非市场力量在控制二者的结合过程,这就是企业家运用行政命令配置资源的过程,也就是管理过程。非市场力量在企业范围内配置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要比在市场中通过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更能节约交易成本,大量谈判和再谈判成本被节省下来,多次繁杂的交易被简化为少量简单的交易。企业组织的形成要以雇佣劳动作为要素构成条件,没有雇佣劳动,就没有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同样,没有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就没有雇佣劳动,二者是互为因果的。
企业组织及企业家在企业内部组织中的管理行为之所以能够节约交易成本,首先是因为雇佣劳动的大量存在,非雇佣劳动难以形成如此大的规模。家族企业在形成初期,通常就是家族内部的几个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在没有从劳动力市场中雇佣员工之前,是没有雇佣劳动存在的,严格地说,这种类型的企业或者说处于这一发展时期的企业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因为不存在雇佣劳动。(www.xing528.com)
前面分析的关于劳动者具有独立的劳动力市场交易权问题,在劳动力以要素形式进入企业后,这种独立权进一步演化为企业组织内部与管理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及与员工之间的雇员关系。通过行政命令维持的企业组织内部的管理程序由于较大程度上排斥了市场机制,雇佣劳动者在市场中的独立权发生了变化,独立权在管理、协调、合作过程中得以体现。在传统类型的企业组织中,通常认为雇员被剥夺了较多的自主权,甚至是经济利益及人权等,即通常所说的资本剥削劳动,资本能够剥削劳动的原因存在各种解释,各理论派别也有不同的倾向和主张。由于出资者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管理权的独立化以及管理权的过度扩张,管理权的主动权和控制权扩大了,资本和劳动的矛盾逐渐演变成管理权与劳动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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