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落实农村贫困医保,强化保障措施

落实农村贫困医保,强化保障措施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新农合补偿“防线”上,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做到“三免”,2016年,全市新农合补偿共计7373.93万元。免除住院起付线。参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农合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防线”上,实施“两升一降”,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一降低”是指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本参合年度内起付线下降50%。

落实农村贫困医保,强化保障措施

2016年是健康扶贫工程全面推行的一年,针对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39%的实际,赣州市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扶贫工程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部署,拿出硬举措,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在新农合补偿“防线”上,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做到“三免”,2016年,全市新农合补偿共计7373.93万元。

免缴个人参合费。2015年底,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的120元,全部由县级人民政府出资缴纳。截至2017年4月,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

免除住院起付线。参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级和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新农合可报费用不设起付线,直接按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免交住院押金。赣州市明确:参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市内(驻市)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凭户口本、身份证、参合证、赣州市脱贫攻坚政策落户“一本通”等证明免缴住院押金。

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防线”上,实施“两升一降”,提高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水平。2016年,全市大病保险补偿达2058.27万元。(www.xing528.com)

提高大病保险补偿比例,补偿比例在普惠基础上提高10%。即:0元至5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80%,最高不超过25万元封顶线。

提高大病保险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40%提高到50%,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一降低”是指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本参合年度(大病保险参保年度)内起付线下降50%。

赣县韩坊镇南坑村老屋贫困对象韩和松就是一位受益患者,患病住院,2016年3月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住院治疗,医药总费用177571.67元,其中,新农合对其补偿44192.9元,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69697.56元。

此外,经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和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一些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医疗救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