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 发达国家药品流通过程中大量采用最先进的物流信息技术以降低成本,提高流速,扩大规模。在实际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可以应用网上企业资源管理系统(Web-based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Web-based ERP)、网上维修保养运营系统(E-maintenance,repair&operations,E-MRO)、电子招标系统(E-tendering)、电子搜索(E-sourcing)、电子通告(E-informing)、电子方向拍卖(E-reverse Auctioning)6种不同模式,而通过这些模式的应用在电子商务采购中不仅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成本,而且还会对采购业务产生很多间接的影响,在采购业务的政策制定、费用分析、规范制定以及供应商选择等方面都将产生重大的影响[36]。目前国际流行的药品电子商务模式有3种。
(1)全球医药交易中心(Global Healthcare Exchange,GHX)模式:作为世界医药交易中心,GHX负责向医药流通领域提供全方位的中介电子贸易交易服务。GHX一开始是致力于专业节点服务,但是伴随着其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改善,GHX开始将服务业务扩展到增值服务,比如合同管理、对接服务、战略报告等。GHX允许用户通过多种途径连接GHX的目录,获得不同的服务。GHX与非营利性机构紧急医疗研究机构(Emergency Care Research Institute,ECRI)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一起推动医药行业的快速发展,他们根据世界医疗技术命名系统(Universal Medical Device Nomenclature System,UMDNS)制定了分类结构的行业标准,使医院、供应商、综合交易网、销售商之间的数据交换成为了可能,大大改善了交易效率。其智能化中心可以对正处于采购状态的订单进行辨认与更正,以免出现采购纰漏,这为卖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一模式不再受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也降低了订单的错误率,加快了款项流动的速度,这对供应商来说也不失为一种便捷的收货方式。
(2)麦卡森模式:作为美国最大的医药批发商,麦卡森公司的信息、配送、医疗保健管理服务水平在世界上是数一数二的。麦卡森主要有医药解决方案、内科/外科解决方案和信息管理解决方案,这3项都是基于现代管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高科技业务。其中,所谓的医药解决方案,即美国、加拿大的医药分销业务提供给药房以及医院的医药管理服务、自动分销系统服务以及有关的市场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等。
(3)卡迪诺健康(Cardinal Health)模式:卡迪诺健康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制造、分销,提供医药健康信息的医药跨国企业,在全美国医药分销企业中位居第二。从成立之初起,该公司就制定了实现信息化的发展战略,并为此而付出了一番努力。其医药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摆脱了传统采购与销售格局的束缚,以互联网为依托对医院、连锁药店、药房、供应链信息、分销渠道系统进行了统一的管理,有效地利用了医药分销集约化与规模化的优势。在医药价值链中,公司还利用自身所处的位置与客户之间进行了交叉销售。
上述3种医药电子商务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在确保自身的传统业务得到有效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应用信息技术,来对企业在运作方面的流程进行改造,进而使得企业的成本得到有效的下降,最终让企业的整体效益得到提升;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对自身的发展方向进行改变,实施诸多极具特点的电子商务服务和增值服务,让企业的利润点得到有效拓展[37]。
发达国家在药品物流领域也广泛使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扩大规模缩短流通链条。在对客户销售时对客户即时信息进行全方位整合下的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模式,其软件系统是基于按需软件(ondemand software)、应用服务提供商(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ASP)、托管软件(hosted software)基础上的软件即服务(software-as-a-service,SaaS)系统;在流动货物即时监控上采用基于美国海军研究试验室(U.S.Naval Research Laboratory,NRL)开发的敌我识别系统(Identification Friend-or-Foe system,IFF)的无线射频技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和全球定位(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PS)技术;对需要低温运输的药品配备温度控制系统,来对各环节进行实时温度监控,部分企业购置有世界上最先进的自动控温与监控的冷藏运输车,利用专门的温度记录仪全程连续记录温度;大型流通企业配备全自动分拣机、制冷机、温度监控系统等基本的设备;对包含最小包装药品的每层级每个单元加贴电子标签(on board unit,OBU),采用专用短程通信(dedicated short range communication,DSRC)技术,与路测单元(road side unit,RSU)进行微波通讯,在药品高速通过RSU的时候,读取数据,写入数据,识别真假,计算费用,联网全程跟踪,全程联动。不论这些软件还是硬件,都需要理念的先进和大量的资金投入。
我国最近几年对药品物流的投入进步很大,也积极与国外先进企业合作,但由于人口基数太低,与国外发达国家差距仍然很大。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拥有仓库管理系统的现代医药物流企业数量占比74.5%,拥有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的占比93.8%,拥有订单管理系统的占比85.4%,拥有数码拣选系统(DPS)的占比50.5%,拥有射频识别系统(RFID)的占比55.2%,拥有仓库控制系统(WCS)的占比55.7%,拥有运输管理系统(TMS)的占比53.6%,拥有可追溯温湿度监控系统的占比84.9%,拥有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的占比49.5%,拥有货主管理系统(TPL)的占比45.3%。物流费用占医药物流企业3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额的比例为8.9%,占营业费用的15.1%;账货相符率、准时送达率均达到98.5%以上,出库差错率为0.1%。此外,部分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行业服务与国际接轨。如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商业理念、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上持续改革,引进互联网思维,与国际接轨,发展特色大健康板块;百洋医药集团与IBM合作,选择IBM的Linux ONE大型机,构建医疗界的最强大脑“菩提医疗云平台”,支持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的“物联网云医院”建设[38]。
一方面,国内部分企业建立了相关系统,具备了快速高效物流的基础;另一方面,这些系统由于操作不熟悉、使用费用高,相关配套不完备而导致使用率低下。据统计,我国传统的医药流通,每年平均周转4次,流通所需的费用率均超过12.6%,最高的达到了30%,而通过电子商务技术来完成流通的美国国内的医药业每年平均周转15次,费用率大约只有2.6%[39]。因此,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并融入日常应用发挥应有效益是当务之急。
2.充分发挥药师等药学专业人才的作用 药品之所以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因为:它是以人为使用对象,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有规定的适应证、用法和用量要求;从使用方法上说,除外观外,患者无法辨认其内在质量,许多药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而不由患者选择决定。同时,药品的使用方法、数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使用效果,误用不仅不能“治病”,还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药品与其他商品相比有明显的特征:①生命相关性。药品与其他消费品比较,其不同之处首先要强调的是,药品是与人的生命相关的物质。不同的药品有不相同的适应证,以及用法用量,只有使用得当,才能维护人的生命与健康。若没有对症下药,或用法用量不适当,均会影响人的健康。②高质量性。由于药品与人的生命有直接关系,确保药品质量尤为重要。药品作为商品只有合格品与不合格品的区分,而没有优质品与等外品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也就是说,低于规定的质量标准可能降低甚至失去药品的疗效。因此,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划分药品合格与不合格的唯一依据。药品的高质量性还反映在国家推行GLP、GCP、GMP、GSP、良好中药材种植规范(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GAP)等质量管理制度。以此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药品质量。③公共福利性。药品是防治疾病、维护人类健康的商品,具有社会福利性质。人类的疾病种类繁多,为此治疗疾病的药品品种也很多,但每种药品的需求量却有限,这就导致药品的成本较高。药品的公共福利性还体现在国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医保支付价制度,保证患者能买到质量高、价格适宜的药品。④高度的专业性。药品和其他商品不同的又一特征是高度专业性。如药品的研究和开发更是需要多学科高级专家合作才能进行,为此制药工业被称为高科技产业。药品在使用环节中,处方药必须通过执业医师处方才能购买,消费者(患者)没有选择的自由,更无确认其真伪、优劣的能力,必须通过医师、药师的指导才能正确地使用。零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房,必须配备执业药师。⑤品种多样性。品种多是药品与其他商品又一不同之处。人类疾病受到自然环境(地域、季节、气候等)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疾病的种类在不断增多,客观上需要多种药品来防治疾病。正因为如此在药品的全生命周期内必须要配备药学专业人才。在药品的流通过程中有对药品进行运输、储藏、分类、拆分、重包装、退货、检验、有效期管理等流程,如果没有专业的药学人才保驾护航则寸步难行。
在先进发达国家,执业药师的地位与执业医师的地位同等重要。在欧美、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执行医药分开,药品的利润主要在药品研发生产和药品使用这两个环节进行分配,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认证发证和检查核查时对药品专业人才的配备标准都有严格要求,对人员培训考核内容、标准、频次等都有严格要求。
2013年6月1日,我国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正式实施。其中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该配备执业药师,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此次新规中的第128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第168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新规实施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将严格要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的配备。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注册执业药师总数342 109人,同比增加84 476人;执业药师注册率52.7%,同比下降9.6%;全国每万人口注册执业药师数为2.5人,同比增长31.6%[40]。药师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①药师通过保证用药安全来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②药师通过保障合理用药来促进有限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③药师通过药物流行病学和药物经济学等研究,为药品生产者生产出更安全、更经济、更有效的药品提供了方向和数据支持,是医药科技发展的引领者;④药师通过监督和制约不当处方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是缓解医患矛盾、担当医患沟通桥梁的重要力量;⑤药师是对医药流通领域不规范竞争监管的技术力量,对药品这一特殊商品的监管,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医药市场不能失去药师的有效监管。在现代社会里,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报酬,药师所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该有价值体现。2013年,世界药学大会上就明确提出:没有付费的药学服务不可能持续(without payment,no sustainability)。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药学服务收费是专业技术服务行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药学服务收费通常称为药事服务费。
药事服务费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社会药店药师或执业药师为其所提供的药品调剂服务和基本药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含对基本运营成本和药师专业技术服务价值的补偿。根据服务地点和性质分为:门诊调剂服务费、住院药学服务费、专科药师药学服务费、治疗药物监测服务费、静脉用药配置服务费、药物基因组学服务费、咨询药师服务费、药店药学服务费、药学情报服务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管理服务费、居家药学服务费等。以居家药学服务费为例,随着全世界老龄化进程的加剧,居家药学服务成为一种新兴的药学服务模式,药师进入患者家庭,建立电子药历和慢性病患者用药档案,每月开展上门体质监测,对肿瘤和慢性病等重点患者实施“星期制”管理,提醒用药规范,清理家庭小药箱。很多国家和地区开展了此项服务,如美国、英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等。日本对开展居家药学的人员涉及准入标准、工作记录表单及收费计算的点数;中国台湾地区对开展居家服务的药师规定了明确的工作内容、服务时限(每个患者不少于40分钟)和服务报酬(每次1 000台币);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卫生局规定:“接受家庭护理和精神健康服务的萨斯喀彻温居民,可住在自己的家里接收综合打包服务,药师可上门进行用药评估,每次收取60加拿大元[41]。”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现行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形成更为合理的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体系,保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可见,设立药事服务费已被我国政府作为政策方针明确提出。2013年12月初,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区县级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取办法的通知》,成为中国第一个正式推行药事服务费的城市。随着2017年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的推行,体现执业药师价值的药事服务费的推行也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国药品流通领域的就业人员大部分不是医药专业人员,当然这与近些年药品流通业快速发展、大量人员快速流入、医药专业人才培养严重不足有关。当前,医药流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方面医药专业人才不足,另一方面是现有的专业人才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利用。要想尽快推行“两票制”并发挥其作用,充分利用药学专业人才、物流专业人才、管理专业人才、相关领域复合型人才等核心要素的积极作用是捷径之一。
3.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美国和欧洲对药品生产和流通的立法管理已经发展了超过百余年的时间,其法律法规相对来讲已经比较完备。在健全的法律制度下医药行业基本形成了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基本可以做到令行禁止。例如,在药品流通配送过程中要求保留药品的进货记录和销售记录,要求准确上报药品进销价格,在整个过程中很少有虚报瞒报的情况发生。我国在推行“两票制”的过程中也需要严格法律、法规的执行,以期尽快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社会基础。21世纪以来,药品领域腐败和不道德行为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联合国“透明国际组织”等团体认为,药品领域的腐败尤其严重,其治理工作始终是各国政府的难题。腐败及相关问题高发的原因在于药品具有“高市场价值”属性,以及信息难以共享的特征。信息不对称广泛发生在药品生产商、管制者、卫生服务者、顾客或患者之间,腐败行为随之呈现为多发现象。包括产业层面对冲突性利益缺乏整合,比如重视投资者利益忽视公共利益,也包括常见的礼品、贿赂和回扣等行为,尤其是在产品注册、制定目录、监督检查、药品促销、采购销售等环节。此外,还包括一系列其他形式的问题,比如偷漏税、利益勾结、裙带关系等。为遏制以上问题,WHO在30多个成员国组织实施了“药品领域改善治理项目”,建议从领导体系、公共项目、政府重组、加强法治、公共意识、反腐机构等6个方面实施改革。具体方法:一是从价值途径建立道德伦理规范、行为准则、对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进行系统的社会化普及、提高领导层素质等;二是从纪律途径在药品部门以外建设反腐法律和举报机制、在药品部门内部建立内外审计和管理程序、与反腐机构、公民机构和私人部门合作等[42]。
我国对医药流通行业的诚信自律也有大量的要求。目前,国内的医药代表主要根据工作对象分为临床医药代表和商业医药代表。临床医药代表主要负责与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培训临床医生,向医生传递最新的药品信息,帮助临床医生规范使用药品,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同时从临床医生处收集临床对药品的使用反馈,利于药品研发生产部门改进药品剂型、质量等。通过他们,医生可以获得该产品的全面指导和信息。通过这一类医药代表的筛选,产品信息被有效地分类和翻译,变成了医生招之即来的“用药词典”,给医生在使用药品的过程中,提供了快捷准确的信息服务,被许多医药学专家称为“专业帮手”,他们就是专业化医药代表。商业医药代表主要负责与医药流通配送企业进行沟通,主要职责是协商、签署流通配送合同、协调药品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投标、跟踪药品配送过程、传递药品配送的信息和资料如发票、随货同行单据、保险单据、质保协议,办理首营资质、负责退换货、货款收回等工作。与“两票制”直接相关的是商业医药代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200多万医药代表。对于国内大部分中小企业,临床医药代表和商业医药代表并没有明确区分,很多公司的临床医药代表和商业医药代表在同一地区往往是同一个人担任,这有利于节省人员开支和差旅费用。对于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部分大型上市医药企业,临床医药代表和商业医药代表有明确区分,其任职的资质和条件明显不同。临床医药代表的专业性要求很高,基本要求有医药学本科以上的专业背景、并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和年度化学术培训,要求能与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临床医学专家进行有效沟通,最好具备药师或执业药师资质。商业医药代表的专业要求往往会低一些,要求具备一定的医药学知识和金融会计物流常识等。在药品流通和制药企业中,对两类医药代表的管理部门也往往不同,临床医药代表往往由市场部或推广部管理,商业医药代表则由商务部或销售部管理,其招聘、管理、培训、考核等均有很大差异。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文件正式发布。在意见中,针对医药代表管理有具体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截止到目前,已经有河北、湖南、山西、贵州、宁夏、广东、广西、黑龙江、陕西、甘肃等省(自治区)在发布的《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中,对国务院医药代表管理备案制政策进行了响应。
2017年8月2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成为全国第一个要求医药代表信息备案的医改省(自治区、直辖市)而备受业界关注。其变革之一是医药代表不再负责销售职能。医药代表工作内容为负责制订药品(重点是新药)的学术推广计划和方案,向医务人员传递药品相关信息,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变革之二是医药代表的管理主体落在制药企业。医药代表登记的事项,包括医药代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水平、从业年数、联系电话,以及所属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工商注册地、法定代表人名称等事项。医药代表登记信息,除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外,其他可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8月15日,上海市卫计委发布《上海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规定分5章24条,分别从适用范围、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情形、禁止行为、部门及科室责任、举报管理、公布管理、涉事个人处理、管理人员处理等24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于2017年9月15日起开始执行。这是继上海市出台《医药代表备案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对医药购销领域又一次进行系统性规范的文件。从两个文件制定的逻辑看,药监部门主管医药代表备案,卫生部门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进行监管,这是上海建立医药流通行业诚信自律氛围的重要举措,将为“两票制”的推行和公立医院的改革奠定坚实社会和舆论基础。自2017年7月11日~8月24日,上海市针对药品使用规范共下发9份文件。将9份文件统一研究会发现,上海市医药行业灰色区域治理措施已不同以往的“喊喊口号,举举手,再搞一阵风”的严打,而是从各个方向真刀真枪地袭来。卫计委、医保办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对药品回扣中涉及的机构、人员、场所、行为、过程进行充分调研,才连续出台了这9份文件,其治理药品回扣之决心可见一斑。9份文件分别出自人社、卫计、药监3个部门,除信息系统规范管理规定外全部为多部门联合发布,综合治理意图明显。其中,《关于加强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建设的意见》是9个文件之纲领,旨在形成有针对性、具体化、可操作、可追责的医药产品回扣治理制度体系。从药品进院遴选、合理使用、医药代表供应商接待、医生行为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几方面施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管理规定》从药品入院环节进行管控。《加强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以自费药品全部网上交易并纳入医院药品进行管理为抓手,自费药品使用透明化。《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管理规定》使处方点评常规化,不规范处方、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均有标准,同时对医师进行从培训、批评到离岗培训等不同程度的惩戒。《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让生产企业为医药代表行为负责,企业代表必须在医药代表登记系统备案,同时以不良记录为惩戒。《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企业管理规定》通过登记备案和接待预约方式,使医院与生产企业的沟通全部可查。同时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记录、两人以上的规定让小动作难以发挥。《医师医保、卫生联合约谈工作》通过异常医保结算数据监控等手段治理乱开药、滥用药和医师收受回扣,对违规者施以警告、通报批评、限制或取消处方权、离岗培训等处罚。《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医生收受5 000元回扣即解聘,同时科室负责人、行风管理部门负责人、医院负责人连带处罚。涉事医院有可能降级。贿赂企业2年内不得参加集采。《加强药品使用信息系统规范管理规定》将查询统计权限最小化,同时双因素认证管理运维人员登录。“灰色处方”统计难上加难。这9份文件见表6-9。
表6-9 上海市2017年7~8月规范药品使用文件统计
续表
针对国务院对医药代表的管理要求,截至2017年10月,全国共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医药代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见表6-10。随着全国医药代表管理制度的陆续出台,相信医药行业诚信自律的环境会越来越好。
表6-10 医药代表管理制度统计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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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上海市医药推广和使用领域的规定全面出台,上海市医药流通与使用领域的诚信自律环境将日渐成效。相信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也会逐步向上海靠拢,制定更多的医药推广和使用领域的制度;同时,全国医药代表管理规范和制度的逐步出台和日渐完善,整个医药流通和使用领域的生态环境将真正发生转变,药品回扣、药价虚高、多环节开票等顽症将逐步由表及里得到根治,相关的从业人员也将得到甄别、筛选、沉淀、分流,“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将根本扭转,专业和高素质人士将回归医药行业,整个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诚信自律等素质将得到质的提升,有利于我国医药行业的长远稳健发展。
【注释】
[1]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王蕴,刘树杰,等.英国药品流通体制考察报告[J].中国物价,2013,7:47-51.
[2]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376-391.
[3]赵强.揭秘美国医疗制度及其相关行业[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136-148.
[4]美国药品批发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2016-09-12.http://news.bioon.com/article/6689706.html.
[5]GPO:通过市场竞争将医院的需求通过GPO这样的采购中介进行集中采购。GPO的出现节约医疗机构的成本,减少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从20世纪5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美国GPO数量不断增长;采购商品也从初期购买大量的一次性用品(如注射器、导管和药品)逐渐加入了化妆品、医疗器械、手术耗材、办公用品、膳食等。服务对象也不断扩大,覆盖医疗机构、诊所、个人诊所、疗养院等。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GPO的数量不断减少而规模不断扩大,由于GPO之间的合并,大规模合同落到了少数几个GPO组织手中。
[6]UPS是世界上最大的快递承运商与包裹递送公司,1907年成立于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递承运商与包裹递送公司,UPS同时也是专业的运输、物流、资本与电子商务服务的领导性提供者。(www.xing528.com)
[7]简单.发达国家的医药物流模式[J].上海执业药师,2017,6:35-36.
[8]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123-128.
[9]简单,发达国家的医药物流模式[J].上海执业药师,2017,6:35-36.
[10]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是一种以用户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11]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123-128.
[12]傅鸿鹏.从国际经验看药品流通“两票制”[EB/OL].2017-01-10.http://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20170110/content-488707.html.
[13]指按照商定的协议,将商业文件标准化和格式化,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在贸易伙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和自动处理。俗称“无纸化贸易”。EDI系统由通信模块、格式转换模式、联系模块、消息生成和处理模块等4个基本功能模块组成。在市场竞争中价格因素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小,而服务性因素所占比重增大。销售商为了减少风险,要求小批量、多品种、供货快,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行情。在整个贸易链中,绝大多数的企业既是供货商又是销售商,EDI降低了库存,提升了效率。
[14]简单.发达国家的医药物流模式[J].上海执业药师,2017,6:35-36.
[15]沈维,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主要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7,3:57-63.
[16]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137-149.
[17]参考定价系统是指健康保险机构或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确定的针对特定药品可以报销的最高价格(即参考价格)。在购买一个固定价格已经被确定(所谓的报销价格)的药品时,参保人必须在任何固定共付额或共付比例以外支付固定价格和药房实际采购药品价格的差额部分。
[18]澳大利亚药品监管和医药产业的概况.https://wenku.baidu.com/view/ff09342eb4daa58d a0114a2e.html.
[19]赵绯丽,吴晶,吴久鸿.澳大利亚药物福利计划可持续措施——基于2015年新一轮改革方案[J].中国医疗保险,2016,4:67-70.
[20]PBS:是澳大利亚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筹资独立于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筹资之外,由联邦政府全额提供,单独运行。相当于中国的医疗保险目录。
[21]澳大利亚药品福利计划及其对我国的启示.http://www.nhfpc.gov.cn/mohzcfgs/s9663/201205/54862.shtml.
[22]PBPA:负责与药品提供商进行谈判,以及向卫生和老龄部(MHA)建议入PBS的药品价格。药品提供商向PBAC提供药品的相关资料,与PBPA就药品价格进行谈判。
[23]PBAC:包括两个附属委员会,即经济学附属委员会(economics sub-committee,ESC)和药品附属委员会(drugutilisationsub-committee,DUSC)。ESC负责对申请的药物进行经济学评价,DUSC负责收集澳大利亚药品使用的数据并分析,同时与其他国家做比较。PBAC负责向卫生和老龄部推荐哪些药品和药剂被列入药品补贴计划,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列入。
[24]沈维,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主要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7,3:57-63.
[25]赵绯丽,吴晶,吴久鸿.澳大利亚药物福利计划可持续措施——基于2015年新一轮改革方案[J].中国医疗保险,2016,4:67-70.
[26]沈维,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主要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J].预算管理与会计,2017,3:57-63.
[27]非处方药(OTC)是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在药房或药店中即可购取的药物。非处方药是由处方药转变而来,是经过长期应用、确认有疗效、质量稳定、非医疗专业人员指导也能安全使用的药物。在我国又分甲类OTC和乙类OTC。甲类(红色标签)的可在医院、药店销售;乙类(绿色标签)的是可以在医院、药店、超市、宾馆等地方销售。
[28]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361-179.
[29]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345-348.
[30]欧盟透明度法令是一条法令,该法令要求在欧盟成员国规范市场交易证券的公司在整个欧洲大陆公布公布金融信息。证券在欧盟国家交易的企业必须支持这条法令作为它们努力服从(compliance)法规的一部分。欧盟透明度法令于2007年1月20日生效。依照这条法令,企业必须做年度和半年次的财务报表,还有财政年度一、三季的中期管理报表。这条法令还要求及时公布所有重要的财务新闻。根据这条法令,这些信息都应由监管信息服务(regulatory information service)部门发布。这些机构根据法规标准工作,并把信息传给电子财经媒体,如路透社、彭博社、道琼斯通讯社和亚太金融新闻社。该法令还要求成员国保证至少有一个正式任命机构(OAM)用来集中存储规范的信息。
[31]克劳迪雅·哈布尔主编.欧洲二十五国药政管理体系[M].李滔主译.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345-348.
[32]政策市,原意是指利用政策来影响股指的涨跌,政策的操作和影响对象很明确,即股票指数。这里是指医药市场在一段时间内受政策的影响大于市场经济本身规律的作用。
[33]傅鸿鹏.从国际经验看药品流通“两票制”.2017-01-10.http://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20170110/content-488707.html.
[34]商务部.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Z].2017-6-16.
[35]洪兰,王璇,贡庆,等.国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制度的研究[J].中国药事,2016,5:434-438.
[36]郭元峰.SK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模式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37]郭元峰.SK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模式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38]商务部.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Z].2017-6-16.
[39]郭元峰.SK医药公司药品采购电子商务模式研究[D].咸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40]商务部.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Z].2017-6-16.
[41]韩容,赵志刚.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J].药品评价,2016,13(14):8-15.
[42]傅鸿鹏.从国际经验看药品流通“两票制”.2017-01-10.http://www.cn-healthcare.com/article/20170110/content-4887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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