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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药品流通与价格规范

时间:2023-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澳大利亚药品流通是由制药企业提供给批发企业,再由批发企业提供给各地药房和医院。澳大利亚实行医药分业。在PBPA制定药品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澳大利亚政府对药品在药店的出售价格的差价也进行规范。

澳大利亚药品流通与价格规范

澳大利亚全国较大规模的药品批发公司只有8家,其余为部分规模较小的药品经营公司,医药批发公司药品主要来自本国的药品生产企业,部分来自进口,批发公司之间很少发生业务往来,即药品在医药公司间的调拨业务很少。药品批发公司主要销往全国医疗机构(公立医院、私立医院和诊所)、药品零售药房。从澳大利亚全国的人口和药品批发公司设置的数量看,政府对医药公司的设立审批坚持质量、规模,控制数量,注重管理机制的原则[18]。澳大利亚现有遍布全国的社区零售药店5 400家[19],政府对零售药店实行总量控制,全国开办药店的总数不得超过5 500家。开办零售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药店的设置是根据人口居住区域的平方公里数(面积)来设置,城区、市郊和乡村总体分布较为平衡,布局相对合理,消费者购药比较方便。其药店的主要特点:一是药品摆放整齐、干净明亮、周围环境条件好。二是药品严格按分类管理摆放,标识清楚。非处方药、保健品通常摆放于药店外侧,消费者可以方便自由选购,而处方药通常摆放于药店内侧,与非处方药有着明显的界限,消费者不得进入处方药品区域,不能随意选取。三是药店的经营面积大小没有严格的规定,面积大的达300 m2,小的只有7~8 m2。这与我国对县以上零售药店必须达到40 m2的规定明显不同;四是澳大利亚药店可兼顾销售其他日用商品,如保健品、化妆品、洗漱用品等。澳大利亚的药剂师必须经过4年的大学学习,毕业后经实习1年才可参加药剂师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方能取得药剂师资格。澳大利亚药剂师实行总量控制,全国药剂师大约6 000名,开设零售药店必须取得药剂师资格,一名药剂师最多可开设1~3家零售药店,也可结伴连锁,如3名药剂师合伙开设9家零售药店。零售药店的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才能上岗销售药品。同时,凡从事药品工作的人员每年度必须接受相应的药品知识培训,以完成再教育学分制度。澳大利亚药品流通是由制药企业提供给批发企业,再由批发企业提供给各地药房和医院。澳大利亚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非常高,药品福利计划(Pharmaceutical Benefits Scheme,PBS)[20]目录上药品全部由覆盖全国的3个大企业和另外3个小企业完成。澳大利亚实行医药分业。公立医院只有住院病房,负责所有药品的采购和分发。除特殊情况外,所有药物进入医院都要经过医院所在地区药物委员会的批准。门诊要凭医生处方在社区药房拿药,只有具备药剂师资格者才能开办社区药房[21]

澳大利亚药品津贴定价机构(Pharmaceutical Benefits Pricing Authority,PBPA)[22]和PBS下属的药品津贴咨询委员会(PBAC)[23]负责PBS药品定价。PBPA根据PBAC的建议制定药品从批发商到药店的批发价,其中包含批发商享有的10%的差价。PBAC要求药品生产商在申请进入PBS药品目录时提交药物经济学评价报告,并出台了《药物经济学评价指南》。在PBPA制定药品批发价格的基础上,澳大利亚政府对药品在药店的出售价格的差价也进行规范。根据相关法规,PBS药品目录的药品单价与药店加成的关系见表6-6。

表6-6 澳大利亚PBS药品目录药品药店加成[24]

澳大利亚的药品批发流通企业必须遵守药品价格定期披露机制。对于PBS目录中已过专利期的原研药和仿制药,药品批发商必须定期向政府如实披露真实的市场交易价格。如果根据企业提供的交易量和折扣数据所计算的市场加权平均价格低于PBS价格的10%,则PBS给付价格将强制下调至该加权价。(www.xing528.com)

澳大利亚的药品流通示意图见图6-6。

图6-6 澳大利亚药品流通示意图

澳大利亚医药体制改革的一个亮点是对分布在全国社区药房的药事服务进行改革。药房的主要利润来源是药品加成和服务补贴。过去,药房的药品加成直接与药品价格挂钩,随着药品价格的不断下调,药房利润也不断缩水,对维护服务的稳定性和药师积极性均造成不利影响。2015年的改革对药房加成费管理进行了调整,加成比例与药价脱钩,并更名为“管理分发基础设施费”(administration handing and infrastructure fee,AHI)。还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以加强药房药事服务职能并积极拓展药房的职能。比如,将药房建成并纳入初级卫生保健点,投入5 000万澳元支持药房开展实验性项目,探索早期筛查干预,提高药物依从性和简单疾病管理等项目以及对药房的服务项目进行有效性和成本—效果评估[25]。这些对于我国进行“两票制”改革中的批零融合,压缩流通差价,开辟零售新市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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