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技术起点低,规模小,没有自己的市场营销队伍,主要依靠代理制进行销售,“两票制”监管之前代理商可以通过多票的形式将从生产企业取得的底价药品升级为正常价格的药品,同时从其他途径购进进项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两票制”监管和国家税务系统联网的“金税二期”改革后,代理商只能在原来底价的基础上直接通过出厂价高开的方式销售,因此在销售报表上就反映出部分生产企业提高出厂价,年销售额大幅增长的现象。图4-3表现了这种变化。
图4-3 上海MN制药有限公司替米沙坦片“两票制”前后销售价格变化(www.xing528.com)
数据来源于上海MN制药有限公司销售数据
从以上例证来看,“两票制”并未解决药价过高的问题,未产生降低药价的效果。但是应该清醒看到“两票制”确实解决了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冗余环节问题,对于降低药品价格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要想最终实现降低药价的目的,一定需要其他措施的配套。2019年初,“4+7”城市带量采购中药品生产企业之所以敢大幅降低药品供货价格,一个重大因素就是在流通环节实施了“两票制”。药品的利润部分开始聚集在药品生产企业的账面上,同时医院开始严格执行“零差价”和反贿赂措施,医保局开始执行“预算内结余自支,合理超额分担”的运行机制,“医保支付价结算”和按病种付费及“DRGs支付”的快速推进。当剿灭高药价的各路力量开始汇合时,看到中国的医药格局即将发生重大演变的个别“先知先觉”的药企立即抓住了“4+7”城市带量采购的先机,果断降价,抢先布局,打响了中国医药市场巨变的第一枪。当然在“4+7”城市带量采购的谈判中犹犹豫豫最终弃标的企业只过了一天就终于回过神来,如大梦初醒般紧急向医保局呼吁,希望能网开一面重新进行谈判,只可惜“无可奈何花落去”,输在了中国医药格局剧变的一瞬间。“4+7”城市带量采购中标的企业则头顶万众瞩目的光环,势如破竹,携带中标的余威,开始进攻“4+7”之外的城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当然最后是否会出现“赢家通吃”的局面,还要看各路利益的博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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