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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龙泉镇等地土地利用规划典型案例分析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6规划范围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范围是丹寨县龙泉镇、兴仁镇、排调镇三个镇,以及长青乡、南皋乡、扬武乡、雅灰乡四个乡,总面积94 022.43公顷。

丹寨县龙泉镇等地土地利用规划典型案例分析

本案例是该作者2005年—2010年几年间做的课题,作者从资料收集、数据整理、文本写作、图表制作、数据库制作,到课题评审与报批,全程参与,亲力亲为,这是作者与课题组成员多年研究的结晶。从思路方面看,思路清晰、逻辑严密、结构完整;从表达方面看,语言流畅、用词准确;从规范方面看,规范性好,严格按照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程编写,并结合了丹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具有操作性好、可行性强的特点,是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典型案例。

[案例6-1]丹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1章 前 言

1.1 县域概况

丹寨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部。东面与雷山县接壤,西面与都匀市、麻江县相连,北面与凯里市毗邻,南面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都县水族自治县,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7°44′~108°08′,北纬26°05′~26°26′之间。南北长39.8千米,东西宽40.5千米,全县土地总面积94 029.43公顷,土地以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94%。县人民政府驻地龙泉镇距省会贵阳市100公里,距黔东南州首府凯里市70公里,距黔南州首府都匀市30公里,厦蓉高速公路过境,321国道经过县城。丹寨县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丘陵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势东高西低,最高海拔1701米,最低海拔380米。县境内北部河流属长江水系,南部属珠江水系。全县年平均降水量1 320.5毫米,年均气温16.3 °C,无霜期283天,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县辖7乡镇,2005年全县人口15.77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3.22万人,占总人口的85.1%。

1.2 规划目的

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尤其要充分考虑城镇化、工业化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为丹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合理、充足的用地保障,特制定本规划。

1.3 规划任务

(1)落实黔东南州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和重点项目,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业用地上的矛盾;

(2)确定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并研究制定土地利用的战略和目标;

(3)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生态环境,把丹寨县建成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社会文明和谐的生态县;

(4)划定土地用途区并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制度;

(5)分解下达乡(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6)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1.4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6)《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29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189号)及有关要求;《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

(9)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0)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1—2010);

(1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12)黔国土厅发《贵州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评审办法》(2007)6号、《关于在土地规划修编工作中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指导意见》(2007)38号;

(13)《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4)《丹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

(15)《丹寨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

(16)《丹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7)《丹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8)丹寨县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和计划。

1.5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1.6 规划范围

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范围是丹寨县龙泉镇、兴仁镇、排调镇三个镇,以及长青乡、南皋乡、扬武乡、雅灰乡四个乡,总面积94 022.43公顷。

1.7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丹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2章 规划背景

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背景

21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大的矛盾凸现期。随着人口高峰、工业化高峰和城镇化高峰的相继逼近,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因此迫切需要转变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同时,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转变土地粗放利用方式,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之间以及区域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据此,如何通过更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当前以及今后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难题。

2.2 土地利用现状

2.2.1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94 029.58公顷,其中农用地88 576.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2%。其中:耕地为12707.47公顷,占13.51%;园地为1 196.52公顷,占1.27%;林地为54667.37公顷,占58.14%。建设用地2 281.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 722.45公顷,占1.83%;交通水利用地为314.67公顷,占0.33%;其他建设用地为244.57公顷,占0.26%。其他土地3 171.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7%。其中:水域为1 210.76公顷,占1.29%;自然保留地为1 960.90公顷,占2.09%。

2009年,全县土地总面积94 202.43公顷,其中农用地84 759.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98%。其中:耕地为15 415.91公顷,占16.36%;园地为1 534.12公顷,占1.63%;林地为54 080.62公顷,占57.41%。建设用地2 709.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8%。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为1871.66公顷,占1.99%;交通水利用地为731.98公顷,占0.78%;其他建设用地为105.44公顷,占0.11%。其他土地6733.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15%。其中:水域为609.34公顷,占0.65%;自然保留地为6124.04公顷,占6.50%。(见表2-1)

表2-1 丹寨县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2009年)

2.2.2 土地利用特点

土地生态环境较好,森林覆盖率高。丹寨县土地生态环境较好,土壤稀有元素含量丰富,以富含硒锌为主要资源依托的农业综合开发前景看好,硒精米、硒茶、硒南瓜汁、硒水以及畜牧水产品等项目开发已初具规模;森林覆盖率在黔东南州乃至全省都较高,气候环境较好,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水丰富,雨热同季,年均气温12.6 °C~17.2 °C。对于发展开发地方旅游资源、特色农业资源极具优势。

地质量不高,中、低产田面积比重大。2005年丹寨县土地利用率为96.63%,未利用地率为3.37%。在已利用土地中农业用地的比重较大,占已利用地的94.39%,非农业用地仅占5.61%。在耕地中,高产稳产农田比重低,而中低产田面积大。从分布来看,水田分布在海拔1100~1580米之间,旱地则分布在海拔1000~1650米之间,坝田只占到30%,70%的耕地分布在丘陵和山坡上,土层浅薄,其间多有基岩裸露。

土地利用效益存在地域差异,东部地区开发利用潜力大。县域西部的龙泉镇、兴仁镇、扬武乡、南皋乡及长青乡是耕地、基本农田、果园主要分布地区,该区域交通相对便利,矿产、旅游、农业资源丰富,土地利用效率较高;东部的排调镇、雅灰乡等乡镇则是林地的重点分布区域,林业开发利用潜力大,东西部地区由于自然地理、交通等原因,造成区域间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生产经济效益存在明显差异。

2.3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2.3.1 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根据2005年丹寨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资料,在94 029.58公顷的国土面积中,农用地、建设用地与其他用地的比重为94.20∶2.43∶3.37,农业用地比重较大,建设用地比重低,制约着丹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农用地中,林业用地比重大,占农用地的58.14%,园地面积比重小,才占1.27%,制约了丹寨县茶园、药园、果园的发展。

2.3.2 坡耕地面积大,难利用地多

2005年丹寨县耕地面积12 707.47公顷,大于25°坡耕地面积为4 487.72公顷,占耕地面积35.30%。因此经常出现水土流失,土质下降问题,这对耕地的开发利用极为不利。2005年全县未利用土地3 171.66公顷,占全部土地面积的3.37%,其中荒草地1 400.96公顷,且荒草地质量差,位置偏僻,开发利用有一定难度;河流滩涂地1 210.76公顷,总的来看,丹寨县规划期土地后备潜力不足,开发利用压力大。

2.3.3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深度发展缓慢

近年来,虽然丹寨县加快建设和改善了基础设施,但是仍然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东部地区如龙泉镇、兴仁镇、扬武乡东部交通等基础设施较好,经济发展较快,南皋乡边远、基础设施较差;西部地区如排调镇、雅灰乡、扬武乡西部公路质量较差,等级低、运输能力有限。严重影响了地区经济社会的正常发展。

2.4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2.4.1 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难度加大

规划期内丹寨县经济社会将有更大更快发展,随之引起的建设占用耕地以及工业可能造成的基本农田污染等问题,导致确保规划期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的难度加大。

2.4.2 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规划期内丹寨县实施城镇化、工业化战略,走工业主导、城镇带动的发展道路,县城扩展、产业转移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用地等各项用地需求量非常大。但与此同时,受限于上级指标以及耕地保护政策的严格约束,丹寨县建设用地的可供给量小,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非常突出。

2.4.3 土地规划面临新挑战

土地规划面临的新挑战主要表现在:近年来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的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对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新要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新任务;建设发展中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对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新挑战;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上存在偏差,严重冲击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保护形势严峻,对土地规划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第3章 规划目标

根据黔东南州下达本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立足丹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3.1 土地利用战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监督区域土地开发、利用、整治的纲领性文件,关乎丹寨县土地资源利用安全、粮食安全。为了丹寨县能有效抓住“厦蓉高速”、贵广铁路沿线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创建环境友好的人地关系,提高土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建立集约式、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结构,形成“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土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结合丹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2006—2020年丹寨县土地利用战略如下。

3.1.1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粮食安全,坚持农业稳县战略

丹寨是一个农业大县,耕地保护特别重要。规划期间要始终在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开发与保护”关系的前提下,把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体系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作为丹寨县合理利用土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主要任务。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积极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实现粮食基本自给,切实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实施农业稳县战略。

3.1.2 重点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实施工业富县、科技强县、西部带动东部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合理调整,优化结构,严格控制、科学指导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及布局。充分发挥地理区位及资源优势,重点建设西部,带动东部地区发展;发挥矿产资源与人力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开发乌湾独立工矿、雄期独立工矿、排莫独立工矿、老冬独立工矿、南皋磷矿;发挥水能资源优势,建设好码头、岔河、长娃、羊物、宰宿、吊洞、兴岩桥、红岩、三孔桥、兴明等电站,为丹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能源保障;抓住交通、资源优势,积极建设五里高精工业聚集区用地、羊甲工农业产品仓储用地、金钟产业聚集区用地、黔东农产品集散地用地、李家桥资源型产业聚集、台辰工农业品仓储用地、扬武金钟产业聚集区,着力建设以能源、矿产、建材、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体系,实施工业富县战略。

进一步搞好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加快建立现代农业发展体系,立足西部大开发、凯里经济圈的区域发展背景,努力抓住“厦蓉高速”、贵广铁路沿线经济带、城镇化发展带来的战略机遇,继续推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引入机制建设,积极进行技术改革,着力建设好国防教育培训基地,扎实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实施科技强县战略。

3.1.3 保护土地生态环境,整合旅游资源,积极实施生态立县战略

积极进行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努力控制土地沙化、石漠化面积进一步扩大;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实施天保林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发挥并挖掘地区生态环境、气候资源优势,发展绿色健康产业,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抓住以少数民族风情、自然人文景观为主的贵州东线旅游发展机遇,整合金瓜溶洞景区、乌坝河水库景区、高要风光观光台、城江、马颈坳电站、石桥景区等旅游资源,加强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旅游资源聚集效益,捆绑上市,积极实施旅游兴县战略。

3.1.4 扎实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积极转变用地观念,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与效益。把土地利用重心从传统农业用地转到建设用地,充分挖掘已利用土地和废弃土地的潜力,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积极开展工矿生产建设中塌陷、挖损、压占废弃土地的复垦,全面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3.2 规划调控目标

3.2.1 总体目标

2006—2020年土地利用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立足丹寨县“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为根本,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积极建立“环境友好、节约集约、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结构,形成“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民点归并集中”的土地利用方式。使土地利用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利用效益大幅度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创建环境友好、生态健康的用地条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跨越式发展。

3.2.2 规划近期目标(2006—2010年)

(1)耕地保有量目标。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耕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动态适应丹寨县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规划确定201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12 63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41%,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年不低于10 442公顷。

(2)园地、林地和牧草地目标。规划确定2010年园地面积不低于1 49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林地面积不低于5471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08%;牧草地面积不低于13 85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71%。

(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建设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转变,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规划确定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94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2%;城乡用地总规模1991.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1%;城镇用地总规模26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232公顷,占农用地规模不超过188公顷,其中占耕地不超过113公顷。

(4)补充耕地目标。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06—2010年通过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439公顷;要积极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宜耕、宜园和宜林荒草地,新增耕地以整理、复垦为主,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5)土地利用效率目标。集约与节约用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效率,规划确定201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20公顷,城镇化率达到28%。

3.2.3 规划远期目标(2011—2020年)

(1)耕地保有量目标。丹寨县耕地保有量2020年不低于12 60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38%,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少于10 442公顷。

(2)园地、林地和牧草地目标。规划确定丹寨县2020年园地面积不低于1 97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9%;林地面积不低于54 88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6%;牧草地面积不低于13 94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81%。

(3)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规划确定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 31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2%;城乡用地总规模2 18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2%;城镇用地总规模46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2011—2020年建设用地增量不超过371公顷,占农用地规模不超过346公顷,占耕地不超过217公顷。

(4)补充耕地目标。2011—2020年新增耕地293公顷;新增耕地以整理、复垦为主,积极进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宜、宜园和宜林荒草地,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5)土地利用效率与整治目标。规划确定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100公顷,城镇化率达到35%。(见表3-1)

表3-1 丹寨县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用地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

第4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

4.1 用地结构调整思路

本次规划期间,在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上重点进行三个方面的调整:

首先是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一是根据规划期间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对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布局调整;二是质量较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随着市场的变化将一部分可调整为耕地的其他农业用地划入耕地和基本农田范围,并采用与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相同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办法,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不减。

其次是根据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结合中心村建设,科学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按照积极建设中心村、努力减少自然村、大力归并零星户的原则,进行农村居民点布局与调整,促进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形成“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提高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利用效率。

最后是为促进丹寨县城镇化发展和工业发展。按照形成“一心两翼三极”(“一心”,即以县城为主中心,长青为次中心;“两翼”,即以321国道、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县城到兴仁公路为轴线,以兴仁、扬武为两翼;“三极”,即是以南皋、排调和雅灰与县城之间的交通要道为轴线,培育三个经济增长极)发展模式的城镇体系和工业格局。

用地结构调整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农用地中优先安排耕地、林地;

(2)建设用地内部优先安排交通、水利、能源、城镇建设及支柱产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3)其他建设用地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安排;

(4)加强土地的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产出率。

4.2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2.1 农用地结构调整

结合丹寨县“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在城镇发展趋势、人口增长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与趋势分析的基础上,确定2010年农用地面积为86 548.05公顷,2020年为86 775.35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91.87%和92.12%。

(1)耕地。规划期耕地由于建设占用、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及灾毁等原因,加上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速度不及耕地减少的速度,因此规划期耕地在总量上是减少的。规划期耕地保有量2010年12 633.00公顷,2020年为12 602.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13.41%和13.38%;规划期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3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30公顷以内。

(2)园地。为保证农业发展对园地的需求,规划期丹寨县园地总面积将一定程度增加。确定2010年园地面积1 491.00公顷,2020年为1 972.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1.58%和2.09%。

(3)林地。规划确定2010年林地面积为54 712.00公顷,2020年为54 882.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58.08%和58.26%。

(4)牧草地。规划期要做好牧草地资源调查,编制利用好畜牧业发展和草场建设规划。规划确定2010年牧草地达13 853.00公顷,2020年达13 949.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14.71%和14.81%。

(5)其他农用地。规划确定其他农用地2010年为3 859.05公顷;2020年为3 370.35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4.10%和3.58%。

4.2.2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依据城镇现状、人口发展和存量土地分析,结合丹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确定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 941.00公顷,2020年为3 312.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3.12%和3.52%。

(1)城镇用地。规划期间丹寨县要大力加强城镇建设,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2010年城镇用地总规模达260.00公顷,2020年达460.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0.28%和0.49%。

(2)农村民居点用地。积极推进农村居民建房改革,提倡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实施“居民点归并集中”的土地利用战略,规划期农村居民建房用地适度增加。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为1 490.00公顷,2020年为1 439.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1.58%和1.53%。

(3)采矿用地。根据丹寨县“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期要大力发展能源、矿产、建材等产业,形成特色突出、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体系。规划确定2010年丹寨县采矿用地面积为141.00公顷,2020年为162.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0.15%和0.17%。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划确定2010年丹寨县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00.00公顷,2020年为127.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0.11%和0.13%。

(5)交通水利用地。规划确定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为835.00公顷,2020年为964.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0.89%和1.02%。

(6)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确定2010年丹寨县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15.00公顷,2020年为160.00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0.12%和0.17%。

4.2.3 其他土地

规划确定2010年丹寨县其他土地面积为4 713.38公顷,2020年为4 115.08公顷,分别占总土地面积的5.00%和4.37%。

4.3 土地利用总体布局

4.3.1 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坚持从维护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确立耕地保护战略,严格控制耕地面积减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要求,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

规划期内,丹寨县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规划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12 60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 442公顷。要协调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根据丹寨县实际情况,结合黔东南州农业十大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的有关要求,合理分配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重点保护南皋乡、排调镇、雅灰乡耕地与基本农田;适当核减龙泉镇、兴仁镇、长青乡、扬武乡的耕地与基本农田指标,适当调减城镇体系重点发展轴周边基本农田面积,县城建设规划区一定范围(300米左右)内以及建设用地弹性控制区不布置基本农田。

4.3.2 形成“一圈、一带、两区”的现代农业空间布局

根据丹寨县地理概貌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其区划为“一圈、一带、两区”的农业用地空间布局模式。“一圈”是指以兴仁镇为中心的农业圈,具体范围主要是兴仁镇、长青乡南部、南皋乡。该区农业结构调整主要为发展城郊服务型农业和休闲观光型农业,重点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优质大米、优质油菜、优质水果基地;“一带”是指围绕“321国道路,台辰——烧茶——兴仁”公路以及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两边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带,具体包括扬武乡西北部、龙泉镇、兴仁镇的西部。该区域重点产业为优质大米、茶叶、蔬菜、水果及农副产品加工;“两区”是指南皋乡生态农业发展区,排调镇、雅灰乡生态农业发展区。该区域重点产业为林业及林产品。

4.3.3 形成“一心、一轴、一极”的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丹寨县是凯里经济圈的重要卫星城市,是黔东南州政府凯里市的南大门,从总体布局上要体现中心城镇集聚,轴线发展,组群分布,逐步形成以中心城镇为依托,以重要交通线路、经济走廊为发展轴线,构建“一心、一轴、一极”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期用地向中心城镇、重点城镇倾斜。具体体现为以龙泉镇为核心,以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公路、321国道、龙泉—台辰—烧茶—兴仁—南皋公路、龙泉—扬武—排调、雅灰—打鱼公路为骨架,逐步构建各级城镇相结合、空间布局与功能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生态环境背景的多层次、开放型的城镇体系。

控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坚持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防止超越人口城镇化和就业结构转移的进程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坚持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从严控制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布局。

4.3.4 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适度拆并自然村落,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从严控制规划区内单门独户的农民住宅建设,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有的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形成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4.3.5 形成“一心、一轴”为主体的工业用地布局

根据丹寨县工业发展格局,规划期形成“一心、一轴”为主体的工业用地布局。

一心:规划期重点建设以“黔东南农产品集散区、金钟产业聚集区”为核心的工业体系,着力发展食品、药品、旅游产品等轻工产业。

一轴:指以321国道线为主轴的工业用地空间布局,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好烧茶工业功能区、李家桥资源型产业聚集区、羊甲工农产品仓储区、马鞍村的国防教育培训基地区及五里高精工业聚集区,着力发展建材、矿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仓储等产业。

适当增加能源用地供应,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电站和电网建设用地需求,优化能源用地布局。规划期内,要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能源资源,减少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建设码头、岔河、长娃、羊物、宰宿、吊洞、兴岩、红岩、三孔桥、兴明、基加、乌湾等电站。

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按照丹寨县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矿产资源开发用地政策,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探和整合,优化汞矿、铜、金等矿山资源配置,有序高效开发矿产资源。

4.3.6 形成以321国道、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丹雷公路为骨架的交通路网体系

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用地结构配置,严格用地定额标准,促进丹寨县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规划期要努力完成各乡镇公路油路改造,打通丹寨至周边县市的主要交通路网。重点建设丹寨至雷山排里、三都打鱼至羊物、丹寨至雷山、台辰至鸭塘、丹寨至长于、牛棚军望乡台公路、乌薄公路、打鱼至雅灰至羊巫、排调至雅灰至达地等公路,基本形成以321国道、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丹雷公路为骨架的路网体系。

4.3.7 形成“一河、一江”为主线的水利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要求,优先保障县内重点水利设施用地需求,强化水利设施规划选址和用地的合理性。

丹寨县的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主要是以清水江及支流、排调河及支流为主线的水利设施建设与维护为重点,加快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农田灌溉工程、水利配套工程、病险水库治理和以“三小”工程为主的雨水集蓄利用的“益民工程”建设;围绕清水江及支流、排调河及支流乌水河、乌坝河、乌滩河、南皋清江进行水利设施建设,建设乌梁湾水库、天星桥水库、孔庆水库、乌壁滩水库、“三小”工程、烧茶水库、岩英防洪堤、排莫水库及清江水利工程,消除病险水库,提高水利设施用地效率。

4.3.8 形成“片、廊、块”结合的旅游和生态用地布局

根据县域旅游资源、水资源保护、生态防护林等分布情况,结合贵州省生态功能区规划和黔东南州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有关要求,努力形成“片、廊、点”结合的旅游及生态用地布局。通过合理划定限制建设区及禁止建设区,针对性提出有效的管理措施。规划期重点保护清水江支流、清江支流、排调河沿岸生态走廊,烧茶水库、天星桥水库、岩英防洪堤、排莫水库等水资源;坚持“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基本原则,抓好以龙泉山林场、五里关林场、老冬寨林场为主的林业资源保护建设;突出重点,并点成块,拼块成面。抓好以石桥景区、马颈坳电站旅游区、城江旅游区、乌坝河水库景区及金瓜洞溶洞景区建设为主体的旅游资源开发;努力形成“片、廊、点”结合的旅游和生态用地布局。

第5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5.1 严格保护耕地

5.1.1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严格保护耕地,从控制耕地流失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两个方面强化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规划期间,全县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毁等原因减少耕地2813.91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39.00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12 602.00公顷。其中2010年全县因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毁等原因减少耕地2 782.91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6.00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为12 633.00公顷。

5.1.2 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发展应该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非农建设可以利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不得占用好地,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到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30公顷以内,其中到2010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3公顷以内。

落实好国家生态退耕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合理安排坡耕地治理工程和生态退耕项目。规划期内,安排生态退耕地用地984.43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安排生态退耕用地947.43公顷。

严防耕地灾毁,加强耕地承包责任制度建设,禁止耕地闲置荒芜,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严禁耕地重用轻养,提高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防止耕地灾毁,规划期内,灾毁耕地控制在220公顷以内,其中规划近期控制在200.00公顷以内。

适度调整农业结构。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协调各行业发展供给与需求,确保不因为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在对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进行控制,且不得破坏耕作层。

5.1.3 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在占用耕地前先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建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加强对补充耕地的管理。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30公顷,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439公顷,超额补充109公顷。其中规划近期,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13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46公顷,超额补充33公顷,对超额补充的耕地,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给予经济补偿。

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期全县开发其他土地补充耕地314公顷。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尽量整理为耕地,不能整理为耕地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综合利用,同时加大废弃地的复垦力度,尽量整理为耕地,规划期通过整理补充耕地79公顷。

积极农用地整理复垦。因地制宜在推进农用地整理和低丘岗地改造,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规划期内通过复垦补充耕地46公顷。

5.2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指标为原则。依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 442公顷,同时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前提下,多划定100公顷耕地作为基本农田,主要解决规划期内不可预见的,确实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但不计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数,以保证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 442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合理布局基本农田。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保证基本农田的稳定性。调出规划城镇发展区域以及城镇周边未来建设发展范围内的基本农田,为城镇发展预留空间;将生产条件较好,集中连片的一般农田划定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根据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用地布局,适当调减各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根据2009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全县现状基本农田面积为10 745.11公顷,规划调出基本农田1 951.00公顷,规划调入基本农田1 345.00公顷,全县划定基本农田10 442.00公顷,另外,预留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00公顷。

稳步提高基本农田质量,以提高农田利用率的产出率为目标,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5.3 统筹安排其他农业用地

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丹寨县资源与区位优势,按照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方向,以实现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通过对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到2020年,园地达1 972.00公顷,林地达54 882.00公顷,牧草地达13 949.00公顷。同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集约化的水产、畜禽养殖区,适当核减田坎等地,规划到2020年其他农业用地调整为3 370.35公顷。

第6章 建设用地调控与用地安排

6.1 统筹安排城镇村用地

6.1.1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积极保障城镇建设用地,强化县城中心区(龙泉镇)扩展建设,努力建设兴仁镇、排调镇城镇建设;以“布局集中、城镇集聚、用地集约”城镇发展战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5.00%,城镇人口达到6.38万人,规划期间重点保障龙泉镇、排调镇和兴仁镇扩展建设,三镇建设总规模达305.8公顷,形成人口向社区集中的土地利用模式。

6.1.2 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

加强城中村改造和建设,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发展基础和区位条件的差异,因地制宜地采用适宜丹寨县农村发展特点的土地开发模式,保障农民公共服务,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

6.2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www.xing528.com)

6.2.1 工矿企业重点项目用地

优先保障金钟产业聚集区(金钟产业园、烧茶产业园)等重点工程用地,建设总规模为181公顷,主要分布在龙泉镇和兴仁镇。到2020年基本形成功能齐全、基础设施完善、吸纳能力较强的产业聚集区。

6.2.2 交通水利设施重点项目用地

重点保障凯里至丹寨羊甲高速公路建设,积极建设好夏蓉高速公路、贵广快速铁路、适度发展改造乡(镇)村公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并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镇村规划相协调、与区域干线公路网相衔接的公路网络体系。加龙泉湖水库、交圭水库、孔庆水库、大兴水库、龙塘水库、翁毕水库治理力度,健全水利设施体系。实施防洪保安工程、整治河道,加固堤防,提高水利设施的供水保障能力和水平。

6.2.3 能源和电力开发重点项目用地

完善县域电网体系。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输变电工程和电力电网项目建设用地;根据城镇发展需要,安排改造现行通信线路;加强水能开发,积极建设水电能源基地;规划期内主要保证龙泉金山村变电站、岔河电站、长娃电站、排倒电站、乌湾电站、巫梭电站、杀桃电站、故变电站等项目用地。

6.3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

6.3.1 允许建设区

该区域总面积为851.2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90%。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衔接;

——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

6.3.2 有条件建设区

该区总面积为767.6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1%,主要分布在县城区、工业园区、交通建设用地区以及城镇村建设用地周围。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6.3.3 限制建设区

该区总面积为92467.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8.16%,主要包括全县的耕地与园地总面积。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区内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6.3.4 禁止建设区

该区总面积为116.1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2%。包括河流、低洼、水库等重要的生态敏感区。

管制规则:

——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区边界不得调整。

第7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7.1 保障生态用地规模

严格控制建设、土地整治等行为占用生态敏感区用地,逐步清退生态敏感区内建设用地,城镇与交通用地周围适度增加绿化、景观用地,确保生态用地,特别是重要生态用地数量不减少,规划确定生态用地保护规模为8.4公顷。

7.2 落实重要生态用地

(1)耕地生态涵养区。主要分布于兴仁镇、排调镇、雅灰乡、南皋乡、长青乡;要结合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优质大米、优质油菜、优质水果基地建设,保障落实耕地生态涵养区用地。

(2)水源地、河流洼地保护区。主要包括:清水江及支流、排调河,乌水河、乌坝河、乌滩河、南皋清江等。

(3)风景旅游名胜区。主要包括石桥景区、马颈坳电站旅游区、城江旅游区、乌坝河水库景区及金瓜洞溶洞景区等风景旅游名胜核心区。

7.3 重要生态用地保护途径

(1)将水源地、河流洼地保护区划为禁止建设区。区内重点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改善生态系统结构,治理水土流失,保持、恢复、提高生态系统功能。

(2)将耕地涵养区、风景旅游区、一般水源地保护区划入限制建设区。主要安排林业用地,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植树造林、生态保育。

7.4 推进土地生态环境治理

(1)加强污染土地治理。建立土地质量环境评价和监督制度,加强对造纸、生化等行业污染物排放的监控。

(2)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建设乌梁湾水库、天星桥水库、孔庆水库、乌壁滩水库、“三小”工程、烧茶水库、岩英防洪堤、排莫水库及清江水利工程等中小流域综合整治力度,鼓励利用废弃地和未利用地植树造林等措施增加林地资源,充分发挥林地生态保护功能。

(3)推进城区、工业功能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城区、工业功能区合理布局绿地,不断改善和提升城区和工业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第8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8.1 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的确保人口高峰年农产品需求量的耕地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基本农田布局与预备指标管理措施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5 173.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11%,主要分布在龙泉镇、兴仁镇、排调镇、长青乡和扬武乡,其他乡镇也有部分分布。规划确定2010年与2020年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不低于10 442.00公顷,根据黔东南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丹寨县基本农田预备指标100公顷,规划期间重点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措施补充,并采用与现有基本农田相同的利用措施和保护管理办法。

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参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8.2 一般农地区

一般农地区,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21 280.92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2.59%。

一般农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8.3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下同)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2 516.75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2.67%。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

(2)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8.4 独立工矿区

独立工矿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建设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197.17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0.21%。

独立工矿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工业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8.5 风景旅游用地区

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38.18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0.04%。

风景旅游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8.6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规划面积116.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2%。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8.7 林业用地区

林业用地区是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面积54 882.00公顷,占总土地面积的58.26%。

林业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第9章 土地整治安排

9.1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

据调查,丹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总潜力达1 186公顷。

丹寨县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后备资源缺乏,土地开发整理压力较大。土地开发潜力总规模430公顷,主要分布在龙泉镇、兴仁镇、长青乡、扬武乡;土地整理潜力总规模446公顷,主要分布于龙泉镇、南皋乡、长青乡、扬武、雅灰乡,其他乡镇也有部分分布;土地复垦潜力总规模310公顷,主要分布在龙泉镇、兴仁镇、南皋乡、长青乡。规划期补充耕地以整理、复垦为主,适度开发后备土地资源。(见表9-1)

表9-1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潜力汇总表 单位:公顷

9.2 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规划

(1)上级下达的补充耕地指标

根据“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规划期间丹寨县建设占用耕地330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330公顷;但是为有效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黔东南州下达丹寨县补充耕地任务量为439公顷,其中近期补充146公顷。

(2)补充耕地规划

到2020年,全县开发其他土地补充耕地314公顷;通过废弃地复垦等补充耕地46公顷;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不低于79公顷。(见表9-2)

表9-2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指标 单位:公顷

9.3 土地整治资金筹措

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有申请专项资金与县政府配套资金两个方面,土地整理费通过申请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筹集,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取得费等由县政府筹集,具体可通过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基金和耕地占用税、土地出让金收益等途径。

9.4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1)行政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推行管理目标责任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公众参与监督制度。

(2)经济措施。稳定和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探索完善土地整治工作经济运行机制。贯彻“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制定相关奖惩政策。

(3)技术措施。建立土地整治数据库,在对各项目区土地利用状况等调查的基础上,树立开发整理、村庄拆迁和安置区建设分阶段实施和区域差异发展的观点,谨慎务实,循序渐进,先易后难安排项目。

(4)法律政策保障。强化制度建设,适时制定适合丹寨县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对土地整治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明晰调整后的产权权属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制定“土地分配与补偿”办法,把土地整治工程实施后的利益分配与工作相互联系起来,建立土地整治工作的激励机制。

第10章 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10.1 乡镇规划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乡镇规划的主要内容:基本农田地块的落实;县级规划中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布局与边界的落实;各地块土地用途的确定;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展边界的划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安排。

(1)注意协调衔接。编制规划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划的要求,并充分征求本级各部门意见,确保规划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同时要搞好与同级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2)注重用地布局。认真研究县城、集镇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可能的单独选址项目,按照用地的区位要求,合理配置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3)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规划方案要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论证。探索建立规划咨询审议、民主决策、公众参与等制度,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

10.2 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从经济发展和生产力布局上,县域各乡(镇)分为以县城(龙泉镇)为中心,兴仁镇为副中心的东部发展区和以排调为中心的西部发展区,东部区域包括龙泉镇、兴仁镇、长青乡、杨武乡和南皋乡,主要发展方向是依托凯里至羊甲高速公路、夏蓉高速公路、贵广快速铁路的建设,重点发展以金钟产业园区建设为主,发展建材、加工、商贸、物流、旅游等重点产业;西部区域包括排调镇、雅灰乡,重点发展经济作物的生产、加工、建设畜禽养殖基地与蔬菜基地。根据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布局,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和重点。

(1)中心城区

龙泉镇是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规划期重点发展成为以旅游服务、商贸、原材料加工、房地产、建材等产业为主的综合功能服务型中小城市。

(2)重点城镇

依托中心城区的辐射与带动作用,把兴仁镇、长青乡和杨武乡作为重点建设发展,进一步完善与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的联结干线,大力推进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进程。

(3)一般城镇

根据资源禀赋、资源与区位条件,将排调镇规划为一般发展城镇。重点发展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旅游及商贸为产业,努力建设依托资源优势的产业体系

(4)集镇建设

将南皋乡、雅灰乡规划为集镇建设发展,规划期间,在强化城镇服务功能的同时,利用本地的优势资源,积极发展特色农业、旅游与农副产品加工业。

10.3 主要用地控制指标和要求

为合理引导和控制全县各乡(镇)土地利用,本规划在对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适宜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上下反馈与综合平衡,在不突破黔东南州下达丹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本着综合协调、统筹兼顾的原则,拟定了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总体性控制指标。

10.3.1 主要控制指标

根据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控方向与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发展基础资源条件、土地利用优势潜力与特点等因素,分别确定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拟定各乡(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以强化各乡(镇)土地利用与调控职责。

10.3.2 土地利用与规划要求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与指标,应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相关计划,务必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用地总规模等约束性指标,要严格落实,不得突破;预期性指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采用行政手段加以调整,努力实现指标要求。

各乡(镇)要在县级规划的指导下,积极配合省、市和县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所属区域的土地利用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统筹安排与协调,搞好县级规划的空间落实和用地政策的相互衔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11章 近期用地规划

11.1 强化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大力推进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全县规划近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 633.00公顷,基本农田不低于10 442.00公顷。

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规划近期建设占用耕地规划不超过113公顷,严禁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11.2 推进集约与节约利用土地

积极实施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利用。规划近期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 941.0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991.00公顷(城镇260.00公顷,农村居民点1 490.00公顷,采矿141.00公顷,独立建设用地136.0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835.0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15.00公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近期建设用地净增量不超过232.00公顷。

11.3 加强土地利用综合整治

加强土地利用综合整治,积极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大力补充耕地。规划近期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共增加耕地146公顷。

第12章 规划实施措施

12.1 行政措施

(1)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编制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等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2)丹寨县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相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3)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的调控作用,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未取得计划指标,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用地。

(4)制定严格的年度用地计划审批制度,主要责任人用地管理责任制度,纳入国土部门发展规划及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

12.2 经济措施

(1)县政府要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经费,经费来源有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费以及土地开发整理基金,以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控作用。

(3)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实行保护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2.3 技术措施

(1)建立土地规划的动态监管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严肃查处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

(2)加快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实现土地规划信息化管理。加强土地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管,形成批、供、用、补的全程监管体系,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3)建立稳定的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强化规划管理队伍的培训学习机制,不断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12.4 政策措施

(1)在全县范围内公告本规划,公告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用途、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

(2)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13章 附则

(1)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件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文本与图件的具体解释。

(2)本规划自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3)本规划由丹寨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丹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案例来源:《丹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课题成果,王秀峰教授主持。

案例评析:

本案例是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典型案例。从思路方面看,思路清晰、逻辑严密;从表达方面看,语言流畅、用词准确;从规范方面看,规范性好,结构完整,严格按照县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规程并结合丹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写作,具有操作性、可行性和代表性。

第一,思路清晰、逻辑严密。写规划或者写文章,最重要的就是框架逻辑,如果出现逻辑问题,用再华丽准确的辞藻都不可能写出好文章。本规划从逻辑框架的角度来说,是比较合理的。从概述、现状分析、目标确定、结构调整到最后的耕地、建设用地、乡镇规划控制,以及规划实现措施,都是一个整体,不能少,少了就不完整,不能过多,多了就是多余。整体上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是县级土地利用规划中比较完善的文本。

第二,语言流畅,用词准确。从语言表述的角度来看,本规划也有很多值得品读的地方。比如规划目的的表述:“为了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土地宏观调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尤其要充分考虑城镇化、工业化与土地利用的协调发展,为丹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合理、充足的用地保障,特制定本规划”。“为……原因”制定本规划,这就是目的,表述简洁、流畅、用词准确无误,让读者清楚地知道本规划能够达到什么目的。

第三,格式规范,结构完整。本规划是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有关要求编制的,格式上较为规范,符合有关技术规程。从篇章结构、内容表述、文字排版、表格附录、数据处理等方面均达到技术标准,总体上看是一份标准规范的规划文本。

思考题:

1.为什么要进行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层次与类别有哪些?

2.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报告的写作思路是什么?

3.尝试以自身所在的乡(镇)为背景写一份土地利用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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