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人类获得主要生活资料与物质财富的根本源泉,同时也是构成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载体。人类利用土地的特性,通过劳动与土地的结合来获得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财富,所以说土地利用的过程就是人类以土地为劳动对象或手段,对特定土地投入劳动力资本以期满足自身某种需要的过程。
对某一个特定区域来说,一定时期内的土地数量是相对固定的,而对土地的利用则是一个随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所以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在供给与需求总量上的矛盾及在利用结构上的矛盾是在所难免,因此要求人们根据本地区土地的自然地理特点,适应本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及发展用地需要,以土地的合理利用为核心,以最佳综合效益为目标,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对区域内的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做出具体的部署和安排。这便是土地利用规划,它是人们为了改变并控制土地利用的方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的生产力,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等条件,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上的优化组合并在时间上予以实现的统筹安排。
在区域发展规划中,土地利用规划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宏观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科学确定区内各项用地规划和比例,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尽可能满足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的要求;在微观上,则要使土地的生产力得到充分的发挥,使土地得到更加科学、有效与合理的利用。可见,土地利用规划对于缓解区域内的人口、资源、环境同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调整生产力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城乡土地统一管理、保护土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对区域各部门、各产业的用地量进行合理分配,并在空间上予以具体落实,保证了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www.xing528.com)
现阶段我国的土地利用规划可以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内部规划)。其中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是土地利用规划体系的“龙头”,它是根据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制定土地利用目标,调整并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一种宏观战略措施。它主要解决的是跨部门、跨行业的土地利用问题,其实质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部门间进行合理的时空配置,核心是合理确定和调整土地利用的结构和布局。而专项规划是针对土地利用中的某一专项问题进行的规划,详细规划(内部规划)则是对国民经济各项具体用地进行详细安排的一种微观规划,本书对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的讨论偏重于宏观上的分析,因而着重从总体规划的层面上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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