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索完成了一批改革试验任务
按照京津冀和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总共赋予河北省37项改革试验任务,其中京津冀方案改革任务18项,石保廊方案改革任务19项,扣除两个方案中内容基本一致的5项任务,国家总计授权河北自主探索的改革试验举措共32项。经评估,28项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限额内可兑换”外汇改革试点等3项任务已经申请国家并同意予以撤销,“股权市场跨地区合作经营”正在积极推进。河北省探索实施的3项改革经验列入全国第一批复制推广名单,两项改革试点入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这些改革经验为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做出了“河北贡献”。
(二)全面创新改革取得重要成效
在破解京津冀区域创新发展方面,全面创新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同构建了京津冀区域协同办税平台,积极推进资质互认、征管互助和信息互通、失信纳税人三地同等监管,纳税人办理跨省迁移手续和涉税业务更加便捷;区域创新政策统筹,在全国率先出台高新技术企业跨区域整体搬迁资质认定实施细则;标准化协同步伐加快,审批发布交通、环保、安全生产、产业协同等方面京津冀地方标准41项;共同签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三地互认协议,制定科研人员双向流动实施细则,京津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来冀创业氛围更加浓厚,通道更加顺畅,政策更有保障。同时,在推进国家改革创新政策落实、落地方面,及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分步推进落实,取得了较大成效。(www.xing528.com)
(三)推进中存在明显差距
总体上看,河北省全面创新改革仍处于探索实施阶段,成效也是部分领域、初步的成果,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使命相比,与河北省急需破解的体制机制障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不够,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需要突破。二是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协调合作,但在推进中部门(地方)间协调不够,有的改革政策牵头部门制定了整体方案,但责任部门的配套政策没有及时跟进,削弱了政策效果。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三年来,河北省全面创新改革政策文件出台的数量之多、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在落实中细化不够,有许多很有含金量的政策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四是先行改革堵点多,实现重点突破难度较大。一些重大创新改革政策的突破受制于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先行先试”与“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存在时间上的矛盾,少数部门为避免承担责任出现顾虑甚至不配合现象,导致“大门敞开,小门不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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