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丽华认为产业协同主要指不同产业之间以及同一产业内部在生产、营销、采购、管理、技术等方面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或是通过“外部交易内部化”“内部交易外部化”等途径,最终产生协同效应,形成高度的一致性或和谐性,获得更高的协同效益,进而形成新的竞争优势。[17]京津冀产业协同的实质是通过产业转移实现京津冀区域更加合理的产业分工,建立起京津冀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整体优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从京津冀协同创新、产业协同进展来看,取得了明显进展:协同共建了一批创新平台和产业化基地,转移了一批企业,共建了一批重大技术攻关组织,产业协同政策机制正在探索,中央设立了雄安新区。但在调查中发现,一是宏观目标虽然明确,但操作目标并不清晰,特别是将总体目标细化到每个方面、多个层面的目标缺乏,实际推进中容易出现盲目或者徘徊不前。二是短期推进较快,但长期动力不足。进展较快的是对三方都有利或者能够达成共识的事项,但涉及根本利益关系的事项还只停留在表面,还是从自己利益出发、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考虑。三是产业空间简单平移较多,大部分并没有通过产业转移实现转型升级,特别是没有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平台。四是行政壁垒依然存在,全产业链协同难度较大,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市场化流动还面临着户口、子女就学、收入落差、医疗保险等问题,流动受阻。
京津冀产业协同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但主要利益障碍是中观层面。因为,处于宏观层面的中央政府,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创新的重要力量,不涉及利益关系,也没有冲突、障碍之说。微观层面的企业、要素等,是按照市场规则来流动的,虽然存在行政化因素,但企业、要素更主要的是按照市场化流动的,或者从战略决策看是市场化的行为。但处于中观层面的京津冀三方政府及下辖市区县等,因为政绩关系或明或暗设置行政壁垒,影响企业与要素的流动。[18]所以,上述存在的问题、障碍,破解的思路是如何通过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将中观层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共同完成京津冀产业协同的重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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