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建议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各部门、各机构的合作。环境信息的使用者非常广泛,包括债权人、股东、监管机构、社会群体等,加强环保部门、央行、证监会、银监会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形成合作,构建环境信息征信体系,共同督促企业如实、充分地披露环境信息,则对各利益相关者而言都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和资源的利用。同时建议加强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环境信息的独立鉴证,培养具有较高跨学科素养的环境审计专业人员,使得所披露的环境信息更真实可靠。
第二,建议银行业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在环境风险控制中的应用。首先需要制定量化的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建立可行性较高的环境监管指标,统一绿色信贷的统计口径,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赤道原则”。其次要提高环境风险识别能力,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处理等风险管理环节。同时也要顾虑绿色信贷产品和形式上的不断创新,学习发达国家的创新模式,尝试信用衍生品、保险等金融创新工具来转移环境风险[22],给予绿色信贷更多创新试错空间,引导资金向绿色节能环保行业流动,助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www.xing528.com)
第三,建议加强绿色信贷的经济激励。目前政府、银行、企业三方都缺少践行绿色信贷的经济激励,是阻碍绿色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建议逐步完善绿色GDP绩效考核,提高政府对绿色发展的重视程度。设立环保财政专项基金,以贷款利率优惠、税收减免等方式补贴环保企业或提供绿色信贷的银行;尝试学习发达国家(如德国复兴银行)用贴息和担保的方式为绿色信贷的发展提供动力,在专业管理团队的运营下,撬动财政和民间资金共同为绿色信贷添砖加瓦。另一方面,绿色信贷通过资金价格工具,为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借款利率优惠的一种补贴形式的庇古手段。因此,绿色信贷可视为环境经济学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创新利用,对于行业的绿色发展及金融的绿色创新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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