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投资目前仍然在不断扩大规模和范围,总体上对地区环境保护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最后,在跨区域层次上改善长三角地区和周边区域在环境保护投资和机制上的协调。目前这一过程仍停留在由国家主导的较为初级的协调层次上,作为有经济实力的长三角地区应该考虑加强对周边区域的保护性投资。
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投资目前仍然在不断扩大规模和范围,总体上对地区环境保护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其特点和矛盾出发,长远地看,未来的发展应该结合长三角区域特征主要考虑解决三个区域层次的问题。
首先,在次区域层次上提高现有环境保护投资资源的单位利用效率。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投资必然是由各次区域共同承担、各自出资的,在尚无法构建统一的分担体制前,应该完善环境保护投资体制,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扩大环境保护投资的规模,并进一步提高现有环境保护投资对于改善本地区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
其次,在区域层次上改善次区域间的合作、协调,进一步发挥次区域环境保护投资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功能。环境保护投资对外的辐射功能不仅体现于本地区环境保护投资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上,还体现于通过对外地区的主动投资来反馈影响本地的生态环境,这将大大提高区域生态一体化程度和投资的总体效率。(www.xing528.com)
最后,在跨区域层次上改善长三角地区和周边区域在环境保护投资和机制上的协调。从更大的范围来看,长三角仍然是各生态系统(如长江流域系统)中的子系统,既要发挥好长三角子系统对所处更大生态系统的功能性作用,又必须注意适当地加大对那些调节着长三角子系统生态环境的其他子系统的保护性投资。目前这一过程仍停留在由国家主导的较为初级的协调层次上,作为有经济实力的长三角地区应该考虑加强对周边区域的保护性投资。
出于以上三个区域层次发展的考虑,长三角地区应从经济发展模式、政府主导能力和政府协调机制三个重点领域继续推进区域环境保护投资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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