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 环境保护投资对于区域总体环境状况的改善作用较弱
11.3的分析告诉我们,从地区经济增长总量中衍生出来的环境保护投资占用了大量的资金,最大化地提高其利用效率、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是理性投资主体的终极目标。但现实看来,政府主导下的长三角环境保护投资的大规模增加并没有带来区域环境质量的好转。以上海和浙江近年来的空气质量为例,在地区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可吸入颗粒浓度、二氧化硫浓度、二氧化氮浓度、酸雨比率、p H值等指标上(见表11-9和表11-10)都可以看到环境状况非但没有得到改善,还在一定程度上继续恶化。
表11-9 上海市历年环境空气质量
表11-10 浙江省历年环境空气质量
11.3.1.2 环境保护投资分布不平衡,环境公共品的正外部效应受到限制
环境保护投资在总量增加的同时分布很不平衡,不仅在次区域层次上显现出不平衡,而且在城乡间也有着很大的差异,结果是关键生态区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非关键生态区却占据了大部分的环境保护投资。这从长三角区域整体上来看,显然不符合资源系统优化配置的要求,就此而言,不协调分布的结果使得次区域环境保护投资只能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1)上海的环境保护投资水平高于江浙。(www.xing528.com)
在整个长三角地区中,从自然的生态区域角度来看,上海市是从属于江浙两省的,也就是说它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低于江浙两省,但由于上海有着优于其他两省的经济地理区位,获得了较高的经济增长水平,从而带动了环境保护投资,上海市的人均环境保护投资水平远高于其他两省(见图11-5)。
(2)城市市区的环境保护投资水平高于农村地区。
从城市次区域内部来看,环境保护投资过于偏向城市市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城郊和农村地区,这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表现尤为突出。以江苏为例,1993年全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258.85亿元,其中的60.9%被投于各个城市市区,总计157.65亿元[9]。这充分说明了政府在城市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大大提高的情况下对于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视。但从其发挥的投资效果来看,对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的忽视显然削弱了环境保护投资的功效。
(3)次区域中心区的环境保护投资水平高于边缘地区。
长三角地区的各个次区域(即江浙沪三省市)中心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水平明显高于边缘城市,比如省府所在地、计划单列市等经济发达地区往往有着较高的环境保护投资水平,但在长三角次区域交界地带环境保护投资水平则较低。特别是在一些流域交界地带,环境保护投资水平更低,从而在生态系统中造成了生态保护的空当地带和薄弱环节。
环境保护投资分布的不平衡既大大削弱了环境保护公共品本应发挥的外部性效应,又使跨界污染源得不到有效遏制,恶化了那些对区域环境改善有着重要影响的生态关键区环境质量,这也是次区域、中心城市和城区的环境保护投资在改善环境质量过程中收效甚微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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