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环境价格体系为核心,以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为辅助手段,综合运用财税、信贷、保险手段的政策体系;政策手段逐渐丰富,逐步扩展;环境经济政策在筹集资金、污染物减排和提升环境质量上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但另一方面,部分环境经济政策由于不适应形势的发展或缺乏配套措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环境经济政策,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尚未完全与现有环境管理体系有机统一,政策与实施之间的协调性兼容性有待提高。2015—2016年,江苏省环境经济政策发展态势良好,由于正值“十二五”和“十三五”衔接期,故总体以承上启下为主,没有特别大的政策创新。江苏省在价格工具的政策运用上表现抢眼,更新多且及时,数量工具的出台较为谨慎,与其经济大省的地位相符。政策的信息公开比较到位,成果的信息公开在部分领域不够透明,容易造成政策执行的漏洞。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江苏省从如下方面进行完善:其一,在省级权力范围内进一步制定各细分领域的政策,尤其注意政策的更新,保持与中央和经济发展状况的相统一;其二,继续发展价格工具政策,在价格工具发挥不佳领域运用数量工具,实现两种工具的互补,尤其注重地域差异,灵活运用政策;其三,注重绿色金融和排放权交易的政策制定,发挥经济大省优势,继续推进环保产业政策的制定,充分发挥环保产业助推其他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其四,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统一政策发布和成果公开的渠道,疏通信息沟通渠道,保持政民交流畅通。
附录2:
评价相关数据及说明
表1 判断矩阵标度表
表2 判断矩阵示意表
Mij代表i因素与j因素重要性比值,如M12代表在判断时认为完整性与明确性这两个因素的重要性比值。
表3 指标权重结果
表4 五大类评估得分(不加权重)
【注释】
[1]本章的其他作者还有丰远平、费烨琪和许瑾玮。
[2]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监测与信息处,《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2016年5月30日。
[3]参见附件1。本章主要搜集2015—2016年江苏省主要环境经济政策及官方公开数据,江苏省未有省级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数据以行政机关官方网站公开信息、学者研究和主流媒体报道为主。
[4]成员审核和打分的是15小类政策,5大类政策的分数根据各自小类平均得出。
[5]由美国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萨迪(T.L.Saaty)教授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提出。1971年,萨迪曾用AHP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所谓“应急计划”。1972年,他又为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研究电力在工业部门的分配问题。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把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因素,又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层次中诸因素的相对重要性。AHP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将人的主观判断用数量形式表达和处理的方法。
[6]参见附件2。
[7]分别为公共财政政策、绿色金融政策、排放权交易及市场政策、环保产业政策、其他的配套与监督措施。
[8]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统计年鉴——2016》。
[9]分别为:《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业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及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0]依据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11]主要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2]详见下文分析。
[13]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对电池和涂料产品实行消费税;2015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并对新型墙体材料实施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鼓励资源综合利用;2015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限制化肥的过多使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出台《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16年出台《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减免增值税。
[1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出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2015年出台《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计征;2015年出台《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税管理。
[15]2016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授权各省市在2016年5月31日前根据通知要求报送区域内矿产资源税税率建议。
[1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出台《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2016年出台《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7]《2015年前三季度江苏国税分税种及分地区税收情况》,2015年10月14日;《2016年前三季度江苏国税分税种及分地区税收情况》,2016年11月18日。
[18]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地税2015年1—6月份税收收入统计》,2015年7月13日;《江苏地税2016年1—6月份税收收入统计》,2016年7月15日。
[19]分别为:《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20]依据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等政策出台《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
[21]依据国家《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出台《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22]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监测与信息处,《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2016年5月30日。
[23]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统计年鉴——2016》。
[24]江浩、徐宏强、黄厚琦、樊向民、王磊、季永华:《江苏省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江苏林业科技》,2014年第4期。
[25]《2015年江苏省林业概况》,江苏省林业局,http://www.jsforestry.gov.cn/art/2016/4/19/art_11_87612.html,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0日。
[26]七个补偿断面和一个对照断面设立在望虞河流域;其他十四条主要入太湖流域的河流设置了十四个补偿水质断面以及水质对照断面;五个水质补偿断面和两个水质对照断面在京杭运河苏南段流域得以设立。
[27]苏州补偿范围包括水稻田、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水源地、风景名胜区;南京补偿范围包括生态红线区域、耕地、生态公益林、水利风景区。
[28]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连续多年的削减,促进了重点考核断面水质和跨界水质的好转;促进了流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建立了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实现了全省覆盖,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另一方面,生态补偿政策刚刚起步,仍存在许多不足和弊端,生态公益林补贴标准低、缺乏分层;对饮用水源地、生态脆弱区的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对农村缺乏关注。(www.xing528.com)
[29]分别为:《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30]来源:江苏省PPP网络推介,http://itemj.schina.com.cn/ppp/,访问时间2016年12月8日。
[31]数据来源:江苏省财政厅PPP专栏,http://www.jscz.gov.cn/pub/jscz/xwzx/zxyw/ppp/,访问时间2016年12月8日。
[32]2015年,中国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能效信贷指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实施能效信贷,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2016年,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落实差别化工业信贷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等的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发展。
[33]依据国家《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等政策出台《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34]南京分行,《金融支持南京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2016年11月23日。
[35]江苏省经信委办公室,《2016年1—8月全省工业与技改投资完成情况》,2016年9月29日。
[36]依据国家及地方《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等政策出台《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
[37]依据国家《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等政策出台《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38]分别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金融生态县创建考核办法》。
[39]2014年,《泰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区域排污权交易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举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活动的通知》。
[40]江苏环保厅官方网站,http://www.jshb.gov.cn/jshbw/hjzx/zxdt/201612/t20161206_382313.html,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0日。
[41]http://www..serex.com/Sewage/News.aspx?id=2&pid=21000&page=1,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0日。
[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
[43]《国家电监会关于印发〈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
[44]《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根据环保信用评价等级试行差别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45]2016年,国家能源局油气司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中把江苏作为其中一个试点,但现在还不确定。
[46]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关于开展江苏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出台《江苏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第三方审核办法》。
[47]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出台《江苏省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48]名单公布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网站。
[49]主要为2014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规定了煤电企业新建机组的准入标准。
[50]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监测与信息处,《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2016年5月30日。
[51]依据文件为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和《关于做好〈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52]依据文件为国家《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53]依据文件为国家《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近年来国家光伏电站管理相关规定。
[54]江苏省经信委电力能源处,《2015年1—12月份全省发用电情况》,2016年1月6日;《11月份全省发用电情况》,2016年12月6日。
[5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出台《关于发布电力(燃煤发电企业)等三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和《关于发布电池等4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规定煤电、电池等产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56]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二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2016年2月25日;《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十一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2015年2月26日。
[57]江苏省环保厅,http://www.jshb.gov.cn/jshbw/hjky/hjky/201303/t20130301_228718.html,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0日。
[58]《无锡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2年度部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59]《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2015年新增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60]结合本书8.2.2阅读。
[61]《江苏公布944家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http://jiangsu.sina.com.cn/city/csgz/2016-09-21/city-ifxvyqvy6954036.shtml,访问时间2016年12月10日。
[62]同上。
[6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违法项目责任追究的通知》《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6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监测与信息处,《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2015)》,2016年5月30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