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自然资源与其他资本之间的替代是有一定局限性的,比如在(可再生和不可再生)自然资源消耗殆尽的时候我们是不可能再谈什么可持续发展的,由于“自然资本基本上不能与其他形式的资本相互替代,以及自然资本内部的各种形式间不能完全相互替代”,因而,很多生态经济学家认为要实现真正可持续性的发展,自然资源(至少是关键性的自然资源)的存量必须保持在一定的极限水平之上,否则就不是可持续的发展路径(Turner,1992;Pearce,1993)。这就提出了经济发展的第二个判断标准:强可持续性。
在强可持续性的发展路径下,不仅需要在代际之间保持总资本的存量水平,还必须在代际维持自然资本的存量水平,也就是在弱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自然资本的消耗提出额外的要求,当然这种要求并不意味着要按自然资源原样进行保存,而是在消耗不可再生资源的同时发展可再生性资源,以保持自然资源总存量的水平。另外,由于某些自然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之间不存在相互替代性,我们还必须对某些重要的自然资源进行特别的维持,也就是对这些自然资源的使用不能超越它们的替代极限以及再生能力,我们称之为生态极限。
因此,强可持续性的发展路径显然更为关注我们转移给后代的资本结构,由于各种资本之间并不能完全替代,因而就必须在资本总量之外特别地关注环境。现实也告诉我们,当代人对后代人发展需要的最主要威胁正体现在环境的退化上。
与强可持续性的发展路径相比,弱可持续性显得有着更多形式的发展路径,在这些弱可持续性的发展路径中,便有能够带来人均跨期消费最大化的路径,而这个最大化的消费量也就是衡量社会总产出的指标。我们可以用几种函数来测度个体从这些跨期消费中获得的效用。这里介绍一个普遍应用于宏观经济学研究的效用函数(布兰查德、费希尔,1998):
其中:C——消费;
L——人口;(www.xing528.com)
τ——相对风险规避系数。
强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就是将跨期效用函数最大化,即:
其中:r——贴现率;
T——计划期内的最后一期。
无限期界内消费的最大化意味着需要在无限的期界内保持一定的生产能力,由于在自然资源和其他资本之间不存在完全替代的关系,所以足以维持一定生产能力的自然资源的最优跨期配置就构成了强可持续性发展的必要条件,这意味着我们必须特别的关注自然资本消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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