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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市特惠政策:六重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覆盖,井冈山市从2015年开始,对“三类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市财政全额资助。井冈山市的这一特惠政策,兜住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自付费用不超过10%的底线。

井冈山市特惠政策:六重医疗保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井冈山市充分运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依托医疗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制度,建立了“六重医疗保障”(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重疾护理、意外伤害险、门诊统筹),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大幅度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17—2018年井冈山市健康扶贫多重保障补偿情况见表6-2。

表6-2 2017—2018年井冈山市健康扶贫多重保障补偿情况

(一)基本医保倾斜“保基本”

基本医疗保险是井冈山市健康扶贫的第一道“防线”。为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简称“三类贫困人口”)的全覆盖,井冈山市从2015年开始,对“三类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市财政全额资助。2017—2018年,井冈山共资助参保贫困人口33958人次,资助金额559.94万元。

井冈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吉安市内定点机构住院目录范围内报销的统一政策是:一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90%;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80%;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60%。年封顶线10万元。

而对于“三类贫困人口”,井冈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采取的倾斜政策是:取消在一级、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的起付线。2017—2018年,全市共有7490人次贫困人口获得基本医疗保险补偿,补偿金额2031.69万元。

(二)大病保险倾斜“防致贫”

井冈山市的大病保险对普通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报销政策是:(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万元以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2)分段报销比例是:6万—10万元按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比例报销;10万—35万元按90%报销。(3)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未达到6万元的,个人负担费用扣减13966元起付线后,按50%的比例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4)大病保险年封顶线35万元。

而对于“三类贫困人口”,井冈山市的大病保险采取的倾斜政策是:(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5万元以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2)5万—35万元部分,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及转诊均按90%比例报销。(3)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未达到5万元的,个人负担费用扣减6983元(即起付线减半)后,按55%的比例(即比例提高5%)由大病保险给予报销。2017—2018年,全市共有580人次贫困人口获得大病医疗保险补偿,补偿金额296.91万元。

(三)补充医保“兜底线”

井冈山市健康扶贫的第三道保障线,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医疗附加险(即补充医疗保险)。2015年,政府按100元/人投保标准,为红卡户家庭成员购买医疗附加险。2016年,政府按120元/人投保标准,为红卡户、蓝卡户家庭成员购买医疗附加险。2017—2018年,政府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购买医疗附加险,其中2018年的投保标准为200元/人。

2017年江西省确定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补偿政策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的剩余费用,补充保险分别按目录内90%、目录外75%的比例进行补偿。井冈山市在此基础上,加大了补充保险补偿政策倾斜力度——即贫困人口年内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所有医药费用,不受医保三个目录限制,不减起付线,全部纳入补偿范围,报销比例90%,年封顶线25万元。井冈山市的这一特惠政策,兜住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住院自付费用不超过10%的底线。2017—2018年,全市共有4505人次贫困人口获得补充医疗保险补偿,补偿金额945.49万元。(www.xing528.com)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提水平”

井冈山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高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水平。一是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将艾滋病、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牛皮癣、系统性硬皮症、股骨头坏死、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多发性硬化病、痛风、慢性骨髓炎、慢性消化性溃疡12种病种,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种补助范围。新增加的12种病种与原27种的Ⅱ类病种享受同等报销待遇(见表6-3)。二是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将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基本医保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Ⅱ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统一为90%。三是提高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将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其中恶性肿瘤、尿毒症、肾移植的门诊费用与大病保险合并计算,年度35万元封顶;将Ⅱ类单一病种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申报两种病种限额由4500元提高到6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凡符合政策、材料齐全的,实行Ⅰ类病种免审批,Ⅱ类病种随到随批,尽量少让贫困户跑路

表6-3 井冈山市增加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病种范围

(五)重疾护理“有补贴”

井冈山市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自2016年起为所有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购买重症疾病保险。凡是患有恶性肿瘤、肾衰透析和肾移植手术后抗排斥治疗的城乡参保居民(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均可获得1.5万元护理费补偿,用于解决城乡居民就医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费、护理费等一系列非医疗支出。2017—2018年,全市共有171人次贫困人口获得重症疾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265.5万元。

(六)意外伤害“能报销”

从2015年开始,井冈山市按照每人每年45元的缴费标准为所有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报销办法是:(1)参保居民(含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报销。(2)如果发生意外伤害,第三责任人为参保居民(含贫困人口)且没有赔偿能力的,由保险公司按相关标准给予医药费报销。(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经调查核实无第三责任人的,可由保险公司预赔最高80%的费用先行治疗。(4)参保居民(含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身故,一次性赔付6万元。因意外伤害残疾的,按伤残等级一次赔偿,最高限额4万元。

我们将上述六项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按普惠、倾斜、特惠等性质进行分类(见表6-4)。

表6-4 井冈山市六项医疗保障措施的性质分类

此外,井冈山市还逐步加大了(民政)医疗救助力度。对农村五保对象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医疗救助;对农村低保对象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到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救助金额3万元;对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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