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井冈山市三卡识别、分类施策付诸实施之后,近年来一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学习借鉴井冈山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识别、分类施策的试验示范工作。井冈山的经验正在各地逐步推广。
例如,江西省吉安市“近水楼台先得月”,在所属县(市)最先推广井冈山市三卡识别、分类施策经验。2015—2016年,吉安市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和贫困程度,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分为黄卡户、红卡户和蓝卡户三类。第一类黄卡户,约4.5万户16.6万人,为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收入处于贫困线边缘的农户。对这部分贫困户,重点扶持发展产业,开展技能培训,支持就业创业,做到每户有一个稳定增收的产业,或有一名稳定就业的成员。第二类红卡户,约2.6万户8.2万人,为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程度比较深的农户。对这部分贫困户,重点采取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带动、帮助发展产业,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引导进园区务工等形式解决就业,并给予适当社会救助保障,做到扶持与保障相结合。第三类蓝卡户,约5.2万户12.4万人,为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五保户。对这类贫困户,采取特惠制措施,以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兜底”,让他们过上有尊严的生活。[5]
再如,据正北方网2017年8月31日报道,[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学习借鉴井冈山“三色卡”做法,依据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和脱贫意愿,将贫困户按照红、黄、蓝“三色卡”分类管理。原则上家庭成员在65周岁以上、丧失劳动能力及患有大病、重度残疾的特困户为“红卡户”;未享受任何社会兜底政策,60周岁以下有完全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为“蓝卡户”;介于“红卡户”和“蓝卡户”之间的为“黄卡户”。察右后旗根据“三色卡”贫困户分类,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因户施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开展帮扶工作。“红卡户”通过保障政策“兜起来”,“蓝卡户”通过产业扶持“富起来”,“黄卡户”通过生态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等方式“带起来”。同时,依据红、黄、蓝“三色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了各类贫困对象稳定脱贫退出机制。
此外,据云南省纪委网站2017年9月13日报道,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从2017年7月开始,在县乡两级设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仲裁委员会,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提供争议权威认定,为精准识别、精准扶贫提供制度保障(见专栏3-2)。井冈山市自2017年2月在全国宣布率先脱贫摘帽后,其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正在逐步走向全国,被不少地方学习、借鉴。
专栏3-2 云南师宗县设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仲裁委员会
2017年7月,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印发《关于成立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成立县乡两级仲裁委员会,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提供权威认定,为精准扶贫提供制度保障。县级仲裁委员会由县分管领导任主任,扶贫、财政、教育、人社、住建、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副主任,其他职能部门为成员。乡级仲裁委员会由乡镇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纪委、扶贫、财政等单位人员组成,并延伸至村(社)和驻村工作队。
仲裁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准确掌握仲裁对象家庭收入、经济来源、人口结构、生活现状等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乡级负责对本级错评、漏评、错退对象组织仲裁,并出具仲裁决定书,由县级仲裁机构进行认定,对仲裁结果统一备案管理。仲裁工作由受理、调查、仲裁、送达四个阶段组成,争议群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由乡级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开展调查,查证有关证明材料后组织仲裁,形成仲裁决议书,并将仲裁结果按时送达仲裁对象。仲裁对象对乡级仲裁决议不服的,可向县级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县级仲裁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乡级仲裁进行复核认定或再次仲裁,并形成决议。
同时,师宗县以县乡两级仲裁机制为抓手,积极调动困难群众主动参与,着力增强群众信心和自立自强意识,坚决消除“富户戴穷帽”、争当贫困户等现象,做到过程公开、裁定精准、结果满意。
(摘自云南省纪委网站2017年9月13日报道)(www.xing528.com)
【注释】
[1]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8月第1版,第58页。
[2]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8月第1版,第58页。
[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8月第1版,第59页。
[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8月第1版,第61页。
[5]江西省扶贫办公室网:《吉安市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革探索》,2016年11月23日。
[6]正北方网:《察右后旗:三色卡分类管理打好脱贫攻坚精准牌》,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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