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的“三卡识别”操作程序主要有十个工作步骤,我们称其为“十步工作法”。具体如下:
(一)宣讲识别政策
召开村民户主代表大会,原原本本地宣传讲解关于贫困户的识别标准、识别程序、评议规则,以及国家相关扶贫政策,让村民家喻户晓,让户主人人明白。
(二)农户自愿申请
在宣讲贫困户识别政策和相关扶贫政策基础上,由农户自愿提出贫困户资格评议申请。设定农户自愿申请这一程序,主要基于两点:(1)基于福利理论假设——每个人是对自己或家庭福利状况的最好判断者。自己和家人收入状况如何,生活过得怎么样,农民自己最清楚、最有发言权。(2)基于权利尊重——尊重农户的选择权利和自主意愿。选择申请贫困户,意味着选择政府和他人提供帮助。但并不是所有的困难家庭都愿意戴上“贫困户”的帽子。基于以上两点,井冈山在识别贫困户过程中,坚持由农户自主作出选择,由农户自主决定是否向村里提出贫困户资格评议申请。
(三)村组评议推荐
在农村,村民小组是一个基层社区共同体,是一个熟人社会。村民小组各家各户世代生活在一起,相互比较了解,大家对各家各户的人员构成、收入能力、健康状况、生活境况等比较熟悉。因此,村民小组的农民对本组农户中,哪些相比较而言要贫困些,哪些符合贫困户识别条件,最有发言权,只要是秉公评议、秉公推荐,一般识别比较精准。因此,井冈山市的贫困户识别,在农户自愿申请基础上,设置了“村民小组评议推荐”程序。这一程序的设置有3点考虑:一是考虑村民小组是一个熟人社会,农户间相互比较熟悉,精准识别有了可靠的基础;二是尊重了农民和农村最基层组织的民主参与权利;三是推荐结果能尽量体现“村内最穷、群众公认”的原则,可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基层社会矛盾。
(四)村级核查提名
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对各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上报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入户核查。对拟提名贫困户的家庭成员、土地资源、劳动能力、收入状况、吃饭穿衣、用水用电、住房安全、子女就读、医疗健康、低保养老、致贫原因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仔细的核查核实。核查完成之后,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研究商议,形成一份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贫困户提名及三卡户分类讨论名单。
(五)村民民主评议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向参会村民代表说明贫困户提名名单的产生过程、核查结果及三卡分类依据等。村民代表对提名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发表意见。在民主评议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以确定贫困户初选名单及三卡分类名单。
(六)村级初审公示
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开会研究,对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表决通过的贫困户初选名单及“三卡”分类,进行村级初审。然后,将初审通过的名单在村内进行张榜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www.xing528.com)
(七)乡镇核查仲裁
各村将公示后的贫困户及“三卡”分类初选名单上报乡镇。乡镇收到上报名单后,由乡镇成立扶贫仲裁委员会予以核实,并对有疑问的通过核查后予以仲裁。成立乡镇扶贫仲裁委员会,是2015年4月井冈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井冈山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复查工作方案》中提出的。乡镇扶贫仲裁委员会的成员,一般由乡镇分管扶贫领导、纪委书记、司法所长、扶贫专干、乡镇法律顾问、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代表,以及有威望、处事公道的乡贤村民等组成。乡镇扶贫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对各村上报的贫困户名单进行再次核实。(2)对贫困户名单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仲裁意见。(3)对村级贫困户识别过程中政策界限不清、拿捏不准或有争议的问题,给予权威解答或提出仲裁意见。乡镇扶贫仲裁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民主决策制,而不是由少数乡镇领导人说了算。成立乡镇扶贫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的“疑难杂症”,是井冈山市的一个创新。这一创新,从制度机制设计上保障了贫困户识别程序的公正性和识别结果的精准性。
(八)乡镇审核公示
各村上报的贫困户及“三卡”分类名单,经乡镇扶贫仲裁委员会核实或核查仲裁后,形成正式名单,提交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审核。然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九)市级复审公告
各乡镇将第二次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及“三卡”分类名单,上报井冈山市扶贫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市扶贫主管部门复审结束后,将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公告。
(十)统一分类建卡
公告结束后,由各乡、村按市里统一制式,对红卡户、蓝卡户、黄卡户分别填写、发放或户内张贴《三卡分类贫困户基本信息表》《三卡分类扶贫手册》《三卡分类结对帮扶公示卡》《三卡分类贫困户收益确认公示表》,以便分类施策,并接受群众监督。
上述10道程序和步骤见图3-1。由此可见,井冈山市贫困户“三卡”识别的操作流程和工作线路十分清晰。
图3-1 井冈山市贫困户“三卡”识别基本程序(十步工作法)
同时,为了确保贫困户精准识别,井冈山市还规定了“三个严禁、五类对象不准”:即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对购买家用或商用汽车、购买商品房、建豪华住宅、家有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五类对象,不准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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