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下旬宣布脱贫摘帽后,井冈山市委、市政府丝毫没有停顿,以只争朝夕精神,迅速“转段”启动实施巩固提升工程。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谋划,2017年4月井冈山出台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井管局发〔2017〕1号)。接着,2017年12月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的实施意见》(井发〔2017〕21号)。2018年3月又出台了《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井发〔2018〕1号)。这三个《意见》是井冈山市关于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对巩固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进行了科学规划和全面部署。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巩固、四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即巩固已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巩固已退出的贫困村不滑坡,巩固已取得的脱贫成果,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确保脱贫户收入只增不减,确保扶贫人口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确保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确保基层组织建设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这“三个巩固、四个确保”目标任务,明确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努力方向,体现了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www.xing528.com)
为了实现三个《意见》既定的巩固提升工作目标,井冈山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和扎实推进了十项巩固提升工程:即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志智双扶”巩固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搬迁扶贫和危改安居巩固提升工程,村庄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提升工程,教育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社会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市委、市政府对每项巩固提升工程,都细化明确了目标任务、支持政策、责任单位、推进措施、考评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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