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发生的能源危机,为应对不断上涨的能源成本而发展起来。美国德克萨斯州“Time Energy”公司发明了可以利用自动化装置来控制照明灯和其他设备的开关装置。为证明该装置的节能效果,该公司采用免费把设备给客户使用的方式,客户实现电费节约后再支付设备费用。这一模式由于不增加客户生产成本,且设备所有权最终归客户所有,得到了客户的认可,该公司很快发展壮大。随后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奠定了现代节能服务公司的基础。
节能服务实施的主体是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或energy savings company),简称为ESCO。节能服务公司旨在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能源解决方案,包括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设备更新改造、能源基础设施采购、能源供应、融资和风险管理等[1],ESCO节能服务流程见图18-1。
图18-1 ESCO节能服务流程
(资料来源:邓向辉,齐晔.合同能源管理的中国化与发展现状分析[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2,37(12):1-6.)
节能服务最主要的运行机制是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或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国际上简称为EPC,国内简称为EMC。合同能源管理最早出现在发达国家(约20世纪70年代),其典型特征是基于市场的运作机制,通常由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合同或契约形式约定项目的节能目标[2],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整体项目的用能情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从客户实施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商业运作模式。[3]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①,同时,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逐渐成熟,越来越多的混合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始出现并发挥作用。
(二)环境服务
工业革命推动着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在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环境公害事件后,开始注重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相应的环保产业也开始快速发展。环保产业包含了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设备制造以及环境咨询管理服务等内容。随着产业发展和结构变革,环境服务业扮演的角色和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重,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占比均已经超过60%。(www.xing528.com)
在我国,环境服务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污染治理技术服务、环保服务和环境服务三个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前,其概念还没有真正形成,环境领域主要以污染治理技术服务为内容,可以认为是初级的环境服务,尚未发展和演变成环保产业的技术支撑行业体系。到90年代以后,随着产业逐渐发展成型,出现了最早的环境服务业。
目前,我国推行的环境服务的主要模式有合同环境服务、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其中:合同环境服务是对传统环保服务的升级,主要是从“合同能源管理”概念借鉴而来,指通过改造后用户获得了既定的环境效益,才支付费用给环境服务公司,需求主体包括排污企业和政府部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该模式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4],是“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国家鼓励和积极推行的环境服务运行模式。
(三)回收与利用服务
回收与利用伴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应运而生,涉及废弃物的资源化、再生物资的回收利用等。从统计分类看,各国回收与利用服务通常包含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体系中。
19世纪以来,在工业和社会取得巨大进展的同时,生态环境问题和能源资源短缺问题日益尖锐,除了开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以外,对社会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等资源进行合理回收和利用成为十分重要的环节。此外,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各国出现大量淘汰和报废的物资,对废弃物的循环使用和废弃物资的再生利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应用,逐渐衍生出循环经济的概念,并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原则”[5]为基础得到了快速发展。
回收与利用服务的实施一定程度上能够形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效果,因此在节能环保服务体系中,部分回收与利用服务可以看做是节能服务或环境服务的特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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