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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强国促进生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措施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造强国拥有强大的制造业,这为新型生产服务业业态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应用基础和发展契机。制造业强国政府十分强调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助于保障生产服务业发展。制造强国都是生产服务业最发达的国家。制造强国大多通过财政、金融以及产业发展政策等手段,同时出台措施限制服务贸易进口来促进本国生产服务业。加强生产服务业出口,已成为制造强国发展的重要目标。

制造强国促进生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措施

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制造强国,因其高水平制造业的发展成就了其作为世界最高水平的生产服务业,正是这些高水平的生产服务业直接或间接引领着全球生产服务业的飞速发展,并促进了全球制造业的升级发展。

(一)制造强国:引领型生产服务业

(1)新业态成为生产服务业的新增长点。制造强国拥有强大的制造业,这为新型生产服务业业态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应用基础和发展契机。制造强国特别强调以自主创新来提升生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它们往往通过建立健全与全球接轨的专业化服务业体系,也非常鼓励企业开展包括科技、产品、管理和商业模式等在内的创新行为,这无形当中也推动一系列包括云计算、物联网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经济等在内的新兴生产服务业发展。

(2)占据产业链高端环节。制造强国通常通过具有高竞争力的研发设计、商务服务、营销管理等生产服务业控制着全球经济体系,由于制造强国处在全球生产网络和价值链高端地位,掌握着全球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因此,极易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其生产服务业发展往往占据着服务产业发展的高端环节。

(3)两业融合发展日益加强。制造强国由于产业发展的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在产业发展过程当中非常注重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特别是重点在产业链升级为核心,推动生产服务业提速发展。在制造业产业价值中,研发、设计、物流等价值越来越高,而制造加工价值则大为降低,有些制造企业的服务收入超过自身总收入的50%,成为名副其实的服务型制造企业。

(4)高度重视并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制造强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服务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特别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转变政府职能,为生产服务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二)制造强国生产服务业发展经验启示

(1)拥有良好的产业政策保障。制造业强国政府十分强调良好的政策环境有助于保障生产服务业发展。如美国政府20世纪80年代开始,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战略规划推动信息技术发展,采取了多重手段鼓励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为生产服务业发展赢得先机。随后,美国政府在多个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放松管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生产服务业有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生产服务业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在交通运输领域,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改善性政策,如《铁路法案》《汽车运输法案》等,把竞争引入运输行业,一些企业破产,另一些企业如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出现,这些新兴的物流企业突破传统运输业的局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受到了市场的欢迎,发展势头迅猛。如今的美国已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物流服务系统。在资本市场,美国也同样出台了放松管制政策,允许商业银行从事有限的保险业务和证券承销,在提升银行业效益的同时提升了银行业的竞争力,出台的《银行公平竞争法》,重新定义了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而1999年出台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允许银行控股公司升格为金融控股公司或者通过其控股的子公司从事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放松管制让美国金融服务业获得长足发展,如今,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左右,成为支柱产业。可以说,美国生产服务业发展迅猛,与其发展初期出现的放松管制政策密不可分。美国1970—2015年生产服务业及其比重变化如表2-2所示。

表2-2 1970—2015年美国生产服务业及其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http://www.euklems.net/index.html.)(www.xing528.com)

(2)生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加速融合。制造强国都是生产服务业最发达的国家。如美国通过重点扶持服务业重点部门、注重对科技人才的储备与服务贸易基础理论的研究、为服务业创造良好制度环境等政策推动了服务业的发展;获得了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国际环境、重视人才和基础理论的研究、制订前瞻性发展计划以引导全球对本国服务产品的需求、利用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密切联系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德国生产服务业建立在其强大的制造业基础之上,其强大的制造业基础带动了生产服务业的发展,德国政府强调通过改革措施以及拓展市场空间等手段为生产服务业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加速电信、保险和邮政服务等领域的自由化改革。由于生产服务业的发展,带动了其高端服务业的发展。可以看到,2000—2015年德国服务业总产出中所占比重保持在70%左右,其中生产服务业在服务业总产出中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在50%上下,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占生产服务业达33%,总体上说明德国生产服务业发展处于较高水平(表2-3)。

表2-3 1970—2015年德国生产服务业及其比重变化

(数据来源于:http://www.euklems.net/index.html.)

(3)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制造强国大多通过财政、金融以及产业发展政策等手段,同时出台措施限制服务贸易进口来促进本国生产服务业。加强生产服务业出口,已成为制造强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如美国联邦政府小企业署依托接近5万亿美元的各种投资组合加大对生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以工商贷款、贷款担保和风险资本等向生产服务业企业提供风险投资资金,助推这些生产服务业的发展。日本支持生产服务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日本大银行信贷和日本政府财政拨款。由于大量资金的注入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了生产服务业的研发、相关人才的培训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日本1973—2009年间,政府即使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仍保持增加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服务业发展的设施投资和科研经费的投入,这也使得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获得长足发展,占生产服务业的比重达到58.08%(表2-4)。

表2-4 1973—2009年日本生产服务业及其比重变化

(数据都来源于:http://www.euklems.net/index.html.)

(4)制定完善的行业法制。生产服务业拥有广泛的行业门类,势必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如德国为推动生产服务业发展,出台了包括电信业的《电信法》、建筑业的《建筑法》《招投标法》、银行业的《银行法》、保险业的《保险法》以及统计方面的《统计法》,这些法律法规对各类生产服务业发展起到了直接的促进作用。日本政府为促进生产服务业发展,也通过颁布一系列相关法律,以鼓励和刺激全社会注重和发展生产服务业。如设立特殊法人等来保证政策的实施等,也把一些专利与著作权保护纳入法律保护的范畴,这样为这些以专利和著作权为基础的生产服务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也加速了发展。

(5)建立相关行业管理或协调机构。制造强国都很注重行业管理与协调机构建设,如德国的政府加强生产服务业部门的专业管理与协调,交通部管交通运输行业,财政部管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教育部管教育行业,健康部管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其他则基本划归经济与技术部管,同时在经济与技术部所辖“对外经济政策司”,下设“贸易政策、服务业、知识产权特别问题处”,为德国服务贸易产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支持,这为德国生产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日本为了更好地推动生产服务业发展,在信息服务业方面成立了若干组织,如信息处理振兴事业协会(IPA)、信息服务产业协会(JISA)、日本数据处理协会(JDPA)、西格马系统等,这些行业协会订立的规章制度对促进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政府出资进行各种项目委托开发和推广,支持民间企业的信息处理技术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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