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要求经营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1)制订措施防止行李、货物、邮件及供应品中隐含危险品。
(2)检查是否附有完整的危险品运输文件,按照《技术细则》的接收程序对包装件、合成包装件或者装有危险品的专用货箱进行检查,确认危险品运输文件由经培训合格的托运人签字。
(3)使用收运检查单。
(4)按照《技术细则》的规定,在航空器上装载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和合成包装件以及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
(5)检查包装件、合成包装件或装有放射性物品专用货箱,确认在装机前没有破损和泄漏迹象;泄露或者破损的包装件、合成包装件或者装有危险品的专用货箱不得装上航空器。
(6)集装器未经检查并证实其内装的危险品无泄漏或者无破损迹象之前,不得装上航空器。
(7)装上航空器的任何危险品包装件出现破损或者泄漏,经营人应当将此包装件从航空器上卸下,或者安排由有关机构从航空器上卸下。在此之后应当保证该托运物的其余部分符合航空运输的条件,并保证其他包装件未受污染。
(8)装有危险品的包装件、合成包装件和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从航空器或者集装器卸下时,应当检查是否有破损或者泄漏的迹象。如发现有破损或者泄漏的迹象,则应当对航空器上装载危险品或者集装器的部位进行破损或者污染的检查。
(9)危险品不得装在航空器驾驶舱或者有旅客乘坐的航空器客舱内。
(10)在航空器上发现由于危险品泄漏或者破损造成任何有害污染的,应当立即进行清除。
(11)装有可能产生相互危险反应的危险品包装件,不得在航空器上相邻放置或者装在发生泄漏时包装件可产生相互作用的位置上。
(12)危险品装上航空器时,应当将这些物品在航空器内加以固定以免在飞行时出现任何移动而改变包装件的指定方向。对装有放射性物质的包装件,应当充分固定。(www.xing528.com)
(13)贴有“仅限货机”标签的危险品包装件只能装载在货机上。
(14)确保所收运的危险品存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存储、分离与隔离要求。
(二)DGR要求经营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DGR要求经营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如下:①收运;②存储;③装载;④检查;⑤提供信息(向机长、旅客、托运人及其代理人等),包括应急反应信息;⑥报告;⑦保存记录;⑧培训。
(三)经营人须向旅客提供禁止运输的危险品信息
经营人应确保将旅客禁止携带的危险品种类的相关信息在购票点展示给旅客;如此方法不可行,在旅客办理登机手续前可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文字或图片形式的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供。若旅客或其代表表明已经向其展示这些信息,且他们清楚行李中可携带危险品的限制,则可以完成购票过程。
(1)经营人或经营人的操作代理人必须保证已提供相关信息,告知旅客禁止携带的危险品种类。①在机场的下列位置每处都应有足够数量的醒目通告:售票点、值机柜台、登机口。②显著摆放在其他旅客办理登机手续的地方。③将足够数量的标识显著摆放在提取行李的地方。
(2)警示标识必须包括禁止携带的危险品图示样例。
(3)客机经营人应在其网站或其他信息途径提供符合DGR要求可携带的危险品信息,以便旅客办理登机手续前了解。
(4)如果规定允许远程办理登机手续,如网上办理登机手续,经营人必须确保告知旅客禁止携带的危险品种类。这些信息可通过文字或图片形式提供。若旅客或其代表表明已经向其展示这些信息,且他们明白行李中可携带危险品的限制,则可完成登机手续的办理。
(5)如果规定允许旅客自主办理登机手续,如自助设备办理登机手续,经营人或机场经营人必须确保提供旅客禁止运输的危险品信息。这些信息应以图片形式提供。若旅客或其代表表明已经向其展示这些信息,且他们明白行李中可携带危险品的限制,则可完成登机手续的办理。
(6)除经营人以外的涉及旅客运输的任何组织或企业,如旅行社,必须向旅客提供禁止运输的危险品信息。这些信息应以最低数量的限制提供在任何与旅客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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