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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历史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华侨投资西南与国民政府建设西南政策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抗日战争进入后期,随着国民政府内迁,西南地区成为抗战的大后方。这一时期也成为西南地区开发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抗战后期,由于东北、华北成为沦陷区,华侨投资也主要集中于抗战的大后方,西南地区成为这一时期华侨投资的重要区域。西南地区是战时环境较为安定的地区,加之靠近泰、缅等地,一时成为华侨避难的首选之地。

西南地区的建设与发展历史

(一)华侨投资西南与国民政府建设西南政策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抗日战争进入后期,随着国民政府内迁,西南地区成为抗战的大后方。中国政治军事中心的转移,带动了相关资源的转移。这一时期也成为西南地区开发建设和工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国民政府开发建设西南的措施是全面的,一方面颁布制定《工业奖励法》《工矿业赞助暂行条例》等一系列鼓励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成立西南经济建设委员会,领导西南建设。抗战后期,由于东北、华北成为沦陷区,华侨投资也主要集中于抗战的大后方,西南地区成为这一时期华侨投资的重要区域。曾任国民党中央海外部部长的吴铁城就曾发表《华侨对建设西南应有的认识和责任》一文,指出“除大部分应由国营、省营外,其余则一律应由人民投资,尤其是鼓励华侨投资”。[14]“开发西南就是增加抗战的力量,故投资开发西南也就是一种救国工作。同时,因为这种工作又是生利的工作,故不特对于国家有益,并且对于侨胞自己也有益,既可增加国家的抗战力量,又可获得私人的经济利益,实是一举两得的事”。[15]另外,“我们希望华侨投资建设西南,还有一个特殊的理由。……换言之,即我们建设西南,必定需用许多外国机器材料等,这些器材之输入,都非靠侨胞的投资不可,故侨胞对开发西南所负的责任也特别大”。[16]

在政策制定方面,国民政府先后出台《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非常时期华侨投资国内经济事业奖助办法》《华侨投资国内矿冶业奖励条例》等。国民政府对于西南地区另拟定侨胞投资办法五条:(一)将各地物产及需要开发之实业由侨务委员会列表转知海外各地华侨,以资参考;(二)由侨委会转知海外各地侨胞,组织考察团回国考察,以便兴办乐于投资之事业;(三)侨胞因投资关系从事各种生产及市场调查,政府尽量予以便利;(四)侨胞投资兴办之事业,通饬各地政府切实保障其安全;(五)侨胞投资之事业,其所购进之材料除减轻税率外,并予以运输上之便利云。[17]西南各省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指导归侨垦殖暂行办法》《指导归侨垦殖滇南暂行办法》《移送港澳加侨胞入省居住暂行办法十一条》等。1940年财政部拟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也将下一阶段侨务工作的重心放在劝谕侨胞将大宗存资转移回国,用于购买国债、存放政府银行或者投资各类生产事业。[18]

在机构设立方面,为吸引华侨回国投资,国民政府及侨务委员会指导成立了华侨投资委员会。1939年10月,云南省政府成立侨胞垦殖委员会,“划思晋、腾永、开蒙三区域为垦殖区域”,具体负责对愿意回滇从事垦殖事业的侨胞进行辅导工作。侨胞垦殖委员会由云南省政府按月拨给新滇币1000元作为办公经费。委员会成立不久,即与泰国侨领陈怡文、罗汉“会同办理侨胞入境,指导安置报告事宜”。[19]随后,又决议在川康交界的雷马屏峨区,云南思茅普洱区、打洛,广西龙州等地设立垦殖区,接济失业华侨归国。[20]这些垦殖区虽然由政府规划,但实际投资多来自于华侨。中国银行亦组织西南视察团,在西南各省的重要地点设立分行办事处,把大部分侨资引向西南。[21]

除此之外,侨务委员会还在西南各省发放《华侨回国调查投资表》[22],创作《华侨总动员歌》,[23]充分调动华侨回国投资的积极性和热情。

就华侨自身而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进占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侨居此地的华侨也颇受其害,纷纷回国避难。西南地区是战时环境较为安定的地区,加之靠近泰、缅等地,一时成为华侨避难的首选之地。至1942年11月,仅疏散到广西境内的避难华侨就达11万人。[24]如此“大规模之移殖,自以东北、西北为唯一地域,可是救济南洋失业侨胞以充实边疆,则以移实滇边为最合适”。[25]为此行政院颁布《紧急时期护侨指导纲要》,筹设“回国侨民事业辅导委员会”,并在闽、粤、滇、桂四省设立回国侨民临时接待所及归侨指导员,用于联络当地救侨机关,办理回国侨民接待、登记、指导、救济、遣送等事宜,其中位于西南地区的有八处,分别是畹町、龙州、昆明贵阳南宁柳州、岳墟、金城江。[26]

此外,南洋各地华侨鉴于政府积极推行抗战建国计划,而川滇两省宝藏满地,农产丰富,且地方交通及政治已有良好改进,决定向祖国投资,协助开发,如仰光之缅甸华侨与总商会组织考察团回国入川滇考察,星洲华侨商业巨子亲赴川滇实际调查,泰国侨领蚁光炎赴成都考察等。[27]“积极投资国内生产事业,或移家入居西南各省,不特国家财政将因外汇而益趋安定,抑且可谋家族之安宁。”[28]

西南地区区划问题也是需要说明的一点。关于西南地区的范围,自民国以来呈现出的意见岐乱纷呈,抗战后逐渐形成以西南五省(川滇黔桂康)说为主导的看法。[29]翻检这一时期的报刊,虽时人口中的西南仍“是包括川、康、青、藏、陕、甘、宁、新、滇、黔、湘、桂等地而言”,但“为避免战时威胁,保障建设之安全计,西南之开发似应以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为主要着手之处”。[30]下文所述西南以今四川、重庆、云南、广西、贵州、西藏南部六省市为主要区域。

(二)华侨及香港同胞投资西南概况及其特点

表1-1 抗战后期华侨及香港同胞投资西南各地情况

(续上表)

(续上表)

资料来源:《桂李函吉隆坡华侨回国垦荒》,《华侨半月刊》1934年第47期;《星华侨将投资广西植桐》,《香港华商月刊》1935年第1卷第9期;《南洋华侨集资开发桂省矿产》,《禹贡半月刊》1936年第4卷第10期;《官商合组华侨垦殖公司》,《农业建设》1937年第1卷第5期;《华侨投资合办川省糖厂》,《中外经济情报》1937年第40期;《华侨及国内要人发起组织华西垦殖公司》,《申报》1938年11月24日;《暹罗华侨将归国垦殖,从事开发西南各地》,《大公报(重庆版)》1939年8月27日;《计划与动向》,《西南实业通讯》1940年第1卷第6期;《年来海外华侨纷纷投资经营西南实业》,《华侨先锋》1940年第2卷第8期;《侨胞回国投资垦殖》,《西南实业通讯》1940年第2卷第2期;《侨胞纷纷集资开发祖国实业》,《华侨先锋》1940年第2卷第8期;《华侨企业公司投巨资开采滇省矿产》,《湖南省银行半月刊》1941年第2卷第6期;区琮华:《劝导华侨投资几个问题》,《西南实业通讯》1941年第4卷第4期;《南洋华侨投资祖国开发西南五省矿业》,《陕行汇刊》 1941年第5卷第5期;郑源深:《一年来之华侨投资开发祖国资源动态》,《现代华侨》1942年第2卷第2-3期合刊;《归国侨胞开发西南筹设建设银公司》,《大公报》(桂林版)1943年10月13日;田青青:《抗战中后期华侨对大后方银行业的投资》,《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注:金融业是华侨在西南投资的重要行业,关于这一时期华侨在西南地区投资金融业的情况,将在下文专作说明。

上表所列仅是笔者搜集到的部分情况,虽不能展现这一时期华侨投资西南的全貌,但也可从中窥见一二。

1. 开发领域以垦殖、矿产为主,遍及各行各业

抗战时期华侨在全国各地均有投资,投资领域既与政府倡导、投资者经营状况有关,也与各地实际情况相适应。广西、云南“地广人稀,荒芜原野,所在皆是”,且“五金及非金属矿产,蕴藏甚富”[31],“而长江上游的水力,更能供给无穷的享用”,但限于此前交通不便,开发颇为不利。此前虽也有华侨调查团前往考察,但均进展缓慢。抗战后期,随着国民政府“建设西南”口号的提出,经济部采金局及西南各省政府均积极调查本省矿产蕴藏情况,并分发邮寄海外各地,以便指导华侨归国投资。[32]在这种情况下,西南各省的矿产资源始得到开发。滇桂二省的矿产资源以煤、锡、钨、铜等为主,均是军事工业所急需的资源。虽然这种结构不够完善,但确是当时条件下矿业经营者的正确选择。[33]

垦殖是华侨投资西南地区的另一重点领域。以广西为例,在这一时期来此避难的华侨中,从性别来看,男性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从年龄上来说,青壮年占了绝大多数,[34]为垦殖开发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云南地区的垦殖业开发,亦与这一时期的国际形势相关。1938年,由于暹罗政府中的亲日派上台,掀起了大规模的排华运动,旅暹华侨处境艰难,在此情形下,暹罗华侨抗敌救国后援会向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去函,希望“划定边境之任一区域为暹罗华侨回国投资垦殖区,并予以保护及种种利便”。[35]后又因“一旦有事,则此二百万同侨逃生无路”而呈请建筑佛昌公路。[36]中央政府经过与云南省方面的协调,最终决定在云南毗邻缅甸的地方设立侨垦区,吸收侨胞回国从事垦殖工作。

上述华侨投资领域与国民政府的设想基本一致,由此可知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引导华侨投资方面做了不少切实的工作。

2. 投资者多来自东南亚,祖籍不限于西南地区

从上表可见,逾80%的华侨投资者来自东南亚地区,其中又以马来西亚、新加坡为最多,其次为泰国、缅甸等。新马地区历来为东南亚华侨聚集之地,且经济实力雄厚,因此这两个地区自然成为抗战后期华侨投资者的主要来源地。地处西南的云南、广西自古以来也有不少民众出国,主要集中在泰国、缅甸、越南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进占东南亚,亲日派纷纷上台,掀起了大规模的排华运动。在这种情况下,回国避难并转移财产就成为风雨飘摇中的滇桂华侨的必然选择。

投资者的祖籍地并不限于西南地区。闽粤作为传统侨乡出国者众多,且在这一时期涌现出如陈嘉庚、胡文虎、司徒美堂等影响力巨大的侨领。这些华侨领袖心系祖国,并未将视野局限于自己的家乡。在他们的带领下各地华侨均在国内西北、西南地区有投资。

3. 经营方式既仿照西方,又官商合办(www.xing528.com)

国民政府虽鼓励外国及华侨投资的进入,“得许洋商投资或合资共同经营之”,但仍对此有诸多限制,如:华股须占全部股份百分之五十一以上,华人董事须占多数,董事长及总经理等职应由华人充任之,商人合资应受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之限制等。[37]加之华侨久居海外,经营方式亦多仿照西方,实行股份制,官商合办成为这一时期华侨投资西南的主要经营方式。以华西垦殖公司、广西露塘垦殖公司为例:

华西垦殖公司系陈果夫、龙云、贺国光、陈立夫、邓锡侯、刘文辉、潘文华、钱新之、萧吉珊等发起组织,以开发华西资源、增强国力、繁荣边疆、便利战区同胞移殖及海外侨胞投资为宗旨。资本定一千万元,由经济部、四川省政府、云南省政府、中中交农四银行各担任一百万元,其余由国内殷商及海外华侨募集,总公司设于重庆,其他如昆明、成都均已成立办事处。[38]

陈守明、陈嘉庚、庄西言、周崧等13人与国内地方实力派龙云、刘文辉和缪云台等13人合资500万元,创办华西垦殖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中,经济部与西南有关各省占40%,地方实力派私人方面占10%,侨资占50%,其宗旨是开发华西富源、增强国力、繁荣边疆、为战区服务,经营滇、甘、川及青海等省的农垦和工矿事业。[39]

(广西露塘垦殖公司)暂定之一百五十万资金,将拟采用官民合办股东制,除桂省府与诸侨胞为当然股东外,地方或省外各界人士,亦得认购股份,每股定为国币五百元,此数在国内似稍嫌过高,实则仅及美金二十七元余。在奖助诸侨胞踊跃认购之原则上言之,数额不算大,侨胞中积蓄二十七元余者不乏其人,且能广泛招募普及海外大众,但侨胞中凡不能认购者亦可加入垦殖,并无绝对之限制。[40]

(广西露塘垦殖公司)投资办法划分五种:投资港币一万元者,得地五十亩,房屋一间;投资港币六千元者,得地三十亩,房屋一间;投资港币五千元者,得地二十五亩,房屋一间;投资港币四千元者,得地二十亩,房屋一间;投资港币三千元者,得地十五亩,房屋一间。[41]

本(广西露塘垦殖公司)公司股本暂定为国币壹百伍拾万元,分为一万五千股,每股一百元一次招足,本公司暂委托广西银行桂林总行及各分行为代收股款机关。[42]

4. 开发范围集中在川滇桂

地理形势划分而言,“西南”地区还包括湖南、广东三分之二部分。1938年初,国民政府曾拟定了《西南西北工业建设计划》,其中也规定了新的工业基地“其地域以四川、云南、贵州、湘西为主”。[43]但就经济建设而言,西南大后方建设的重中之重则在川、滇、黔、康四省,除接近战区的省份外,后方各省工业之增长,要以四川为最速。[44]从上表所列各投资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可以看出,滇桂二地虽投资者众多,但主要以第一产业中的垦殖、矿产为主,而对经济发展起主要促进作用的工业则集中于川渝一带。

(三)华侨在西南地区投资金融业情况

金融业是华侨在东南亚的重要领域,主要包括银行、信局等,用于沟通国外华侨与国内亲眷的经济生活。华侨在西南地区开设的银行主要服务于这一时期的华侨投资,“银行为掌握金融之机构,操持事业生死之权,当急需资本时,得其融通,便能乘机直上,进行顺利,关系之大,近人皆知”。[45]华侨投资银行业试图为海外侨胞建立金融中心,便利款项汇兑,使其资金内流,为祖国建设出力。1941年12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公布《修正非常时期管理银行办法》,规定新设银行除县银行和华侨资金内移设立银行者外,一概不得设立。后为防止投机者假借华侨名义开设银行,国民政府又制定《华侨资金内移请设银行审核标准》,提出“华侨出资最低额须达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一以上方准设立”“申请设立银行之华侨随申请设立银行注册文件一并呈送以凭审核”等条件。[46]

表1-2 抗战时期华侨在西南地区开设的部分金融机构

※华侨工业银行后改名为华侨兴业银行,中国侨民银行后改名为中国侨民商业银行
资料来源:《华侨兴业银行请准注册等事项与财政部等单位的来往文件》《财政部关于华侨实业银行注册事宜的有关文书(附股东会议录、章程等)》《财政部关于侨通实业银行注册事宜的有关文书》《财政部关于华侨建设银行注册事宜的文书(附章程)》《中国侨民银行请准注册等事项与财政部等单位的来往文件》《财政部派员检查华侨联合银行业务情况报告及有关文书》《南洋华侨银行核备注册事项卷》《中国第一产物保险公司核备注册、增资及改名为中国侨民产物保险公司等事项案》《王泉笙呈请创立南侨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案》,以上均来源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华侨投资设立银行》,《华侨先锋》1943年第5卷第1期。

从上表可以看出,华侨在西南地区开设银行的时间大多集中在抗战后期1942—1944年, 总行多设在重庆,这与国民政府迁渝密切相关。此外,由于华侨开设的银行多为股份制,认股资本动辄百千万,非富商巨贾、权威人物难以号召及承担,因此各银行发起人之间多有重叠,且多为享誉海外的侨界领袖。除总行外,各银行还在国内外重要商埠设立分支行及办事处,其设立的依据与各地经济及时局变化有关,西北以西安、兰州为主,西南以成都、昆明、腾冲为主。[47]

除上表所列各银行外,这一时期在西南地区(主要是以重庆为中心)还成立了中国侨民产物保险公司、南侨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四)华侨投资西南的作用与局限

抗战后期的华侨投资促进了这一地区工业发展和合理布局。以四川为例,战前工厂不过有电力厂1家、水泥厂1家、面粉厂5家、纸厂1家、机器厂11家;抗战初期,后方约有600家工厂开工;至抗战后期,开工工厂数猛增至近3000家。[48]就产业结构而言,国民政府主导的工厂内迁及新建工业均以重工业为主,厂数总计约占工厂总数的35%,资本约占整个工业的50%。[49]华侨重点投资的垦殖、矿产、金融等行业有力地补充了公营工业在这些方面的不足。根据经济部关于后方经济的调查统计,后方之基本工业及重工业均已在公营势力范围之内,而民营占优势之工业则均属于轻工业范畴[50]

表1-3 四川战时工业之公营民营百分比/ %

资料来源:四川省档案局编《抗战时期的四川:档案史料汇编》(下),重庆出版社,2014年,第1372页。

虽然华侨对西南的投资轰轰烈烈,但效果与之并不相称。对于这一时期华侨投资无成绩的原因,时人归结于“侨胞‘对于真实投资充实抗战后方之念未切,而于忍劳耐苦复兴国家之志未坚’,而认为‘若真有意愿来内地投资,应抱艰苦卓绝之精神,切实与当地有关机关连络商洽’”。[51]不可否认,时局不稳、交通不便、海内外沟通不畅的确是造成华侨投资事倍功半的原因之一。[52]“实在说起来,侨胞对于回国投资开发生产事业,并不是不热心的,近年来侨胞回国来来去去,至今一无所成,其原因,在主观方面,一来是侨胞对内地情形不无多少隔膜,二来在人事上也不无若干问题,最显著的一点,即如滇建厅张厅长也说省府和侨胞之间彼此情意不能畅通,以致‘省府自省府,侨胞自侨胞’。”[53]

除此之外,政府缺乏全面整体的规划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也是造成华侨投资收效欠佳的原因。以云南为例,抗战两年多来,“比较有计划的大规模的采冶垦殖的开发事业,除了就原有的规模最近由官商加股加以扩充者(如昆华煤业铁业两公司等)之外,实在再举不出来。现在所能说的还只是公私方面的若干计划各拟议而已”。再“譬如过去划滇南数县为旅暹侨胞移资垦殖之所,而那些地方实际交通阻塞,荒芜不治,结果侨胞虽往,又格于实际困难而复离去。故此后接受侨资,必须以主要事业及稳妥条件为基础”。至于产业布局方面,政府的先期引导作用体现得更为充分:

譬如在西南某地设立纺织厂,先须研究当地是否急切需要,是否已具可以实现之条件,有何困难之点,当地对于外来投资是否可以合作等等,以及地方环境、治安、水电设备、交通原料、人工、金融营运等等,须先有相当之调查与计划,以供有志从事工业建设者之参考。在目下交通困难,大量机件未能运入内地之前,不妨从小范围之轻工业,或就地改良之小工艺手工业入手,比较轻而易举,容易见效,且鼓吹各地相率举办,促进省际贸易,亦能普遍进行。[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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