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员应获取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将基础资料中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注、账册凭证、辅助账簿、审计工作底稿等核对是否相符,并分析检查表内各项目的数额是否正确、完整。此外,审查时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界定
这里的现金是广义的现金,不仅包括库存现金,还包括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审计人员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界定是否符合规定,界定范围在前后会计期间是否保持一致。
(二)对现金流量表进行分析性复核
由于企业的现金收支活动是伴随其他经济活动而发生的,所以现金收支的数量、结构应与企业业务经营活动规模和结构相适应。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揭示现金流量表项目可能隐含的错误,判断是否存在金额异常的项目。(www.xing528.com)
1.将本期现金流量表的数据与前期数据进行比较,以揭示项目本身及其所反映经济内容的合理性。例如,比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的本期数与上期数,在企业经营规模和职工总数未发生较大变化的条件下,其现金支出的增长幅度应与工资增长幅度相一致。
2.将现金流量表项目与企业的其他经济指标相比较,以判断相互间的协调程度。例如,将“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与企业的银行借款和应付债券规模进行比较,将“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与企业新增投资进行比较,考察相互间的协调关系与一致性。
(三)检查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披露
应当注意的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可能在未来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投资、筹资活动,也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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