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一)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时,应当特别评价下列内容:
1.财务报表是否充分披露了选择和运用的重要会计政策;
2.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3.管理层做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4.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www.xing528.com)
5.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表所传递的信息影响;
6.财务报表使用的术语(包括每一财务报表的标题)是否适当。
(二)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实现公允性反映
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实现公允反映时,应当考虑下列内容:
1.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
2.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相关交易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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