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载明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书面凭证,包括汇票、本票、支票等。企业会计核算中所设立的应收票据账户,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其与货币资金一样,具有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的特点,是审计中的重要内容。
(一)取得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
应收票据明细表应列明出票单位名称、出票日、到期日、金额和利率、交易合同号、承兑人等。审计人员复核明细表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加以核对,验证账账之间、账表之间是否一致。在此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抽查部分票据,并追查相关文件,以判断其内容是否正确及有无应转应收账款的逾期应收票据。计息的应收票据还应查明计息是否正确。
(二)监盘库存应收票据
票据的监盘与现金的监盘基本相同。监盘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应收票据内容填写事项是否齐全、签章有无疑问都要加以注意。对于存放于其他处所的应收票据,如作为抵押、提交银行贴现、交由律师代收的也应查实。监盘结果填入“应收票据监盘表”,并与应收票据明细账核对相符。
(三)函证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确认其价值的真实性,必须得到出票人的确认。所以在监盘的基础上,应采用函证的方法进行核实。
(四)对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的审查
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企业应设立“应收票据备查簿”,由出纳员以外的专人负责登记。审计人员应将备查薄与应收票据账户核对,检查收到的票据是否及时入账。对于兑现的带息票据,应注意是否将收到的利息收入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
(五)对票据贴现的审查(www.xing528.com)
票据贴现,是以未到付款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借款行为。持有未到期商业汇票的企业,为了满足资金的需要,可向银行申请贴现。从理论上来讲,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都可以办理贴现业务,但由于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方为企业,信用等级较差,银行一般不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业务。因此,我国目前所谓的“贴现”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票据贴现的审查应注意以下三点:
1.票据贴现的款项是否及时足额入账
票据的贴现应由负责登记和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审计人员应核查应收票据登记簿,对已贴现的票据,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逐笔核对银行存款与应收票据账户,检查是否及时入账,防止利用票据贴现贪污款项。
2.票据贴现的计算是否正确
票据贴现收入应等于到期值减去贴现息。无息票据的到期值是票据的面值,带息票据的到期值是票据的面值加上利息。贴现息是由到期值乘以贴现率再乘以贴现期。贴现期是指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天数,到期日计入,贴现日不计入。审计人员应采用复算的方式,核实票据的贴现收入是否正确。
3.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在会计上,企业应根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是否带有追索权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时,由于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应冲销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时,由于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不应冲销应收票据账户的金额,而应将其视为负债,这种负债直至贴现银行收到票据款后方可解除。因此,审计人员应注意审查被审计单位票据贴现的具体情况,判断票据贴现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六)审查应收票据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的恰当性
审计人员应审查被审计单位报表中应收票据项目的数额与审定数的一致性,查明是否剔除了已贴现票据。对于已贴现的商业承兑票据是否按规定在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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