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第三条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从上述规定看,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具有直接管理电商销售假、劣花木种苗职能。另外,还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具有直接处理的职能。虽然有四个职能部门都有直接管理职能,但是,其在花木电商管理方面的职能是各有侧重的,单个职能部门不是全链条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花木电商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的办理、管理,对查无下落或者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注(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查处花木电商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价格违法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好未取得、假冒肥料登记证产品及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监管。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负责对销售花木种苗的电商进行培训,对合格的、符合要求的电商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查花木种苗电商的经营场所,处理举报电话、投诉件,及时发现销售假、劣花木种苗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加强全县花木种苗市场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种苗的标签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种苗可溯源;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对未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依法处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市监局做好未取得、假冒肥料登记证产品及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监管,做好肥料使用过程中问题处置。县商务局负责在组织电商人才培训时,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在电子商务资金申报时,审核申报主体信用情况;加大与各大电商平台合作力度;对县网络电商互助联合会加强指导管理,充分发挥协会对会员守法经营引导、监管和宣传作用。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花木种苗领域市场巡查、监管;对花木种苗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开展深挖彻查,依法严惩。
县级相关部门防范治理电商销售假、劣花木种苗职能情况简图(www.xing528.com)
在上述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之外,还有县信用办、检察院、法院、邮政管理局等前道或后道的管理部门或机关。由于上述部门或机关的执法单一,各有侧重,而且没有形成紧密有力的协调配合机制,执法形不成合力,使一些不法电商销售假、劣花木种苗躲避监管有了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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