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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宪法》第1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宪法实施的重要监督环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需要加强合宪性审查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没有党的领导,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失去思想指导、迷失方向,同时也会失去推进的力量。

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隆重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因此,在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至关重要。在秦前红的《合宪性审查的意义、原则及推进》中指出:合宪性审查就是我们党运用宪法治国理政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还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宪法》第1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殷啸虎在《当代中国宪法实施的政治路径》一文中提出,就我国宪法而言,它与一般法律的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在性质上它是属于“政治法”,不仅是法律规范,同时也是政治规范,甚至是以政治规范统领和指导法律规范。从上述内容看,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根植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事业当中的。李林教授在《宪法实施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提出,中国宪法更像一个政治纲领式的宣言,更多依靠政治化方式实施。伴随着法治化进程,中国宪法实施逐渐由单一依靠政治化实施,过渡到政治化实施与法律化实施同步推进、相互影响的双轨制格局。(www.xing528.com)

合宪性审查工作是宪法实施的重要监督环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需要加强合宪性审查的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没有党的领导,合宪性审查工作将失去思想指导、迷失方向,同时也会失去推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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