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点领域压力测试有待加深。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更高标准的经贸规则上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任务还有待深化,一些自下而上的服务业开放举措推进比较缓慢。自贸试验区大多数制度创新举措都是以部门文件或者规章的形式发布,法律层级较低,不仅不利于提升自贸试验区立法的权威性,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容易与上位法之间发生规范适用冲突。
改革创新系统集成性有待提升。一是受制于基层自主改革权限不足,部门推进不均衡、制度创新系统集成和顶层谋划不深入、跨部门协作不顺畅、跨区域的协同有屏障,一些有需求、有力度、跨部门、跨地区的改革举措零散、不成体系、步调不一致、无法得到有效支持,已有创新成果多属于技术上、程序上、时间上的简化、优化、压缩,属于“微创新”,改革的突破性和系统集成有待增强。
地方改革诉求与国家层面授权有待进一步匹配。有的制度创新自上而下但仅有大的原则,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地方难以操作试点改革,影响制度创新的实效性。有的制度创新自下而上,有改革设想和改革目标,但没有足够授权,具体改革举措难以有效落地。
重点领域压力测试有待加深。在推动制度和标准对接国际最高水平、国际贸易合作机制、多边机制化合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相关制度仍有待完善。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更高标准的经贸规则上先行先试的改革试验任务还有待深化,一些自下而上的服务业开放举措推进比较缓慢。(www.xing528.com)
法律保障与法律突破的“两难”。自贸试验区大多数制度创新举措都是以部门文件或者规章的形式发布,法律层级较低,不仅不利于提升自贸试验区立法的权威性,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容易与上位法之间发生规范适用冲突。地方立法创设空间有限,本土化特色化政策实施存在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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