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和经验推广。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健全“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监管模式,稳步推进自由贸易账户建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长江经济带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新区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应主动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加强干部交流和信息共享,实现区域联动。
加快“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引导,站在国家战略层面对不同类型产业的国际产能合作进行有重点的指导,将加工组装环节配置在国外,沿江企业专注于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和供应链管理等高增值环节,构建沿江企业主导的价值链。对于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可重点引导到人口多、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非洲国家;对于钢铁、有色、建材、汽车、通信、工程机械等重化工业,可重点引导到“一带一路”沿线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www.xing528.com)
构建上中下游高水平联动开放机制。构建园区合作机制。在长江经济带开展“飞地经济”合作试点,鼓励沪苏浙到中上游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探索主体结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的新模式。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机制,上海、浙江、湖北、重庆、四川等五个自贸试验区,任何一个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经验可自动适用于其他自贸试验区。时机成熟时,这一“自动适用机制”可推广至长江经济带的国家级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其他特殊区域。构建航运合作机制。推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提质增效升级,强化宁波—舟山港域海上门户功能,通过共建共营共管港口基础设施等方式促进长三角与中上游地区港口联动和港航合作,为内陆货物走向国际市场提供通江达海便利。构建金融合作机制。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长江经济带的服务功能,在中上游建设国际金融后台服务中心,鼓励长三角金融机构到中上游中心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为中上游地区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投资提供更加便利的融资、保险和人民币跨境结算等服务。在重庆、武汉等中上游中心城市复制推广上海陆家嘴金融区建设经验,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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