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国际市场博弈的战略高地。我国企业如不能对中亚投资贸易中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风险进行系统化、类型化预判,很难应对因知识产权竞争可能产生的风险。
1.因著作权纠纷而引起的风险。我国出版业总销售量位居全球第三,中国出版物市场蕴含着巨大的潜力和吸引力。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方与中亚出版界应利用区位、环境与文化优势,开拓国际版权贸易市场,用版权贸易的方式丰富“一带一路”内涵,扩大“一带一路”的影响。[20]目前,虽然在中亚国家的中资公司中尚无文化传播公司,但我国企业对中亚进行投资贸易的同时,在企业本土化经营或对产品进行宣传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进行文化的输出,所以,我国企业在对中亚投资贸易中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不容忽视。
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均已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目前中亚国家中仅土库曼斯坦未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亚国家盗版率较高,对盗版的打击力度不足。[21]微软驻哈萨克斯坦反盗版经理曾表示,2006年哈萨克斯坦盗 版 比 例曾 达 85%。近年发 展趋 势 虽 逐年减 少,但截至2013年4月,哈 萨 克 斯坦76%的电脑上安装的软件仍为盗版。[22]更令人惊讶的是,哈萨克斯坦一名 27 岁的学生正在经营网上最大的科学和学术论文盗版网站,若网站尚未收录相关论文,系统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账号、密码,登录使用全球各高校的网站,在它们的数据库当中搜索和下载文献,[23]中亚地区的盗版情况可见一斑。
2.因专利权纠纷而引起的风险。中资企业在中亚的专利博弈喜忧参半,我国在中亚国家的企业中不乏中兴、华为等高新技术企业,[24]但却频频遭遇专利诉讼或壁垒。由于中亚国家存在多边知识产权交叉现象,各国企业在中亚地区进行专利申请与获得专利许可的情形较为繁杂,如若未对中亚国家各国专利布局情形进行深入分析,已在我国取得的专利产品走出国门时,则可能侵犯到东道国自身或他国企业在东道国的专利权,加大了企业运行成本,难以产生预期利益。中国企业在投资贸易中已有此类先例,并为此支付了高昂的专利使用费用。[25]
中亚五国的专利保护环境较为复杂,在专利申请、专利检索、专利侵权判断、专利诉讼等各个方面都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别,且专利申请途径单一、专利审查速度慢,将使中国的专利产品和技术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26]我国在中亚国家的专利申请质量、布局结构等方面处于劣势,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专利布局体系。部分企业的专利指标大都围绕专利数量设定,通常将专利申请行为当作“荣誉证书”和奖励手段使用,[27]许多专利申请书撰写质量不高,导致专利价值有限,核心竞争力不强。面对他国企业在中亚海量而精致的专利布局,中国企业一旦遭遇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反制措施较少。
随着我国与中亚国家间投资贸易领域合作的深入,通信、数字化等专利密集型产业合作的不断推进,还需要警惕由专利构筑的非关税壁垒风险,而且这些专利壁垒通常和高新技术行业的技术标准捆绑在一起。我国尚未围绕相关技术标准的关键节点进行系统化布局,在这种情况下,应事先取得被标准化了的这些专利的实施许可,以免成为外国企业“封杀”我国产品向国外出口的依据。[28](www.xing528.com)
3.因商标权纠纷而引起的风险。对于逐步建立了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我国民族企业来说,因未在中亚国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导致频繁遭遇产品被仿冒、商标被抢注,成为国内企业拓展中亚市场绕不开的羁绊。[29]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受《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制约,现中亚五国均为马德里体系成员国,按照体系规定,只要在一国取得有效的国际注册,商标保护即可延至其他缔约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必须高度重视商标保护工作,既包括利用马德里体系进行商标国际注册的主动保护,也包括在“走出去”过程中避免商标侵权的防御保护。
中国企业利用技术优势、劳动力优势所生产的产品往往在价格上具备较大的竞争力,现实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平行进口的问题。中亚五国现仍采用本国权利用尽体制,禁止自由贸易平行进口。国内企业不能以其产品所附商标已获中亚国家商标权利人许可或产品本身来源于商标权人就放松警惕,从而违反限制平行进口的规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30] 由于我国企业缺乏商标保护的防御思维与长远战略规划,若未提前在重点目标国家提前进行注册,可能出现因被抢注造成丧失商标权利的情况。商标一旦被抢注,无论是通过法律手段向国外企业回赎,还是另起炉灶新设商标,都会给企业增添不必要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当然企业也不能在商标注册中片面追求大而全的全类注册保护,即对所有类别上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注册保护。此种方法虽能有效遏制其他企业的恶意注册,但许多国家商标管理机构会认为申请人没有能力将该商标使用在所有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而不予注册。[31]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增强,生产和消费越来越具有世界性。因此,商标的设计或选用不仅要考虑本国、本民族的因素,而且还要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避免引起误会,影响商品在输入国的销售。[32]中亚是一个民族和宗教十分复杂敏感的地区,风俗习惯和民族禁忌较多,商标的设计和选用必须经过复杂的市场调查、分析和反复推敲、筛选,绝不能草率从事,否则就可能造成商标使用上的障碍并引发风险。
4.因其他新型知识产权纠纷而引起的风险。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种传统知识产权容易引发风险外,因地理标志、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动植物新品种等新型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也应给予高度重视。这类纠纷和风险主要是因为中亚国家知识产权相关保护制度和措施不够周延、完善,与我国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存有差异所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