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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面临或有事项损失确认,包括商业汇票兑付和消费者赔偿案件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后,东方公司断定雨航公司不能兑付其签发的商业汇票的可能性达50%以上。这是一项或有事项,东方公司应在编制会计报表时确认该笔或有损失。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审理当中。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12月3日消费者家属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8 000 000元,至年末本诉讼尚未判决。

公司面临或有事项损失确认,包括商业汇票兑付和消费者赔偿案件

【例13-1】远大企业于2011年12月31日以每台2 800元的价格销售一批全无氟绿色环保型电冰箱,共60台,并提供为期一年的售后保修服务。根据该企业以往的经验,每个客户在一年内要求修理的可能性占50%以上,每台电冰箱的保修费约100元。该公司在2011年编制会计报表时决定确认这笔保修费用。

根据资料远大企业该作出如下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担保修理费用 6 000

贷:预计负债 60 000

【例13-2】东方公司2010年8月1日销售给雨航公司一批货物,雨航公司交给东方公司一张记有价款600 000元(含销项税)的无息商业汇票,该汇票有效期6个月,到期日为2011年2月1日,由于东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困难,于2010年11月1日到银行进行贴现,贴现率为10%。东方公司在编制2010年末资产负债表之前,获知雨航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拖欠了大量债务。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后,东方公司断定雨航公司不能兑付其签发的商业汇票的可能性达50%以上。

根据所给资料,由于雨航公司不能兑付商业汇票的可能性达50%以上,东方公司到票据到期日有很大可能会负担连带责任。这是一项或有事项,东方公司应在编制会计报表时确认该笔或有损失。

或有损失金额600 000元:

借:管理费用——票据贴现损失 600 000

贷:预计负债 600 000

【例13-3】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 000 000元。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2011年10月10日前付清货款,但甲公司未按期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11年12月10日,一审判决甲公司应向乙公司全额支付货款,并支付货款延付期间的利息60 000元;此外,还应承担诉讼费20 000元,三项合计2 080 000元。甲公司不服,认为乙公司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原来约定条款的要求,并因此向乙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金额为400 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审理当中。

本例中,虽然一审已经判决,但甲公司不服,因此不能认为诉讼事件已结束。一审判决结果表明,甲公司因诉讼承担了现时义务,该现时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在一审判决日确认一项负债。

2011年12月10日,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20 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 6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80 000

【例13-4】甲公司拥有乙公司10%的股份,并为乙公司常年提供最新研制的产品生产技术,乙公司生产产品的90%销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50 000 000元于2010年5月到期。该借款系由乙公司于2007年5月从银行借入,甲公司为乙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提供60%的担保。乙公司借入的款项至到期日应偿付的本息为51 000 000元。由于乙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银行于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及为其提供担保的甲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800 000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承担此项债务的可能性为50%。2011年3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乙公司和甲公司败诉,甲公司需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乙公司和甲公司对该判决不服,于3月15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尚未作出终审判决,甲公司估计需替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60%的可能性为51%,并且预计替乙公司偿还的借款本息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为80%。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假设按税法规定甲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可在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所发生的差异均为时间性差异。

(1)编制甲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上述交易或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 100×60%) 3 060

贷:预计负债 3 060

借:递延税款(3 060×25%) 76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6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29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295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29.5

——任意盈余公积 114.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44.25

(2)甲公司对上述或有事项应进行披露:

本公司为乙公司提供担保的某项银行借款于2010年5月到期,该借款系由乙公司于2007年5月从银行借入,本公司为乙公司此项银行借款的本息1 000 000元提供60%的担保。债权银行于2010年7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乙公司及为其担保的本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支付罚息800 000元。2011年3月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本公司需为乙公司偿还借款本息的60%,乙公司和本公司对判决不服,于3月15日上诉至二审法院。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前,二审法院未作出终审判决。

进行上述披露理由是:在未决诉讼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应披露其形成的原因。由于甲公司的该诉讼尚在上诉中,如披露预期会对公司的诉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可不披露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只需披露其形成的原因。

【例13-5】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2011年发生如下事项:

(1)2011年11月5日,因甲公司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致使一名消费者死亡。12月3日消费者家属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8 000 000元,至年末本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研究认为,质量事故已被权威部门认定,本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因为有关法律没有相关的赔偿规定,律师认为赔偿金额难以预料。

(2)2011年12月1日,甲公司接到法院的通知,通知中说由于某联营企业在2年前的一笔借款到期,本息合计为1 200 000元。因联营企业无力偿还,债权单位(贷款单位)已将本笔贷款的担保企业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甲公司经研究认为,目前联营企业的财务状况极差,甲公司有80%的可能性承担全部本息的偿还责任。但随着联营企业项目到位,基本确定能由联营企业补偿1 000 000元。

(3)2011年12月10日,甲公司认为本企业应享受一项税收优惠,获得税收返还,但税务部门迟迟不予落实执行。甲公司遂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律师认为,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本诉讼基本确定能获胜,如果获胜,将获得返还税款2 100 000元。

(4)2011年12月12日,甲公司司机驾驶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致使被追尾车辆连同贵重原材料遭受重大损失,受害单位要求赔偿200 000元。交警已明确责任,这次事故应由甲公司负完全责任。甲公司认为,情况属实,当时因急需材料,强令本公司司机日夜兼程,过度疲劳驾驶,以致发生重大事故。甲公司已同意赔偿200 000元,除50 000元可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150 000元全部由公司承担。此笔赔偿款在12月31日尚未支付。

(5)2011年12月20日,甲公司在生产中发生事故,造成有毒液体外泄,使附近的一口鱼塘受到污染,大部分鱼死亡。个体户已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 000元。律师研究后认为,鱼死亡确是毒水造成,本公司胜诉的可能性仅为5%。根据市场价格,赔偿损失的金额在80 000~100 000元之间。至2011年12月31日,诉讼正在进行中。

(6)甲公司生产A产品,上年销售总额达10 000 000元。当时产品质量条款规定,产品保修期一年,在一年之内产品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公司将免费修理。根据以往经验,预计已售产品中有80%不会出现问题,15%可能出现较小的质量问题,此时维修费为销售额的1%;有5%的可能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此时维修费为销售额的3%。本年年初,由于产品结构调整,已停止A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09年度发生了维修支出20 000元。

对上述事项分别进行分析:

(1)本事项属于或有事项。因履行义务的金额不能合理地确定,因而属于或有负债。对于未决诉讼,会计制度要求无论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多大,都要进行披露。但本或有事项如果充分披露,将会对甲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而只需披露未决诉讼形成原因:

“2011年11月5日,本公司因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致使一名消费者死亡。12月3日,消费者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8 000 000元。至年末资产负债表日,本诉讼仍在进行中。”

(2)本事项属于或有事项,满足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的三个条件,应确认为负债:

借:营业外支出 1 200 000

贷:预计负债 1 200 000

同时,基本确定能获得1 000 000补偿,应单独确认一项资产:

借:其他应收款 1 000 000

贷:营业外支出 1 000 000

(3)本事项属于或有事项,但只能作为或有资产,而不能加以确认。因为基本确定能赢得诉讼,因而可予以披露:

“本公司认为应享受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但税务部门迟迟不予落实执行,因而本公司已上诉法院,要求返还税款2 100 000元。目前该诉讼正在进行中。”

(4)本事项不是或有事项,而是确定性事项,应计入营业外支出150 000元、其他应收款50 000元和其他应付款200 000元。

(5)本事项属于或有事项,符合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的三个条件,应确认损失90 000元:

借:营业外支出 90 000

贷:预计负债 90 000

(6)本事项属于或有事项,处理如下:

①上年末预计负债余额

=1 000×1%×15%+1 000×3%×5%

=3(万元)

②本年维修支出20 000元,冲回预计负债20 000元,年末时尚有预计负债10 000元。因为一年的产品保修期已过,负债义务已不存在,应将预计负债冲回:

借:预计负债 10 000

贷:销售费用 10 000

【例13-6】A公司为机床生产和销售企业。2011年度生产和销售甲、乙两种机床。对甲机床,A公司作出承诺:机床售出后3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机床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负责保修(含零部件更换);对乙机床,A公司作出承诺:机床售出后半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机床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负责保修(含零部件更换)。A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别销售甲机床400台,600台,800台和700台,每台售价为5 000元。对购买其产品的消费者,根据以往的经验,甲机床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1%~1.5%之间。A公司2011年四个季度甲机床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分别为40 000元,400 000元,360 000元和700 000元(假定用银行存款支付50%,另50%为耗用的原材料);A公司于2009年第一季度销售乙机床5台,第二季度销售乙机床2台,乙机床每台售价为400 000元,乙机床于第三季度停止生产,根据以往的经验,乙机床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2%~4%之间,A公司2011年四个季度乙机床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分别为20 000元,40 000元,20 000元和10 000元(假定用银行存款支付50%,另50%为耗用的原材料)。假定2010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科目年末余额为240 000元。“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科目年末余额为50 000元。

(1)编制甲机床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会计分录,计算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和每季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

第一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4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原材料 2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400×50 000×(0.01+0.015)÷2

=25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担保 25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250 000

第一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240 000+250 000-40 000=450 000(元)。

第二季度:(www.xing528.com)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200 000

原材料 20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600×50 000×(1%+1.5%)÷2

=375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担保 375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375 000

第二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450 000+375 000-400 000=425 000(元)。

第三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360 000

贷:银行存款 180 000

原材料 18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800×50 000×(1%+1.5%)÷2

=50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担保 50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500 000

第三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425 000+500 000-360 000=565 000(元)。

第四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700 000

贷:银行存款 350 000

原材料 35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700×50 000×(1%+1.5%)÷2

=437 5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担保 437 5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甲机床) 437 500

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565 000+437 500-700 000=302 500(元)。

(2)编制乙机床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的会计分录,计算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和每季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

第一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原材料 1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5×400 000×(2%+4%)÷2

=60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担保 60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60 000

第一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50 000+60 000-20 000=90 000(元)。

第二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4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原材料 20 000

应确认的产品质量保证负债金额

=2×400 000×(2%+4%)÷2

=24 000(元)

借:销售费用——产品质量担保 24 000

贷: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24 000

第二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90 000+24 000-40 000=74 000(元)。

第三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2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原材料 10 000

第三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74 000-20 000=54 000(元)。

第四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10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原材料 5 000

至2009年12月31日,乙机床的保修期已满,应将“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余额冲销。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乙机床) (54 000-10 000)44 000

贷:销售费用 44 000

第四季度末,“预计负债——产品质量担保”科目余额=565 000+437 500-700 000=302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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