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国际上通行的准则是未来适用法,即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估计时,新的会计估计适用于变更日后出现的交易或事项。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
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国际上通行的准则是未来适用法,即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估计时,新的会计估计适用于变更日后出现的交易或事项。我国具体会计准则规定,对会计估计变更也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其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有关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
例如,企业原来按照应收账款的2%提取坏账准备,但现在企业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的比例已达5%,因此,企业改按应收账款余额5%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只影响变更当期,应当将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计入变更当期。
(2)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计入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中。(www.xing528.com)
例如,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净残值的估计若发生变更,则会影响变更当期及以后使用年限内各期间的折旧费用,因而,此项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在变更当期及以后各期分别确认。
为了保证不同期间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如果以前计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损益中,则以后也应计入相应的损益类项目中;如果以前计入在特殊项目中,则以后也应计入相应的特殊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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