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有时会发生一些预收收入,也就是收款在先,而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在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所收到的款项还不是已经发生的收入,而只是企业的一种预收性质的收入,这种收入在收到时属于一种负债,这种负债无需用现金和银行存款来偿还,而要用商品或劳务来抵偿。对这些预先收到的收入,可先通过预收性质的账户来记录,如“预收账款”账户,到期末再按本期已提供的销售商品或劳务部分,分摊计算应归属本期的收入,记入有关收入账户,并调整预收账款的负债数额。
【例9-3】某工业企业于1月2日接受了一项修理服务业务,为某单位修理设备10台,双方商定每台修理费为2 000元,共计20 000元由对方单位一次预付。本月份实际完成4台设备的修理工作。
预收修理收入这项经济业务,一方面使企业的银行存款增加了20 000元,另一方面使企业的预收收入增加了20 000元。银行存款的增加,应借记“银行存款”账户;预收收入的增加属于企业负债的增加,应贷记“预收账款”账户。因此,在收到这笔预收款项时,应编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预收账款 20 000(www.xing528.com)
由于本月份只完成了4台设备的修理工作,就应该相应确认4台设备的修理收入8 000元(2 000元×4)。月末的这笔调整业务,一方面使企业的收入增加了8 000元;另一方面使企业的预收收入,即负债减少了8 000元。因此,这项业务涉及“其他业务收入”与“预收账款”这两个账户。收入增加,应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预收收入减少,是负债的减少,应借记“预收账款”账户。月末这项业务应编制调整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 8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 000
可见,如果一个企业的预收收入中,有一部分已经在本期实现,但尚未作为收入确认入账,则应于期末编一笔调整分录:借记某个负债账户(如“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某个收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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