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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查账:错弊分析与审查思路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实收资本查账中常见的错弊及其查账思路见表6-1。并且,对于所有“实收资本”账户变动项目,都必须进行详细审查,除了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外,还要核对计算是否正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同有无不合理,不合规现象等等。

实收资本查账:错弊分析与审查思路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到企业中的各种资产的价值,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实收资本审计就是对企业设立以及增减资时投入资本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进行的审查,确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是否及时、足额地到位、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资本是否得到保全等,以保证国家各项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实收资本查账中常见的错弊及其查账思路见表6-1。

表6-1 实收资本查账问题及思路一览表

续表

【例6-1】查账人员在查阅“实收资本”总账时,发现在贷方出现900 000元发生额,但摘要内容没有注明谁是投资者,对应科目为“银行存款”,时间为9月5日,查账时间为9月20日。查账人员对没有注明投资者感到疑惑,怀疑有转移收入的可能。

查账人员调阅了9月5日借记银行存款的会计凭证,得知付款单位为某建筑公司。被查企业恰好生产建筑材料,会计部门无有关此笔存款的更多资料。经与付款单位联系,知其购买该企业产品,价值900 000元,于9月4日汇出。返回查阅该企业销货合同,证实900 000元实为销售收入

查账人员向会计人员摊牌,并出示有关证据,会计人员承认想隐瞒该笔收入,少交利税,并想使自有资金增多,故而将应作销售收入的900 000元增添了资本金。

由于在9月底前查出问题,并未影响到实际税收,只需调回到销售收入,减少资本金即可,可作如下调账:

借:实收资本 9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000

【例6-2】某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通过当地A公司对该合营企业投资,具体情况是:

(1)A公司垫付合营企业原材料采购货款10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1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100 000

(2)A公司为合营企业支付某建筑公司工程款1 20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某建筑公司 1 2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1 200 000

(3)A公司汇来人民币10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100 000

(4)工程完工决算1 50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 500 000

贷:其他应付款——建筑公司 1 500 000

(5)完工固定资产转作中方投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1 500 000

贷:实收资本 1 500 000

(6)合营企业支付某建筑公司工程尾款300 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www.xing528.com)

根据上述资料,查账人员应查证以下内容:

(1)查阅A公司的投资是否有合营外方的认可证明。

(2)完工固定资产转作中方投资要在合同中有规定,并经合营企业验收。

(3)在上述两点得到证实后,中方的实际投资为1 400 000元(原材料100 000元+1 200 000元+100 000元)。

(4)合营企业用自有资金偿还建筑公司债券后,“其他应付款——A公司”科目的借方应有余额100 000元,实际为中方资本的应投未投数。

【例6-3】2011年年末,查账人员对甲企业的实收资本业务审查时,发现本年12月“实收资本”账户的借方发生额有104 000元,摘要栏没有记录,查找其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甲企业 104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04 000

查账人员进一步审阅“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明细账,一笔业务的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04 000

累计折旧 96 000

贷:固定资产 200 000

所附原始凭证为固定资产盘存单,盘亏机器设备一台,价值200 000元,已提折旧96 000元。企业会计人员解释为,领导要求少体现一些亏损,就将固定资产盘亏净额抵减了实收资本,为此,查账人员提出调账的处理意见:

借:营业外支出 104 000

贷:实收资本——甲企业 104 000

【例6-4】2011年5月,某查账人员在审查某公司的“实收资本”账户时,发现有如下一笔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9 000 000

贷:实收资本 9 000 000

所附原始凭证为A公司投入的一条生产线设备,评估报告确认价值为9 000 000元、A公司转移资产的有关文件、发票、公司董事会增资决议、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批准书等等。

企业在增资时,往往不会把投入的实物资产或现金资产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增资。为了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往往会根据需要将一部分价值转为资本公积。并且,对于所有“实收资本”账户变动项目,都必须进行详细审查,除了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外,还要核对计算是否正确,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合同有无不合理,不合规现象等等。

查账人员在进一步调查后,了解到如下情况:该公司2010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账户贷方余额为40 000 000元,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三项合计20 000 000元,2010年年末,经董事会决定,报主管机关批准,吸纳A公司作为股东之一,A公司投资8 000 000元,享有20%股权,并于2011年报工商部门登记变更。2011年5月,收到A公司的上述生产线设备投资。

查账人员根据掌握情况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虽然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但是其合同章程有明显不公平的地方。A公司要是有20%的股份,应投入资本:(40 000 000+20 000 000)÷80%×20%=15 000 000(元),而不是8 000 000元。A公司实际投资9 000 000元,还应再投入6 000 000元才应该享受20%的股权,否则会损害原股东们的权益。

(2)A公司投入的9 000 000元原资产,不应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应按比例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

(3)调整分录:

借:实收资本 3 000 000

贷:资本公积 3 000 000

(4)待收到A公司应补足的6 000 000元投资时(假设为现金)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6 000 000

贷:实收资本 4 000 000

资本公积 2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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