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以及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列在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之间,属资产类,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投资列在流动资产项下。
长期投资业务常见的错弊种类、表现形态及查账思路见表4-1。
表4-1 长期投资业务查账问题及思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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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1】某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中年承包利润300 000元,年末前尚未提取债券利息时,其实际利润只完成了281 000元。由于企业当年1月平价购入某公司发行的5年期债券100 000元,年利率10%,企业为了完成当年利润,于是人为地将下一年利息也在本年计提,实际多提了10 000元利息,使本年完成了承包利润301 000元。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应计利息 2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对上述错弊的处理,应做如下调整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应计利息 10 000
【例4-2】查账人员对某企业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活动进行查证,通过对“投资收益”及有关账户的明细账的查证了解到,该企业于2011年12月13日收到被投资单位划来的投资收入30 000元,并记入“投资收益”账中。但是,在调阅该单位这项投资的有关文件资料中了解到,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规定,投资企业应收到的投资收入为32 400元,两者金额不相符。查账人员初步认为,该企业未按合同的规定,在收到投资收入时,未将其及时足额的记入“投资收益”账户中。为了进一步证实情况,查账人员决定作详实的查证。查账人员重新审核了双方签订的合同等文件资料,并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同时对“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作了进一步的查证,以及调阅了有关的记账凭证,通过查证、核对表明,被投资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于2011年12月5日,将投资收入3 2400元划给了该企业,而该企业在收到此笔收入后,将其中30 000元作为投资收入记入了“投资收益”账户,其余2 400元却记入了“其他应付款”账户中,其记账凭证形态如下:
2011年12月5日190#记账凭证反映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32 400
贷:投资收益 30 000
其他应付款 2 400
上述会计分录表明,该企业在收到投资收入32 400元,已记入“银行存款”账户,而只有30 000元记入了“投资收益”账户中,其余2 400元截留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从而截留了有关税款等(假定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最后按税后利润的1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该企业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将投资收入记入“投资收益”账户,并且将少计的部分截留在“其他应付款”账户,造成“投资收益”账户不真实,截留了有关的税款,影响了当年的利润,这种弄虚作假的手法和行为是错误的,该企业应按被投资企业划来的投资收入金额计入“投资收益”账户,所欠的税款要及时清缴。
鉴于已跨年度,应对此项进行利润分配,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 2 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400
借:所得税费用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240
——应付利润 360
贷:盈余公积 240
应付利润 360
待补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例4-3】查账人员在审查某单位一项无形资产业务时发现,该企业将无形资产投出,并于2011年11月17日收到被投资单位划来的投资收益50 000元,并计入投资收益。该企业其他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但合同规定,应收的收益为59 400元。
查账人员重新审核双方合同及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账户,证实被投资企业于2011年11月17日将59 400元划给该企业。该企业业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9 400
贷:投资收益 50 000
其他应付款 9 400
企业未及时足额地将投资收益记入“投资收益”账户,并将少计的部分截留在“其他应付款”账户,虚减利润,偷逃所得税。
因此应作出以下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9 400
贷:投资收益 9 400
【例4-4】查账人员于2011年4月对某企业投资收益进行专项审查,查阅长期投资明细账时发现该企业200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泰山公司10%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1 100 000元,调阅1月1日2#凭证:
借:长期股权投资 1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1 100 000
泰山公司于2009年4月2日宣告分派2008年的现金股利300 000元,调阅4月2日7#凭证:
借:应收股利 (300 000×10%)30 000(www.xing528.com)
贷:投资收益 30 000
2009年泰山公司实现净利润400 000元,2010年4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600 000元,调阅2010年4月1日6#凭证:
借:应收股利 (600 000×10%)60 000
贷:投资收益 60 000
以上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均合规、属实。
该企业是一申请上市的股份公司,查账人员需对其近3年的盈利状况作一审查。该企业对泰山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查账人员对以上业务进行复核查证,怀疑有投资收益计算不准确,利润虚增情况。
由于公司于2009年1月1日对泰山公司进行投资,所以泰山公司2009年4月2日宣布的分配利润不应作为该企业投资收益,应冲减投资成本,即2009年4月2日7#凭证有误,应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 3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0 000
2010年4月1日,泰山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600 000元,该公司可分得股利60 000元,由于2010年4月泰山公司的分利是针对2009年泰山公司盈利状况的分配,2009年泰山公司净利润400 000元,被查企业应享有股利40 000元,但实际分配60 000元股利,实际分配股利大于应享有分配股利数,这部分差额应冲减投资成本,所以该企业2010年4月1日6#凭证有误,应作:
借:应收股利 6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 000
投资收益 40 000
查账人员将正确、错误分录对照后,应作如下调账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 000
如所得税税率25%,净利润10%计提盈余公积,50%向投资者分利: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2 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 5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 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 500
借:盈余公积 3 750
应付股利 12 5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 250
【例4-5】查账人员对某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专项审查,该企业2011年1月,用固定资产和现金对黄山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价值30 000 000元,现金80 000 000元,拥有黄山公司50%控股权,经过一年经营,黄山公司财务报告利润表上列示净利润40 000 000元,董事会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5 000 000元,黄山公司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比上年增加2 000 000元,经查系黄山公司接受无形资产和现金捐赠2 000 000元。
2011年12月31日被查企业所作账务处理:
借:应收股利 12 500 000
贷:投资收益 12 500 000
该企业对黄山公司股权达到50%,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而以上核算不正确,正确处理应为按黄山公司净利润相应份额调增被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0 000 000
贷:投资收益 20 000 000
黄山公司资本公积发生变动时,也应相应调增投资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 1 000 000
贷:资本公积 1 000 000
当董事会宣告发放股利时,作分录:
借:应收股利 12 5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2 500 000
查账人员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被查企业做法使长期股权投资少计了8 500 000元,少计投资收益8 500 000元,进而利润虚减8 500 000元,少交所得税2 125 000元(8 500 000×25%),少计提盈余公积金637 500元(计提比例10%),向投资者少分配利润3 187 500元(净利润50%用于分配),应作调账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8 500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 500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1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 125 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 375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375 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 187 500
贷:盈余公积 637 500
应付股利 2 5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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