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存货时的主要错弊种类、表现形态及其查账思路见表3-4。
表3-4 存货取得查账问题及思路一览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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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10】某企业在购入原材料时按照购货合同规定,付款条件为:2/20、1/30、n/40,在20天后30天内付款,该批材料总额为4 680 000元,应享受1%折扣不含税价40 000元(4 000 000元×1%),企业所作分录:
2011年5月15日购入材料时:
借:材料采购——A材料 4 000 000
贷:应付账款 4 680 000
2011年6月10日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4 680 000
贷:银行存款 4 680 000
查账人员看出,该企业没有享受1%折扣。查阅付款凭证时发现银行存款原始凭证为两张电汇单据,一张汇单金额为4 640 000元,一张金额为40 000元,收款单位相同,但银行账号不同,查账人员怀疑所购折扣进行了账外循环,形成小金库。
查账人员通过查阅应付账款,验证该笔付款系冲减所购材料,调阅采购合同,查阅汇款单时发现企业将折扣40 000元转入对方单位下属公司,又以现金形式提回,作为企业小金库。
企业购货中享受由销货方提供的现金折扣应作财务费用,应作调账分录:
借:银行存款 40 000
贷:财务费用 40 000
【例3-11】查账人员在查阅某工业企业2011年6月“管理费用——其他”明细账时,发现6月6日13#账簿记录中摘要说明含糊不清,决定作进一步查证。
查账人员调阅了2011年6月6日13#会计凭证,内容如下:
借:管理费用——其他 8 500
贷:银行存款 8 500
经检查该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发现是两张运费清单,其中铁路运费计8 000元,市内运费500元。将运费列为“管理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经过查阅“银行存款日记账”、“物资采购”明细账,并询问当事人,确定该企业将应计入材料成本的购进原材料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计入了当期损益。2011年6月1日10#凭证反映的购进材料的分录:
借:材料采购 2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 420
贷:银行存款 30 420
2011年6月15日材料入库的分录为(该企业对材料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借:原材料 26 000
贷:材料采购 26 000
该企业将本应计入原材料成本的运杂费用8 500元列入管理费用,一方面使该批材料少计成本7 650元,进项税额少计850元,另一方面影响本月及以后各期经营成果的准确性。
问题查清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调账。
如果6月即已查清且查证时该材料尚未领用,可以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借:材料采购 7 650
贷:管理费用 7 650(www.xing528.com)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
贷:管理费用 850
借:原材料 7 650
贷:材料采购 7 650
如果6月当期查清且材料已被领用,应在编制上述分录基础上编制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7 650
贷:原材料 7 650
如果问题查清时,该材料已制成产成品,应将上述分录改为:
借:库存商品 7 650
贷:原材料 7 650
如果该材料制成的产成品已被销售,意味着该批产成品销售成本少计部分与6月份多计费用相互抵销,只需调整差额850元。
【例3-12】查账人员在查阅某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时,发现7月6日所购商品的采购成本较前两次进货高得多,决定进一步查询。
查账人员查阅了7月6日15#记账凭证,内容为:
借:材料采购 58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00
贷:银行存款 66 500
该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两张费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商品进价50 000元,增值税率17%;费用发票上注明运杂费3 400元,包装费2 600元,装卸费2 000元。显然该企业将上述进货费用8 000元计入了商品成本。
该企业将应在“销售费用”账户核算的运杂费等计入了所购商品成本,一方面增加了商品成本,另一方面也影响当期利润的准确性。
如果问题在当年内查证且商品尚未售出,但已入库,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8 000
贷:材料采购 8 000
借:材料采购 8 000
贷:库存商品 8 000
如果该商品已售出,应编制如下调账分录:
借:销售费用 8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8 000
【例3-13】查账人员在查阅某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时发现有一笔进货退出业务,其“银行存款”的对应科目是“应付账款”和“原材料”,决定进一步查证。
查账人员调阅了反映该项业务的会计凭证,内容如下:
借:银行存款 46 800
贷:应付账款 6 800
原材料 40 000
该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是一张银行收账通知及一张红字发票,经询问当事人确定该企业把退回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反映在了“应付账款”账户。
被查企业为了达到多抵扣、少交增值税的目的,有意将已收回的“进项税额”反映在往来账中,而不是红字冲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使本期少交增值税6 800元。
问题查清后,被查企业应编制调账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6 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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