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总量较小、资产质量较差、供给能力不强。长时期以来,因历史性积累输出,东北地区经济格局日益困化,进而市场创新活力不足,要素加速流失。目前,东北大多数国有企业自我积累严重不足,资产状况较差,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力较低,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主要是靠间接融资取得。与此同时,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又间接地反映到金融上来,使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金融总量较小、资产质量较差、供给能力不强,金融业亏损状况严重,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吉林省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一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相对滞后,金融服务业所占比重在全国排名靠后,甚至相邻省份辽宁、黑龙江的金融服务业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也均高于吉林省,实体经济对金融资源的吸纳能力较弱,金融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够。
银行融资比重过大,金融业态较为单一,经营理念相对滞后。目前,间接融资仍是吉林省最主要的金融形式,社会融资规模的结构中贷款比例比较高,2013—2018年,新增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增量达到71.31%,高于全国3.29个百分点,且银行体系中传统国有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占主导;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难以开展多元化业务和形成差异化服务主体;城商行等省属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偏小,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银行业结构的不合理反映了吉林省金融发展结构的缺陷,更深层次体现出经济活力不足的问题。此外,尽管近年来省内金融机构的服务创新不断,但总体来看银行业经营理念还相对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粗放式发展仍是银行业经营的基本思路。金融服务功能欠发达,金融产品丰富度不够,资产负债和收益结构不够合理。贷款的过度扩张问题仍然存在,信贷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大量拆借资金及在存贷比超高的情况下进行贷款扩张的现象。
直接融资发展相对薄弱,市场规模和增长速度均不理想。近年来,吉林省资本市场发展较快,但与全国相比,仍处于弱势地位。一是吉林省股票、基金、债券、权证交易额占整个市场的比重较低,辖区内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数量仍偏少。二是吉林省参与全国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市场主体资质整体较低,主要体现在对券商的培养、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上市进展上。三是吉林省企业利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规模不够,增速缓慢。这种局面的形成有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因素,也与吉林省经济发展水平及金融市场服务水平不高有关。四是吉林省区域性场外证券、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相对滞后。此外,由于吉林省上市公司大多数都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比重较大,存在“一股独大”的局面。直接融资市场的欠发达和国有股比重过高,均难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民营主体健康发展,反过来又进一步制约了金融业态的积聚丰富和创新发展,不利于吉林省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金融生态欠佳,金融服务结构失衡,资源无法得到最佳配置。当前,吉林省金融机构长期坚持以国有企业为导向的贷款结构形成了锁定效应,行政力量仍然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大部分银行作为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企业存在,但其贷款配置过程仍然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要影响,金融系统的活力仍显不足。主要体现为金融资源流向结构问题仍然突出,大型项目、大型企业与国有经济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的关注,进而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农村经济能够得到的融资支持还远远不足。同时,缺少具有金融市场创新能力和资质的市场中介机构,也极大制约了吉林省金融服务的能力和结构。
资产质量近两年有所恶化。1999—2000年,一些资产管理公司陆续在长春设立办事处,承接全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划转的不良贷款,创造了不良资产处置的“吉林模式”。此后,随着各行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资产质量大为改观,抵御风险能力明显提高,盈利水平大幅提升。近几年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金融监管越发从严,吉林省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盈利能力略有下滑。2018年末,吉林省银行业整体不良贷款率为3.11%,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89%,在全国范围来看处于高位。高不良贷款率增加了吉林省银行业经营的风险,影响银行业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促进的互动关系。(www.xing528.com)
图5.6 吉林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此外,受经济发展程度、历史性体制和结构矛盾较为突出等因素影响,吉林省金融资源集聚力仍偏低,区域协同和内外开放程度均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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