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继庸签呈(11月1日)
签呈 二十六年十一月一日
谨呈者:案据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主席委员颜耀秋呈称:呈为[衍]拟具流动资金调济办法,敬祈鉴核,迅予实施事。窃查流动资金之办法,对于迁移各厂最为切要,否则各厂迁移损失殊巨,若不予以流动资金之协助,势必成无米为炊之局,兹特拟具办法,附呈鉴核,转呈资源委员会转咨工矿调整委员会商请银行办理。等情。附其流动资金救济办法,及中国工业原料购料委员会革章各件。同时又据该主席委员呈称:呈为请求拨付借款,以资建筑而利复工。窃此次各厂遵令迁移,一以谋繁荣内地,一以谋后方工作为长期抵抗之准备,兹谨拟具拨款办法、借款办法,分别列后,敬祈鉴核,迅予施行,实为公便。等情。并附拨借建筑厂屋款项办法,及迁移厂家建筑费借款办法等件。据此,查工厂迁移,事关重要,若不予以金融救济,恐致影响国防,惟兹事体大,未敢擅办,理合将职会第三次会议讨论议案抄填一份,检同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原呈并附件两件,一并签请察核,伏乞批示祗遵。谨呈
军事委员会资源委员会
秘书长翁
副秘书长钱
附抄呈议案一纸,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原呈附办法两份
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继庸谨呈
呈为拟具流动资金调济办法,敬祈鉴核,迅予实施事。窃查流动资金之办法,对于迁移各厂最为切要,否则各厂迁移损失殊巨,若不亟予以流动资金之协助,势必成无米为炊之局,为特拟具办法附呈钧鉴,敬祈转呈资源委员会转咨工矿调整委员会商请银行办理,是为公感。谨呈
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
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主席委员颜耀秋
流动资金调济办法
一、流动资金应请政府令之银行设立放款部,专供迁移各厂流动金之需求。
二、利息以不超过周息七厘为原则。
三、设立购料委员会,凡属迁移内地各厂应用之原料,须向国内外订购者,应由政府及银行,厂家三方面共组一购料委员会,加以审查,如得核准,其款项可由银行垫付各厂分批取货,其利息、栈租等,概归应用该物料之厂家负担,若已定之货到达,而厂方无力出时,经政府之证明,应请银行协助,代为出货押存于银行货企,由厂家随时借款出货,其栈租及利息亦归厂家负担(附抄细则)。
四、不论原料机器制品等,凡已经抵押于银行,而押数在原值八成以下者,应请银行予以便利,押足八成,因物价日涨,银行仅以原值估计,故在银行方面不虞亏折也。
五、凡各厂所有全部动产之财产,应请银行予以协助,尽量受押,亦以八成为原则。
六、各工厂迁移内地,在此非常时期,经济转周不灵,所有政府机关曾向工厂订购货物,订有合同,且交货收据或回单及证明,而政府机关尚未付款者,应请国立银行先行如数代付,以资转周,惟其合同责任仍由工厂负责。
七、工厂制成之品运往他处者,应请银行予以抵押之便利。
八、凡属工厂订有合同缺乏垫款,未能进行工作者,应请银行审查合同之状况,借给垫款,以资协助。
九、应请银行设立经济研究所,以接受各迁移厂家之咨询及探讨。
中国工业原料购料委员会草章
一、定名 本会定名为中国工业原料购料委员会。
二、宗旨 本会以集中力量保全实业,尽力协助迁移内地之各工厂购办应用原料,以谋发展工业为宗旨。
三、组织(甲)本会设委员九人,由政府指派()人,银行业推派()人,各实业厂家公推()人,组织之,由政府所派之委员中一人为当然主席,银行业及各厂家所推之委员中各推副主席一人。(乙)本会分设下列四组,分掌职务:(一)审核、(二)调查、(三)计划、(四)总务(文书、会记、庶务三科)。每组由会推定委员一人主持组务,并得准用职员若干人办理各项事务。
四、权限(甲)督促指导及协助各工厂尽量制造原料之生产。(乙)计划及提倡设立各项工业原料制造厂。
五、任务 本会秉承政府意旨,主持任务列后:(甲)调查各厂家事实上需要之各项原料,分别向国内外定购。(乙)调查国内外工业原料之产销状况。(丙)审核及代购各厂家请求之各项原料(请求购办原料手续另订之)。(丁)调查各项原料之价格。(戊)计划各项原料之堆放及运输。
六、经费 本会经常开支,暂由政府拨发,将来在购料中提取手续费百分之一以充之,预购原料之款项,由本会委托银行垫付。
七、会期 每星期开常会一次,有重要事件得由主席委员临时召集或经委员()人以上之请求召集之。
八、会址
附则 本案程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讨论修改之。(www.xing528.com)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呈为请求拨付借款以资建筑而利复工事。窃此次各厂遵令迁移,一以谋繁荣内地,一以备后方工作,为长期抵抗之准备。兹拟具拨款办法、借款办法,分别列后,敬祈鉴核,迅予施行,实为公便。谨呈
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
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
主席委员颜耀秋
拨款建筑厂屋款项办法
一、数额 根据二十六年八月十日行政院议决案,借给建筑费定为国币叁佰贰拾玖万元。
二、拨付 请政府即将第一条内额定借给之建筑费国币叁佰贰拾玖万元拨交迁委员会,以便存储银行分别检查借给。
三、利息 利息周息七厘(此款由奖励项下返还之)。
四、保管 该款拨付时,由迁委员会全体委员负责存交银行保管之。
五、保证 此项借款借给迁移各厂时,除借款人、担保人当然负其全责外,凡属借款厂家,均有共同连带负责之义务,将来该项放款设有任何工厂(即借款人)及其保证人无力归还,而致有损失者,可将奖励项下之余款抵补,再有不足,应祝各厂借额之多寡,以百分法分配负责偿还之。
迁移厂家建筑费借款办法
一、数额 每厂应借之数额,应根据该厂之实际需要量及其原有机件之价值,原有厂屋之地位,分别研究,经审查而核定之其总额以不超过国币叁佰贰拾玖万元为限。
二、审查 推定审查委员审查,经迁移委员会会议之通过后,方可供给,其审查之要点列后:
甲:保证人是否合格;
乙:呈报之机器等是否准确;
丙:呈报需要量之是否必需。
三、手续 凡借款各家须备具下各件之手续:呈请借款书两份,保证书两份,借款契约三份,经审查委员之审查,委员会之通过,借给之。
四、契约 借款契约一式三纸,迁委会及借款厂家各抄一纸外,其余一纸呈送政府保管之。
五、保证 每家借款须先具有迁委会所审查合格之殷实铺保,备具保证书一式两份,方可借给,该保证书除一份存会保存外,其余一份呈送政府保管之。
六、返还 本借款自供给之日起,每年归还十分之一,以十年还清之,利息概以周息七厘计算。
七、监督 借款各厂建厂计划之进行,资产抵押之成立,均应呈报迁移委员会,经委员会之审核与同意,方可进行,并对于工作、管理、经济三项,应接受迁移委员会随时之审查监察。
八、义务 借款各厂应有绝对服从迁委会议决各案之义务。
说明 款项之借出有本人,保证人及全体借款各厂之保证,且先经迁委会之审查,复由迁委会随时监察,则借款是无不能清偿之虞,将来正式会之成立。应由全体迁移厂家公举之委员组织之,现在迁委会不过因过度时之需要,而代行其职务,设审查委员以专责任,经委员会通过,以示大公,可无流弊。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2)资源委员会密函稿(11月5日)
据上海工厂迁移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林继庸呈送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主席委员颜耀秋拟具拨借建筑厂屋款项办法、迁移厂家建筑费借款办法、中国工业原料购料委员会草章及流动资金调济办法,并附该监督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记录,请救济迁移工厂金融。等情前来。查上海工厂迁移内地,所需搬运、购地、建筑、设备等款项,拟由政府转商银行以低息借给一节,前经行政院第三二四次会议决定在案,兹据前情,相应抄同原办法及记录,送请查照,转商银行切实洽办,并希见复为荷,此致
[附件略]
[资源委员会档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