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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咨复交通部:大新面粉公司请退半价运费案核办问题

时间:2023-05-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济部训令工字第39400号令工矿调整处前据该处呈为大新面粉公司请退回平汉路半价运费,抵付陇海路运费一案,经转咨交通部核办,兹准咨复。大新公司所称要求减半收费,并当时商定暂按全费,由煤价抵扣各节,迄未据总段长呈报。大新公司特请退费一节,应俟平汉铁路保管处将有关货票查明后,再行核办。

经济部咨复交通部:大新面粉公司请退半价运费案核办问题

经济部训令 工字第39400号

令工矿调整处

前据该处呈为大新面粉公司请退回平汉路半价运费,抵付陇海路运费一案,经转咨交通部核办,兹准咨复。内开:案准贵部九月廿七日工字第35181号咨,略以据工矿调整处呈,关于大新面粉厂请咨商转饬平汉路局退回半价运费,转拨陇海抵付运费一案,嘱查照,转饬办理。等由。准此。当即转饬平汉铁路保管处及陇海路局查明办理具报去后,兹据平汉铁路保管处呈复略称:上年十月初间,本路郑汉间交通业已中断,所有信阳以北路务,当经责成前车务总段长陈生璋主持。大新公司所称要求减半收费,并当时商定暂按全费,由煤价抵扣各节,迄未据总段长呈报。查该总段长上年十月以后,报销账内列有该公司价让本路烟煤406吨,计共作价5,278元,业于廿七年十一月七日,由站款内拨付,取具收据有案,核与该公司所称吨数、价款,均尚相符。惟查该段上年十月以后货票,并无运输该公司机器零件。该公司所称由漯河运郑机器零件,曾商定暂按全费,由煤价扣抵,俟核准减半收费时,再如数退还各节,本处无案可稽。惟时值军事紧张之际,该项货票辗转寄递,或有遗失,除由本处径函该公司,请将有关货票号码、日期详细抄送,以凭核办外,理合先将办理情形各文呈复鉴核。等情。据此。大新公司特请退费一节,应俟平汉铁路保管处将有关货票查明后,再行核办。除饬仍将办理结果呈报外,相应咨复,即请查照转知该公司为荷。等由。准此。合行录案,令仰转知。此令。

部长翁文灏(www.xing528.com)

中华民国廿八年十一月卅日

[工矿调整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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