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工矿调整处广西办事处呈 桂总字第3326号 民国三十年十月三日
案奉钧处(30.11)电,以湘南吃紧,各厂须审查情势,预作再迁或破坏准备,盼即日赴衡祁,偕同单组员与各厂家洽商迁移费用,可酌为核货战区各厂,如有迁出者,应妥为安置。等因。自应遵照办理。查自湘事吃紧,职曾预向衡阳各厂驻桂或来桂人员面授机宜,令作万一准备,且曾据华成电器厂及新昌植物油灯厂等厂,领去运照,预备向后方疏散。奉电前因,即经转达单组员喆端,审察情势,相机办理,并指示:
(一)先尽衡阳各厂商洽迁移。
(二)召集衡阳各厂负责人商洽迁移办法。
(三)核定各厂应迁吨位。
(四)倘湘桂铁路交涉车辆不能生效时,可由水路先运至冷水滩。
(五)各厂迁移目的地暂定桂林。
(六)各厂必需货用运费者,得向本处货用运费,全数70%,利息六厘,以及远本期限及由工厂三家担保,亦有适宜规定。并嘱如有由战区迁出工厂经过衡阳者,应妥为协助。去后并由职处保管款内先行电汇8万元,并发去空白货运特种护照及钢铁运输执照各拾张,以备随时填发各厂应用。一面并函铁道运输司令部交涉车辆,一面请广西纺织机械工厂孝课长右陵赴衡阳协助,并随时与单组员用长途电话互通消息,用备相机应付。查近日以来前方局势尚无重大变化,既经函嘱单组员体察情形,分别准备随时电商。倘至事态严重,职当立时前往,督饬各厂尽力抢运。惟查各厂,如果相继迁出,所需运费自不在少。由桂汇衡之8万元恐不敷用。拟请钧处俯赐核汇款项来桂,以备万一,并请指示机宜,以便遵办。除以(02.10)电呈覆外,谨呈(www.xing528.com)
处长翁、张
广西办事处姚文林
[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档案]
【注释】
[1]此时工矿调整委员会已改为工矿调整处。
[2]此系工矿调整处收文日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