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拆迁步骤,拆迁时分机件为重要及次要两种,并各估计其吨量,以备交通部预备船只之标准。(五)象鼻山现存铁砂13万吨、大冶汉冶萍公司现存铁砂60余万吨之处置办法。(六)组织大冶各厂矿拆迁联合办事处,并设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主任由经济部派充之,副主任由交通部派充之。
(奉令拆迁及破坏大冶各厂矿案)
一、地点:武昌武汉卫戍总司令部
二、日期:六月三十日上午八时
三、主席:叶其蓁
四、出席:经济部、交通部、湖北省政府、迁建委员会、卫戍司令部及有关军事机关、启新洋灰公司、源华煤矿及利华煤矿。
五、讨论事项:从略。
六、议决案件:
(一)大冶各厂矿自七月五日起,限三星期拆完,如情况许可,得延长拆迁日期,如时局转紧亦得提早破坏。
(二)拆迁步骤,拆迁时分机件为重要及次要两种,并各估计其吨量,以备交通部预备船只之标准。
(三)各厂矿机件迁移地点,由经济部招集各该厂矿商定,但经济部有最后决定权。
(四)工人善后分为三项办法:
1.必须随行工人,仍由厂方继续雇用。(www.xing528.com)
2.壮丁而非必须随行工人,概由军事机关运送后方,编组运输队或充兵役,但有特别情形者,得由厂方给资遣散或由官方疏散。
3.老弱且非必须随行工人,均由厂方给资遣散。
(五)象鼻山现存铁砂13万吨、大冶汉冶萍公司现存铁砂60余万吨之处置办法。
1.封锁长江之利用,呈报军事当局备用。
2.其余铁砂以运搬费时,且运价太昂,拟拆除铁轨路基,破坏交通,使无法外运为原则。
(六)组织大冶各厂矿拆迁联合办事处,并设主任及副主任各一人,主任由经济部派充之,副主任由交通部派充之。
(七)拆迁联合办事处所需经费暂由卫戍司令部领到之爆炸费1,000元拨填。
(八)拆迁联合办事处上行公文由卫戍司令部转呈行营。
(九)由经济部招集各厂矿于明日商讨进行步骤。
(十)参加工作之各单位,统限于七月五日上午十二点以前到达石灰窑启新洋灰公司聚齐。
(十一)闭会。(下午一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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