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呈 二十七年六月十四日 刘益远
窃职六月十四日奉命调查裕华、震寰两纺织厂迁移事,兹将两厂进行状况,撮要呈报如次:
1.裕华 会晤王经理、祝工程师,并参观工厂。
已办理者 纺锭5,700枚及前后机械、全套织机120台。准备浆机无。分两批付运。第一批业抵渝。第二批明日付太古轮运宜昌后,再转船。又重庆地基已购妥,正事平填工作,工人宿舍、货栈开始建设。至于厂房,以安利英承办钢骨水泥未到,尚未动工。用电由重庆电厂供给。
现状 拆机未继续进行,其原因据称运输困难,建筑材料如钢骨、水泥等不易购得。
将来 有必要时拟拆机装箱存汉口法界。
2.震寰(即大成四厂)晤刘厂长、陆工程师。
已办理者 纺锭7,000枚,织机230台,前后机械俱全。纺锭4,000枚存宜昌,3,000枚存沙市,系由震寰方面主持。布机抵渝。重庆地基购妥,系由大成方面主持。
现状 未继续进行,其原因据称震寰、大成两方意见不一所致。
将来 未迁机械并无一定办法,已迁者听其放置中途。
查震寰与大成合作复工,以6年为期,当时大成出现款36万,震寰24万,故在事实上:
1.利益 大成占6成震寰占4成。
2.用人 大成主持。
3.营业 大成主持。(www.xing528.com)
自抗战以来,机械价值提高,对厂内用人行政震寰或有不满,因迁厂而发生下列异议:
1.利益 震寰6成,大成4成。
2.用人 震寰主持。
3.营业 震寰主持。
4.重庆建厂,震寰负责。
以上在大成方面,对1项似有可商余地,4项当然赞同,2项、3项则反对。因之成为僵持现状。唯工厂迁移成为政府既定方针,迁后工厂从速开工,加紧生产,亦属必要,时局严重,不容再事迁延。拟以本处立场及债权人关系,就两方人力、财力及一往办厂成绩为根据,第一步招集两方予以和平调解,第二步予以指令办理。又裕华将来办法亦属不合,似亦有纠正必要。究应若何办理,敬祈钧核。谨呈
副组长 李
组 长 林
副处长 张
处 长 翁
职刘益远谨签
[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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