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呈者:本月二十二日商厂蒙贵会函约开会,席间谨领林主任委员及李组长之详细指示,商厂饮佩之余,另感痛心,但以会场大庭广众之间,个人发言主张或未尽善,且恐与利害厂家引起辩论,致乱会场秩序。今特拟愚见数点,呈明如后:
(一)商厂蒙贵会救济,指定盘[搬]来武汉,去年十二月间即设法装置,至本年一月十五日大部复工,现时生意尚可维持,暂时无力迁移,损失且大。既蒙政府津贴,此后遵政府命令,贵会指示为进退。
(二)指示各厂迁移四川后,何日可以开始工作,及工人到达该地未开工时之衣食住问题,及沿途机器运费办法。
(三)希望在该工业区由贵会呈请政府,设法建筑电灯厂厂房、工房,每间估定价目及月租,或售与各厂,俾迁机械到时即可装置开工生产。且该地既有厂房立足点,各厂既可化整为零,先迁少数机件及工人前往开创,在汉已开工者方不受重大损失。倘无设备迁去,亦不能开工,徒耗国币无益也。
(四)由申领津贴到汉尚未复工之厂,请贵会调查其实情,予以救济,迅速复工,以免机器锈蚀,或令迁移,不致无益滞留。武汉厂址集合一处,以利电力,固为各厂所欢迎,但已开工之厂装置颇费金钱,若再集合,已前装置完全损失,将来厂屋及装置金钱事实俱感困难,能否有好办法。
(五)免费分配技术人员,使各厂工作成水平线,法至良善。然各厂本位工作及出品均有胜任负责之人,遇异处之制作需要技术指示时,再为呈请补助。
林主任委员发表来汉各厂自私自利,未能于本位对国家效力,商厂闻之,实觉痛心,尤属我国工商之羞。譬如仁昌厂所谈定造迫击炮弹,事关抗战,至今未能办妥。
据仁昌厂所说,各厂抽出车床集合一处工作,余利均分,各厂车床贵会均有详细填明,出品厂以车床为修造模型之唯一主要工具,一经抽出,全厂不能工作,此法不能通行。兹商厂另拟一为国效力办法如下:(www.xing528.com)
国家定造迫击炮弹若干数量,公定适当价格,翻砂价若干,车工若干,钳工若干,由贵会召集各厂,视其能力分配工作,不得借词推诿,如遇技术困难时,得先请求贵会派人指示造法。如此分工合作,出货甚快,于公于私两得其利,则各厂均能效力,无所规避矣。商厂只有一部六尺车床,情愿在日间或夜间抽出半日工作,为国家服务,以尽匹夫之责。嗣后政府定造国防用品,仍可照此办法,标价派做,无复推托之弊矣。倘再有自私自利,口称为国而心非者,即与众共弃。是否之处,务乞贵会鉴核,是为公便。敬颂经济部工矿调整委员会钧照
姜孚厂谨呈
三月二十五日
[经济部工矿调整处档案]
【注释】
[1]此“办法”系于1937年12月26日经工矿调整委员会核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