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密呈者:兹因上海大鑫钢铁工厂经理余名钰君赴京之便,特托代带函呈报五事:
一、各工厂准备迁移者已有十五家,昨日有顺昌铁工厂一家冒险用民船划出,取道苏州、武进而至镇江转船拖至武汉。以后均拟以镇江为转口处,恳请派员赴镇主持协助,并嘱航政局镇江办事处帮助一切。此间因舟车供给,外地军警均有阻碍,特联合购置委员会、兵工署办事处、公用局、航政局、中央信托局、炼钢厂等,并有两总司令部办事处参加,组织联合运输办事处,为便利起见,拟定各为军事委员会驻沪运输办事处。曾于祃电恳转呈委员长核示,未知能邀批准与否。如能照拟成立,则以后运输上困难当可减省许多也。
二、各工厂多在火线中,现在只能抢救迁移,未能在沪装箱,故拟在镇江设立办事处,点验各物,并将工人编号,转船赴武昌。现由厂方在镇江组织办事处,以镇江大华饭店为通讯处,派金履端、邵仁里二君前往。俟明日金、邵两君启程时,再函介绍晋谒。又联合迁移办事处议决镇江分站拟请本会负责,故派员在镇江组织办事处,兼可帮助他方面进行方便也。
三、上海各厂大多数均志切迁移,徒以陷入火线中,虽冒险前往,亦属无益。一俟炮火稍停,即可陆续运出迁移也。
四、军政部炼钢厂及建设委员会电机制造厂,亦请职会协助迁入内地。
五、上海大鑫钢铁厂机件迁出者约达三分之一,其余正在设法搬运中。惟以铁部清还欠款十五万元之约屡爽,故该厂甚感债务困逼之苦,兹介绍该厂经理余君(彼为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委员之一)晋谒,乞赐方便,俾该厂得以克日迁移。关于上海工厂方面情形,余君甚为熟悉也。
余客续报。谨呈秘书长钧鉴
职林继庸叩
廿六、八、廿三
上海马浪路41号
附呈: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议决案一份。
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议决条文
主席颜耀秋,副主席胡厥文、支秉渊。
向监督委员会领款,凭会章与主席、副主席及委员一人签字盖章为凭。
银锭出入须凭主席及副主席之一人签字。
请求应领装箱费,以机器高阔长最大尺寸为标准,每立方尺以国币0.35元计算发给之。
请求应领运费,以每吨为单位,上海卡车定为10元,火车定为4元,轮船定为20元,武昌卸货上岸费定为15元,镇江卸货上岸费定为4元,民船运输与火车运输同。
请求应领各厂职工川资及生活费,职员每人应领川资20元、生活费30元,工友每人应领川资20元、生活费15元。
装箱费以机件送装运地点经本会派员验看无误,以每立方尺0.35元计算,发给之。
运费、水运费由本会办理之,如有特殊情形,务须单独自运者,经本会认可验看已经装船起运者,以本会规定之定例发给之。(www.xing528.com)
车辆由市政府公用局负责供给。
装运以可搬运与否为先后,同时可运者以登记为先后。
通行证缴销日期以二个月为限。
生活费、旅费于职工人员起程先二日发给之,具领手续须先行登记,并缴二寸照相三张。如职工人员领款后而中途不行,则所领各费由所属厂主负责退回。
具领装箱费在危险地带之厂商,装船妥当后得自行具报,以装箱单为标准,本会发给装箱费六成,惟须具殷实厂商一家作担保。
具领通行证须已经将志愿书送到本会后,方能发给之。手续须备正式公函由该厂负责人亲自来会携带厂印及个人私章,并须经委员一人签字证明。
船只通行证失效,须再备护照,现派钱委员祥标协同监委主任林委员办理。
镇江本会办事处指定在大华饭店。
镇江办事处派金履端、邵仁里二君办理。
发给各厂装箱费经检定委员签字盖章后,由任何一委员批发。
发给各厂运费照本会规定照发,惟须实支实报,如所支超过规定,则以本会所经过运输最大数额为限,所支有余,应退还本会。
生活费一次发给二个月,如一个月内即行开工,则所多领一个月生活费由所属厂主负责退还。
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议决条文(续)
装箱费,机器无论装箱与否,一律照发,惟原料是否装箱,概无装箱费。
检验尺码,装箱机件以箱子高阔长为标准,未装箱机件以机件高阔长为标准。
运输由各厂自办,本会协助之。
武昌各厂应得地皮及建筑费,以机器为分配单位,每座机器应得地皮15方,建筑费875元(房屋3.5方,每方250元),翻砂及冷作厂应得地皮照原有房屋五倍划给,建筑费照原有房屋加二成借给。
[资源委员会档案]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