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呈 廿六年十一月三日
奉钧电饬:在沪往谒工矿调整委员会霍亚民、钱新之、徐新六诸常务委员,征询对于以后工厂迁移办法意见事。遵即于十月二十六日往见霍、徐两委员,蒙约于即日下午四时在国际饭店顾委员湛然寓所谈话。届时,霍、徐、钱、顾四委员均到。兹谨将各委员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矿迁问题
(甲)霍委员以为矿之重要在井不在机器,不若使现有之矿尽量生产多得资财以购新机。且目前需要煤能不多,内地尽可供给。迁移机件需时,购运机件亦需时,不如购机为便云。
(乙)钱委员以为迁矿有碍现时生产,以不迁为佳。
(丙)顾委员以为现在迁矿者只闻有井陉一处,其他各矿尚未有闻拟迁者。
(丁)众意以为关于迁矿问题,翁主任委员是矿学专家,研究有素,仍请翁主任委员酌量办理云。
二、关于迁厂问题
(甲)组织方面,请翁主任委员酌量办理;但工厂分配以汉口、长沙、株洲、南昌等处为宜,安庆、九江等处似无设办事处必要。(www.xing528.com)
(乙)迁厂种类及分配方面,众意以为有各专家计划进行,当必妥当。
(丙)经济方面:(1)霍、钱两委员意见,关于各厂将来经济活动办法,各厂仍向原来交易之银行进行借款为佳。如不足,则由四行援助。如所迁之地未有原来交易之银行之分行者,则可由本会致函介绍工厂于该地之商业银行,或其他银行。(2)工厂将来购料问题:霍、钱两委员意见,以为请贸易调整委员会设购料组办理较为省事。但顾委员以为此举恐有旷日持久,且有不适用不经济之弊,不如仍由工厂同业自行组织购料机关,由政府监督,由银行帮助为佳。徐委员亦赞成顾委员之议。(3)霍委员以为各厂家之生产及售货一事,可由银行代为押款及兜销。政府以一定款项存于银行,作为工业流动资金,用统制办法管理其生产销售及定价。
(丁)顾委员最后发表意见,以为迁厂不是经济办法,如非军需急用者,以少迁为佳云。
右各委员对工厂迁移办法意见,理合具极。谨呈
秘书长
副秘书长
职林继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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