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29日纪要
十一月廿九日第一次谈话会纪要
一、孙顾问报告迁移上海各工厂之经过情形,并提出下列两项办法:
(甲)根据行政院第三二四次会议议决,息借上海工厂建筑费329万元项内先借200万元一案,由资源委员会复文财政部将该案移交工厂矿调整委员会接办。
(乙)第二次迁移补助费根据52.6万元系国库支出性质,应由工矿调整委员会函请财政部拨发,如须由工矿调整委员会垫拨,亦须由财政部正式函答,以资根据。
二、关于大鑫厂呈请拨借迁渝建筑等款案。
结论:签请核示,计分下列五项:
(甲)拟函川省政府照办。
(乙)拟函运输办事处迅速接洽。
(丙)拟由会函四行联合办事处接洽借款,以该厂现存在汉之材料及将建房屋作抵押。
(丁)拟准核办。
(戊)拟函兵工署办理。
三、林主任报告主任委员修改武汉办事处组织规程之经过。
结论:由萧组长整理后明日继续讨论。
出席人员[原件略]
(2)11月30日纪要
十一月卅日第二次谈话纪要
一、林主任报告各迁汉工厂征收厂地经过。
二、讨论迁汉工厂之复工问题。
甲、以时局变化,是否仍须集中武汉,似应加以考虑,宜择其与国防民生有关之工厂,促其再迁至川湘一带,以免受损失,其详细办法交由林、孙、李三君会商后禀陈主任委员核办之。
乙、迁移费用得用借款办法与四行商办之。
丙、迁移原则决定后,即应派员分往川湘二地准备一切。
三、讨论办事处组织规程。
除原文第十条修改,第三条文字稍有变更外,余照旧,并补充第八条派充临时技术员一节。
四、讨论工厂迁移委员会呈请迅予组织购料委员会案。
由萧组长将草案拟就后再行讨论。
主席人[原件略]
(3)12月1日纪要
十二月一日谈话纪要
一、大鑫钢铁工厂经理余名钰出席报告迁渝之困难。
甲、运输往渝民生之公司船只被扣,须延至十号左右方可启运。
乙、20万元借款一事抵押问题颇有困难。
丙、迁渝后成本较昂,希望保障工作。
经讨论结果:
甲、速与卢作孚接洽。
乙、由该厂抄送现在之各种材料,以便抵押。
丙、如遇有困难,可随时呈请核办。
二、孙顾问报告与周介春、庞松舟接洽52.6万元迁移补助费事。
略谓:庞君已允代向国库司催复。
三、孙顾问报告与何崇善讨论征地之法律根据,查征收土地计有两种办法:
(一)根据土地法。(www.xing528.com)
(二)军事征用法。(先行协议,如不成则以三年以内平均地价为标准)
结论:查以上二种办法对于此次征收土地均有困难,不如采用航委会办法(军委会航空委员会以前在武昌南湖征收地每亩30元),若不可能,亦以采用军事征用法较佳。
出席人[原件略]
(4)12月3日纪要
十二月三日谈话会纪要(第四次)
一、孙顾问报告52.6万元接洽经过,将由财□□来函由在矿会垫拨。
二、200万借款案请林主任将档案交张组长办理。
三、收地案据武昌县杨县长告翁主任委员言每方地最高价4元一方,低则一、二元一方不等。又林主任报告见民厅向秘书,向意:一、武汉不安;二、民众不赞成征地,此次难办。经解释后,向谓须呈何主任核办。
四、孙主任报告签呈数事。
(5)12月4日纪要
十二月四日谈话会纪要(第五次)
一、林主任报告接洽征收厂基事项。
二、报告办理工厂迁渝、湘两地之经过。
甲、愿迁工厂:申新机器厂、中华铁工厂、顺昌铁工厂、永利铁工厂、启文机器厂、大公职业学校机器厂,以上为第一批计六家。
乙、宜昌、重庆二处已有厂基,颇可利用。
丙、迁移各厂请求协助之事项。
三、关于筹备重庆、万县、秭归等处设厂事,应否请派干员前往接洽办理案。
结论:请示主任委员办理。
四、张组长报告与各厂家商讨息借保证办法。
由各厂家将拟借数额及所希望还本期限、利率若干,于下星期一以前书面提案本会,以便与银行接洽。
(6)12月6日纪要
十二月六日谈话会纪要(第六次)
审查新中公司息借临时建筑费肆千元案。
结论:照借。
商讨征收厂址问题。
结论:先与地主关系人接洽平均价格,然后函请鄂省府饬属办理。至于各厂需用之面积,应以其机械设备数量为标准。地价除政府补助五百元外,余不敷之数应由各厂家按亩补充。各厂圈定之亩数,本会应加以审核。
(7)12月8日纪要
十二月八日谈话会纪要(第七次)
一、报告办理征收厂地经过,奉谕由资委会函请行政院命令鄂省府执行,毋得延误。
二、报告接洽予各迁汉机器工厂工作之经过。
三、调查下列各工厂现在情形,设法利用。
甲、阜成炼灰轧石厂
乙、谌家矶造纸厂
丙、汉阳麻布厂
丁、茶砖厂
戊、毡呢厂
四、报告本会营运资金业已拨到。
五、报告本会新办事处于十一日以前可以布置完竣。
[资源委员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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