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和制度。
2)建立健全以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活动。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台账、记录,按规定及时编报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2)严格界定设备的产权分界点,依产权归属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电力客户没有能力维护其产权设备的,供电所可代其维护管理,但必须签订“代理维护协议”,并报县级供电企业批准后实施。
(3)按有关规程的要求,对供电区域内配电线路及设备设置明显的标志,主要内容如下:
1)配电线路名称和杆塔编号。
2)配电台区的名称和编号。
3)相位标志。
4)线路开关、刀闸的调度名称及编号。
5)变压器、电容器、电缆端头、杆上开关和刀闸、户外配电箱(柜)以及配电设备经过特殊地段的警示牌。
(4)对供电区域内设备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按照有关规程要求开展设备的巡视、检查、试验、维护和检修。对设备缺陷要做好记录,并按缺陷等级,分类处理。
(5)根据《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电区域内的客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并督促限期整改。
(6)按照《漏电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漏电保护器进行巡视、检查、测试、维护,保证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达到部颁标准的要求。(www.xing528.com)
(7)加强配电网电压管理,采取措施提高电能质量。一般客户端电压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8)加强设备的负荷管理,防止设备过负荷运行和三相负荷严重不平衡运行。
(9)宣传《电立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工作。
(10)对供电设备进行操作和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作票、操作票应按月统计,妥善保管。“两票”合格率应达到100%。
2)供电所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由县级供电企业组织培训、考试,并发文公布。
(11)按“择优选购、按需配备、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的三十二字原则,搞好安全工器具和施工工具的配备、检验、使用和保管。
(12)根据设备状况和检修计划,编制备品备件的计划,并进行择优选购,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13)发生农电生产和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县级供电企业并立即组织事故处理。
1)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县级供电企业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2)尽快查出事故地点和原因,消除事故根源,防止事故扩大。
3)尽量缩小事故停电范围和减少事故损失,对已停电的用电客户要尽快恢复供电。
(14)贯彻安全生产重奖重罚规定,制定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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