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曾多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目标和要求,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最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但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却有继续扩大之势。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新背景下出现了不少新问题,突出反映在粮食生产滑坡和农民增收困难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明确了要对农业、农村、农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并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中央在2004年1号文件中实行“两减免、三补贴”的政策,使农民从减免农业税、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和种粮直接补贴、购买良种补贴、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中,直接受惠451亿元。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继续加大“两减免、三补贴”的力度,政策直接给予农民的实惠比上年又增加251.4亿元。由于这些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以及市场粮食价格回升和气候比较有利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出现了明显的转机。200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9389亿斤,比上年增加775亿斤,当年增产的数量为有史以来之最;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加314元,达到2936元,增长6.8%,是1997年以来的最高增幅。2005年,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增长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长期形成的,改变农业和农村的落后面貌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正如2005年中央1号文件所指出的:“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十一五”时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只有切实推进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才能在本世纪头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www.xing528.com)
(二)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城乡二元结构存在的时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个发展阶段。我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在自力更生的条件下开始推进工业化的,最初的积累资金只能主要来自农业,农业和农民因此为国家的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城乡的二元结构也在进一步强化。特别是近年来,相对于快速发展的城市而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在县和县以下实现的比重,1993年为42.0%,1996年为39.6%,2001年为37.4%,2004年只有34.1%。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已成为影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瓶颈。
针对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突出矛盾,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这一要求。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从2004年和2005年两个中央1号文件中,人们能够明显地感受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已经开始实施,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力度正在不断增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2004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1989年的327.2%,财政收入也达到了26355.88亿元。与此同时,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从25%下降到15.2%;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也从占总人口的73.79%减少到58.24%。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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